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专区是广东省于1956年设置一个旧的地级行政区域。
历史沿革
1956年,粤东区撤销,成立汕头专区。 1958年, 汕头市 降为 县级市 ,划归汕头专区管辖。
1959年,原 惠阳地区 紫金、 海丰县 、 陆丰市 三县划归汕头专区,至此,汕头专区地域达到最大,相当于现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汕尾市及河源市紫金县。1963年,紫金县复归惠阳专区。
1965年7月,汕头专区将原兴梅专区分出,设立梅县专区(后称梅县地区)。 1970年,汕头专区改称 汕头地区 。
广东省旧的地级行政区域
汕头专区是广东省于1956年设置一个旧的地级行政区域。
1956年,粤东区撤销,成立汕头专区。 1958年, 汕头市 降为 县级市 ,划归汕头专区管辖。
1959年,原 惠阳地区 紫金、 海丰县 、 陆丰市 三县划归汕头专区,至此,汕头专区地域达到最大,相当于现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汕尾市及河源市紫金县。1963年,紫金县复归惠阳专区。
1965年7月,汕头专区将原兴梅专区分出,设立梅县专区(后称梅县地区)。 1970年,汕头专区改称 汕头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