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球(1528~1610年),字君玉、号淡庵,明代福建 漳浦县 城南郊朱 人。 嘉靖 二十九年(1550年)登进士第,授南京工部 主事 。
人物历史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任职满6年进京考绩,适遇兵部员外郎 杨继盛 上疏弹劾 严嵩 “十大罪”,遭到严嵩的陷害而被斩于西市。当时,没人敢表示同情,朱天球激于义愤,约同在京任职的薛天华、 董传策 和杨豫孙亲临西市痛哭哀悼,时人称为“四君子”,并会同 刑部郎中 王世贞 为收埋遗体,料理后事。朱天球考绩后,转南京兵部主事,随升南京礼部郎中。不久, 湖广按察司 事,分守湖南道。因母亲逝世,归家服丧后,起补 广东省 屯盐佥事,移督广西学政。不久,升浙东分守参议,又提督 山东省 学政,在山东立四隅社学,制定讲课文章和《 家礼 》、《易经简编》等颁布传习,以除去浮华,崇尚雅正,来衡量文章。 嘉靖 末,擢 南京太仆寺 少卿。 隆庆 元年(1567年), 穆宗 即位,朱天球入京朝贺。翌年正月,给事中 石星 上疏批评 李恒 长夜纵饮,朝政荒废,激怒穆宗皇帝,惨遭杖刑,被黜为民。朱天球不顾个人安危,上疏请求宽宥石星之罪,言辞激烈而恳切。朝臣交相议论说:“朱君先前是踏虎尾(指冒险至刑场哀吊杨继盛事),当今则是批龙颔了,若不是忠烈丈夫,谁敢这样?”因此,朱天球被调任外官,就辞官回乡。归家后,建宅在县城南郊朱厝村,家居10多年不入县城,知县 房寰 、朱廷益等常到他家中拜访。
万历 七年(1579年)七月,朱天球应知县朱廷益的聘请,偕同在家闲住的本县 绅 王应显 、林绍、 林偕春 等续修《 漳浦县志 》,对 林梅 首 的县志加以补充、增辑,使更趋完整、详尽。万历中,朝廷认为他是三朝老臣,起用为 广东省 按察副使,随即内调,升为 南京市 太常寺少卿,历任南京太仆、大理二寺卿,南刑部右侍郎,改工部左侍郎。万历十九年(1591年),南京都察院缺掌院,朝臣评议朱天球具有风度品格和衡量裁断能力,推荐他任南京 都御史 。不久,升南京工部尚书。 万历 二十一年(1593年),在评定僚属政绩时,跟 吏部尚书 意见互有出入,因鲠直遭到怨忌者的非议,就上疏乞请致仕, 朱翊钧 温旨慰留,他再三请求,终于获准。家居18年,与户部侍郎 卢维祯 等在 梁山县 结社,吟诗作赋,徜徉山水。万历三十八(1610年)逝世,享寿82岁,赠太子少保,赐祭葬。朱天球为人庄重而正派,言寡而中肯,遇大事顷刻立决,慎交游而重情谊,生活恬淡朴素,人多敬慕其高洁的情操。 万历 二年(1574年)撰《云霄复公溪泥泊记》; 万历 三十二和三十三年(1604~1605年)撰写《奠龙脉记》和《陶公惠 德政碑记》;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撰写《黄公立游孝子祭田碑记》等文章传于世。他的著作有诗文集《湛园存稿》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