四川省 统计局是 四川省人民政府 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全省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市(州)、省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省 国民经济核算 体系,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省 地区生产总值 ,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市(州)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 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 国民经济 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 交通运输 、 社会保障 、 公用事业 、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 国情 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省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省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 、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市(州)、省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及 有关部门 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市(州) 统计暨普查局 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省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组织制定市(州)、省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省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 办公自动化 、 档案管理 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执法监督局
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省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
政策法规处
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
设计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省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省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市(州)、省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综合处
组织实施全省 国民经济 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 宏观调控 咨询建议;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承办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
核算处
组织实施 国民经济核算 、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 地区生产总值 ;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市(州)、省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工业处
组织实施全省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处
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投资处
组织实施全省 固定资产投资 、 建筑业 、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经处
组织实施全省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 有关部门 评估全省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人口就业处
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环境处
组织实施全省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 有关部门 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社会科技处
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省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服务业处
组织 有关部门 实施全省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 金融业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财务处
承担机关 财务管理 和全省统计系统 内部审计 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指导全省统计系统财务管理、 政府采购 工作。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 人事管理 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 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管理市(州) 统计暨普查局 正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办理相关外事工作。
离退休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地址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 西一段108号
邮 编: 610041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 四川省 服务业发展大会召开,四川省统计局被评选为“先进省直部门”。
2020年6月,四川省统计局机关党委获得四川 省直机关 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