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县是昔日曾设置于 福建省 的县,存在于明郑时期与民国初期,其辖区主要是在厦门本岛一带(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 厦门市 的 思明区 与 湖里区 )与 金门县 地区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15日, 同安区 嘉禾里( 厦门岛 )和翔风里的 金门 、大小嶝及附属各岛置思明县。明末清初(1650年),民族英雄 郑成功 为了抗清复明,驻军 厦门 时,把厦门改为思明州(蕴含“思念大明”之意),清 康熙帝 元年(1662年)五月,郑成功病逝于 台湾 ,其子 郑经 自厦入台袭其职。清军乘虚攻占厦门。 康熙 二年一月,郑经复据 厦门岛 ,改思明州为思明县,设县署,有知县等职。 康熙 十九年二月,清军大举进攻金厦,郑经逃往台湾, 厦门市 被清兵占领。由此,结束了30年之久的郑氏政权,厦门归属 清政府 统治,并取消思明县,恢复厦门称谓,仍归 同安区 管辖,复称嘉禾里, 乾隆 三十四年(1769年)辖4都41保。
建制沿革
南明
南明 永历 九年(1655年), 郑成功 将 明朝 中左守御千户所改为“思明州”,表示“思念明朝之意”,并置有 知州 ,下分吏户礼兵刑工,之后 郑经 又于永历十七年(1663年)将州改制为县,是为“思明县”之名首次出现(但约在此时期,位在台湾的 天兴县 与万年县却改制为天兴州与万年州)。金厦 两岛 在改制不久后便为清军攻下,思明县遂裁撤,复归 同安县 管辖。
民国
辛亥革命 之后, 厦门市 成立了福建军政府厦门分府,于民国元年(1912年)4月18日厦门军政府参事会派代表向福建都督府请愿获准,厦门与 金门县 一同从 同安区 独立再次设置“思明县”,但该年9月18日思明县便升格为“思明府”,直到民国二年(1913年)3月30日又废府改回“思明县”。
民国三年(1914年) 福建省 巡按 使 许世英 咨陈内政部,派 左树燮 为金门筹办设治委员,于同年7月奉准后将金门地区(大、 小金门岛 与大、小嶝等岛)从思明县独立出来设置 金门县 (归 厦门道 管辖,乃二等县治)是以思明县仅辖厦门本岛。金门县于隔年(1915年)4月9日奉批令成立县治,设县 知事 ,改 县丞 署为县公署。
思明县后来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裁撤,改制为 厦门市 。
行政区划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15日,析 同安区 嘉禾里( 厦门岛 )和 翔风 里的 金门县 、大小嶝及附属各岛置思明县。1912年9月12日,改思明县为思明府,翌年3月20日,复原为思明县。1914年8月,思明县析 金门 、大小嶝筹设 金门县 。翌年 元旦 ,正式成立金门县政府。此后,思明县辖境仅为厦门本岛及周围岛屿。1933年6月,撤销思明县,划入思明市。1934年复置,属 福建省 第五行政督察区管辖。1935年春,经国民政府行政院核准, 厦门市 设市,撤销思明县。
立县时间考证
厦门始设思明县时间,目前有两种说法,一说是民国元年(1912年)4月,一说是民国2年11月。据了解,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根据,片面用一种说法去否定另一种说法,必然有失偏颇。所以,要弄清思明县确切的设县时间,不能不对具体的史料及当时的历史背景进行深入的考证。
厦门 在清朝之前只是 同安区 的一个里。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水师提督署改设厦门思明府,厦门在军事上的地位由此可见; 康熙 二十三年(1684年)又在 厦门市 设立海关,厦门在经济上的地位又获提升; 康熙 二十五年泉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厦门、 雍正 五年(1727年)兴泉道移驻厦门,大大地提高了厦门的政治地位。至此,厦门的重要性已远远地超越了 同安 ,成为 闽南地区 的军事、政治中心。 第一次鸦片战争 之后,厦门又成为国际性港口,声名更加 显赫 。但是,在 行政区划 方面,厦门还是隶属于 同安区 。这种状况成为 厦门 地方 绅士 和商界人士的一块 心病 。清末开始在地方设立民意机构,推选议员之类的 民意代表 时,均以行政区划作为分配名额的依据,因而 厦门市 均依附于同安。这不仅使厦门的地方绅士和商界人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而且直接影响到他们发表政见、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因此,如何消除厦门在行政区划方面所处的劣势,取得同厦门的军事、经济、政治地位相匹配的权利,便成为许多厦门人努力争取的目标。 辛亥革命 爆发之后,为提升厦门 行政区划 的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民国元年4月召开 福建省 临时议会。按规定,每个县可推选议员1名。 厦门 如果仍旧依附于 同安区 ,则必须与同安合选1名议员。于是, 厦门市 各界人士联合致电 福建 都督 孙道仁 ,称厦门“户口之繁盛,财产之雄厚,均较同安为最。民国成立,自应脱离同安羁绊而独立。请饬临时议会,加入厦门区域议员,以符共和平等之旨。”①同时,地方 绅士 黄鸿翔 、 黄廷元 亲赴省城,面见都督孙道仁,要求将厦门、 金门县 并附属各岛域改设思明县,得到孙道仁的同意。4月15日,福建军政府政务院议决:“ 厦门 改设县治,以厦门、金门及附属各岛为界。”同时任命原 同安区 知事 陈文纬(紫垣)为思明县知事,并分配给新设立的思明县1个议员名额。
思明县设立没有多久,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申报 》刊登了一则题为《府印到厦》的消息,这则消息称“ 厦门市 自改华洋分府为 民政厅 后,厦绅决议脱离 同安 改设思明县。旋省议会以厦门系通商巨埠,为各国观听所系,又改思明县为思明府,本月十二日,已将思明府印信由省民政司颁行到道,转交陈府知事紫垣启用矣。”
在短短的5个月内, 厦门 由同安的一个辖区变为思明县,又提升为思明府,这足以使厦门的士绅们 心满意足 ,用厦门的实际地位来衡量“府”这块牌子,也确实是名至实归。
中国 是传统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历史上,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决定一个县的设置。按照这个传统的法则,思明县的设置显然在合法性方而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在 辛亥革命 爆发到 中华民国 初期,这一传统的法则出现了明显的裂隙。
武昌起义 之后,各个省先后成立了 军政府 ,与 清王朝 相抗衡。而在民国元年2月之前,中国政局出现清王朝和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并存的局面,这就为各省的军政府提供了显示独立性、扩大自主权的机会。清王朝宣布退位、 袁世凯 任第二任临时总统之后,中央政府同各省之间的关系也未能理顺。著名学者 费正清 是这样分析当时中央政府同各省政府的关系的:“革命之后,大多数省政府都提出,要在官员任免、财政、立法甚至军事上实行自治。”“有些地方议会在政治上更加胆大妄为,甚至擅自选择行政官员,包括县长。”③思明县、思明府的设置,正是地方政府自治、扩权主张的表现。
那么,当时的中央政府是如何对待地方政府的自治、扩权的要求的?民国元年3月,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4月, 袁世凯 将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从 南京 迁至 北京 。随后,便开始了中央集权的努力。6月,袁世凯正式表态:承认各省 都督 的合法地位,请求他们“与政府合作。”在 福建省 ,7月,袁世凯正式任命 孙道仁 为福建都督。实际上,孙道仁于 宣统 三年(1911年)11月就被推举为福建军政府都督,到袁“任命”之时,他实际主持福建军政已有半年多了。袁的重新任命,目的是给各省一个信号:地方官员的任命权在中央政府。但不知为什么, 福建省 议会似乎想试试 袁世凯 的话算不算数,竟然在袁世凯表态2个月之后将思明县提升为思明府,并任命原县 知事 为府知事。袁世凯对此肯定是大为不满的。如果说,思明县的设置及县知事的任命是他对官员任命权作出表态之前,因而 尚可 原谅的话,那么,在袁表态之后擅自将思明县提升为府并任命了府知事,在袁世凯看来,肯定是无法容忍的。11月,袁世凯正式指示各省当局:县长的任命须经中央政府批准。袁强调:任免官员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赋予总统的权力。这些指示如果不是直接针对思明府的设立,起码也是涵括了思明府的设立。
民国2年1月, 袁世凯 任命的 福建省 民政 长 张元奇 到任。2月,袁世凯任命福建东、南、西、北道的观察使。3月, 福建 方面不得不废除设置思明府的决定,同时向中央政府上报一份县知事的名单。4月17日,袁世凯对这份名单作了任命,其中之一便是 思明 县知事陈文纬④。这也说明,北京中央政府默认了设立思明县这一事实。因此,如果从设置县治须经中央政府批准这一传统法则来考虑,思明县于民国2年4月17日才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
思明县设立于民国2年11月的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民国2年11月,北京政府提出在全国设立83个州的行政区划方案。根据这个方案, 福建省 设 福州市 (治 闽侯县 )、 泉州市 (治 晋江 )、延州(治 南平市 )。在泉州所辖县份中,思明县和 同安区 并列其中。⑤设83州的方案虽然未付诸实施,但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在关于行政区划的文件中承认思明县的存在,因此, 福建省 档案馆编印的《民国福建省行政区划》一书称思明县设立于民国2年11月也是有一定根据的。但是,如果以民国2年11月作为思明县的建县时间,就没办法解释北京中央政府于民国2年4月17日任命陈文纬为思明县知事的事实。
综上所述,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尽管福建军政府政务院于民国元年4月15日决定设立思明县,并从此开始实际运行。但根据设立县治须经中央政府批准的法则, 中华民国 北京临时政府任命陈文纬为 施思明 县知事的民国2年4月17日可以作为合法设立思明县的确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