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737年),原名李嗣初、李涓, 李隆基 的第五个儿子,母为 皇甫德仪 。
开元 二年(公元714年)五月,李瑶受封为鄂王。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担任 幽州 都督 、 河北道 节度大使的官职。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李瑶获授 开府仪同三司 ,实封二千户。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四月,李瑶被杨洄诬告暗地谋反。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唐玄宗废为庶人,并在唐玄宗的逼迫下自杀。 宝应 元年(公元762年)五月,李瑶被追复王位。
人物生平
鄂王李瑶,是玄宗第五个儿子,原名李嗣初。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受封为鄂王。 开元 十二年(公元724年),改名李涓,担任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的官职。
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四月,李瑶被加封 太子太保 ,兼任 幽州 都督 ,其余的官职如旧。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改名李瑶。 同年,李瑶与 李荣 、 李光 等十一王并授 开府仪同三司 ,实封二千户。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四月, 武惠妃 的女婿杨洄诬告鄂王李瑶与太子 李瑛 、光王李堀、驸马 薛锈 暗地谋反。 李隆基 得到 李林甫 默许后,四月二十一日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李瑶废为庶人,当天又逼迫其自杀。 宝应 元年(公元762年)五月,李瑶被追复王位。
人物事件
唐玄宗 开元 二十五年(公元737年), 武惠妃 的女婿杨洄陷害鄂王李瑶、太子李瑛、光王 李琚 与太子妃的哥哥薛 谋反。武惠妃派人召唤鄂王李瑶、太子李瑛、光王李璃,谎称“宫中有贼,请穿戴盔甲前来护卫”。三人不知有诈,遵命行事。与此同时, 武惠妃 又告诉唐玄宗:“太子与鄂王、光王谋反,披甲而来。” 李隆基 迅速派人察看,果如其言,就召来宰相 李林甫 商议。李林甫表示,这是 皇帝 您家中的事,不是自己应该参与的。唐玄宗拿定主意后,就下诏令,鄂王李瑶、太子 李瑛 和光王李琚同谋逆反都有罪孽,一起废为平民;薛镐赐死。李瑶、李瑛、 李琚 不久被害。 李亨 宝应 元年(公元762年),下诏迫赠李瑛为皇太子,李瑶和 李珉 灰复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