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玛乡

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下辖乡

甲玛乡隶属于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墨竹工卡县 ,地处墨竹工卡县南部,与拉萨布 达孜区 章多乡 接壤。距墨竹工卡县城10千米,距拉萨市区6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286.42平方千米。甲玛乡地形开阔,属于宽阔河谷地貌,气候为高原 温带 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年最高气温26.1℃,最低气温-23℃,年平均气温5.7℃。与拉萨市 达孜区 章多乡接壤,在墨竹工卡县是海拔最低的一个乡。这里是 松赞干布 出生地。截止2020年11月1日,甲玛乡常住人口6562人, 户籍人口 为4813人。

历史沿革

1960年,设立甲玛乡,属 墨竹工卡县 区管辖。1970年,改人民公社。1984年,复乡。1988年,撤销墨竹工卡区,保留甲玛乡。

2022年2月,甲玛乡入选2021年 西藏自治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拟命名公示名单。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甲玛乡地处墨竹工卡县南部,与拉萨布 达孜区 章多乡 接壤。距墨竹工卡县城10千米。距 拉萨市 市区60千米。 行政区域面积286.4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甲玛乡地处 拉萨河 中上游,是县境内海拔最低的一个乡。地形开阔,属于宽阔河谷地貌。

气候

甲玛乡属高原 温带 半干旱季风气候 。年最高气温26.1℃,最低气温-23℃,年平均气温5.7℃。

自然灾害

甲玛乡主要自然灾害有 泥石流 、冰雹、干旱、虫害等。

自然资源

甲玛乡境内矿藏资源主要有铅、锌。甲玛东沟探明的总资源量为铜232.41万吨、钥23.64万吨、铅56.18万吨、锌16.47万吨等。

2011年,甲玛乡有耕地面积7898亩,人均1.9亩。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甲玛乡辖孜孜荣、赤康、龙达3个 村民委员会 ,设有14个村民小组(其中2个纯牧组)。

截至2021年10月,甲玛乡辖3个行政村。

人口

2021年6月30日,根据 墨竹工卡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甲玛乡常住人口6562人, 户籍人口 为4813人。

经济

甲玛乡的经济以农牧业为主,主要种植 稞麦 、 油菜 、 冬小麦 、豌豆以及 阳芋 和蔬菜。草场、草坡面积30万亩,牲畜共计22914头(只、匹),主要有 野牦牛 、 黄牛 、羊、猪、马等。2011年,甲玛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993元。2020年,甲玛乡有工业企业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农业

甲玛乡主要种植青稞、油菜、冬小麦、豌豆以及土豆和蔬菜。2011年,草场、草坡面积30万亩,牲畜共计22914头(只、匹),主要有牦牛、黄牛、羊、猪、马等。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甲玛乡有中心小学1所。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甲玛乡有乡卫生院1所, 村卫生室 2所,共有医务人员9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合率达 100% 。

社会保障

2011年末,甲玛乡有 低保 对象50户、260人,五保对象8人,残疾人44人, 南极仙翁 老人42人。

交通

甲玛乡境内有 318国道 经过,交通状况的改善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人文

乡镇特色

21世纪 以来,甲玛乡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活力,尤其是 铜矿 资源的开发。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贫困人口较多,贫困面大,扶贫 农发 工作面临挑战。总体规划是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尤其是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土地治埋,改善土壤质量;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风景名胜

甲玛景区 ,又名甲玛沟景区,位于西藏 拉萨市 墨竹工卡县 甲玛乡。甲玛沟 平均海拔 4000米左右,曾是 吐蕃 时期第一重镇。

旅游资源

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在吐蕃王朝时期 是王室大臣会盟、征战、兼并的活动中心。甲玛意为“百里挑一的富地”,这里曾是群山环绕、水草丰足的圣地,是 西藏自治区 贵族们的“粮仓”。 松赞干布 和他的父亲朗日松赞两代藏王曾在甲玛乡执政。松赞干布的后代一直在这里繁衍生息,这里不仅有松赞干布的墓葬,他之后几个王朝的帝王也都安葬在这里。2008年6月, 江苏省 对口支援 墨竹工卡县 ,开始建设藏王 松赞干布出生地 景区。整个景区按照4A级标准设计,总投资3500多万元,2010年下半年开门迎客。景区内的主体建筑是4000多平方米的松赞干布纪念馆,展示公元7世纪 吐蕃 王朝的盛况。

获得荣誉

2014年7月21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确定为 全国重点镇 。

参考资料

  1. 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 360问答 2024-08-27
  2. 「甲根坝」一处并不亚于新都桥的彩色画廊 搜狐网 2024-08-27
  3. 吐蕃王朝时期,东挡大唐、西拒大食,它究竟有多少人口? 搜狐网 2024-08-27
  4.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