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记

冥报记

《冥报记》是 唐朝 纪实故事,作于 李治 永徽年间(650年-655年),由 吏部尚书 唐临 撰写,共二卷。该书以劝善戒恶为目的,以“实录”为标榜,取法六朝志怪小说,所载之冥报内容虽似荒诞不经,但人物背景具可信度,可视为纪实文学。唐临在自序中表示,他将所闻所见全部记录下来,不加饰扬,专注于扬 。

《冥报记》广收“恶有恶报”的事例,尤其强调“杀生”最严重。例如,姜 喜欢打猎,病亡前见数千无头鸟绕床鸣叫:“还我头来!”; 宇文邕 喜欢吃 鸡蛋 ,一顿吃数枚,死后被狱卒用铁梁押之剖胁,鸡子全出,可十余 。冥府“判官”一词最早出现在该作品中。

龙朔 年间(661-663),郎余令续撰《冥报拾遗》一书。 总章 元年(668年), 道世 编《 法苑珠林 》,收录了该书大部分内容。清人 杨守敬 以日本三缘山寺本为基础,自《法苑珠林》《 太平广记 》等辑得《冥报记》六卷,及《冥报记拾遗》四卷,然滥误甚多。 岑仲勉 指出杨辑本卷六收《僧义孚》条,记僧义孚贪污写经钱帛受报身死事,实为误收。

《冥报记》是 唐朝 最早的一部志怪小说集,195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据此本排印。

简介

唐临 《冥报记》   作于 李治 永徽年间(650年-655年),是唐代纪实故事集。此书在中国亡佚已久

,而今本《 北梦琐言 》又不载<僧义孚>条。故关于此条的归属问题,前人及当今学者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近人 杨守敬 曾从事《冥报记》的辑佚工作。他以日本三缘山寺本为基础,从《法苑珠林>,< 太平广记 >中辑录《冥报记》佚文。所辑佚文分为六卷,

" 唐僧 义孚"条被收入卷六。 李剑国 先生在《 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 》中说:"按<北梦琐言>今本不载, 林艾园 校本所辑逸文亦不收此条,当出《冥报记》.杨目辑入卷六。僧义孚贪污写经钱帛受报身死事."(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3年,198页)但据 岑仲勉 先生《唐唐临〈冥报记〉之复原》一文考证。

杨守敬 辑出的部分佚文,却并非 唐临 所作,"唐僧义孚"条即被列为"未能认为临书者"(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集刊第十七本,1947年,190页). 侯忠义 先生在《 隋唐五代小说史 》中指出:"岑仲勉《唐临冥报记之复原》,对杨辑本逐条加以复核,纠谬补遗,可谓《冥报记》的校定本."但他在"《冥报记》宣扬佛法灵异"后所举例子中,又提到已被岑先生排除 洪汛涛 《僧义孚》条(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97年,162页,163页),令人费解。 方诗铭 先生在《冥报记》附录《杨辑冥报记佚文辩伪》中,说明了 唐临 不可能创作《僧义孚》条的理由:"本条说:‘俾 钱帛诣 西川 写藏经’,‘西川’指‘ 剑南西川 ’,方镇置于肃宗 至德 二年,唐临卒于高宗显庆四年,《冥报记》中不可能出现‘西川’之称。因此,本条虽不见于今雅雨堂本《 北梦琐言 》,但当非唐临书。现不入辑."(唐临撰,方诗铭辑校《冥报记》,戴孚撰,方诗铭辑校《 广异记 》,中华书局合订本,1992年,100页)这一理由十分充足,堪称定论。从《 太平广记 》的版本流传情况来看,此书宋刻本今已不存,明嘉靖时, 谈恺 据抄本刊刻,流传始广。近人汪绍 楹 以谈 恺 本为底本,以清 陈鳣 校残宋本、明沈氏野竹斋钞本及明末 许自昌 本、清 黄晟 本为参校,整理出一种较好的本子。

195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即据此本排印,1961年中华书局改正若干排印错误后,重新出版。汪绍楹的整理工作十分有价值。 周勋初 先生在<唐人笔记小说考索>中指出:"汪氏在许多条文后加有按语,介绍明钞本中所标的书名,每与谈恺本不同,而明钞所标示者常是更为可据,故甚有参考价值,不可忽视."(《 周勋初文集 》第5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102页) 方诗铭 先生在《〈冥报记〉辑校说明》中亦认为:"谈刻以下各刊本《广记》,如卷一一六《僧义孚》条引《冥报录》,

卷一二九《王范妾》条引《冥报志》,杨氏皆辑入目录;而野竹斋钞本,第一条作‘出《 北梦琐言 》’,第二条作‘出《还冤记》’,是正确的."( 唐临 撰,方诗铭辑校《冥报记》,戴孚撰,方诗铭辑校《 广异记 》,中华书局合订本,1992年,13页)两先生所言颇有道理。如《太平广记》卷二三九《苏循》条后注云:"出《 旧唐书 》,明钞本作出《北梦琐言》"卷一○八《巴南宰》条后注云:"出《 述异记 》,明钞本作出《北梦琐言》."卷五○○《杨 》条后注云:"出《 稽神录 》,按见《北梦琐言》卷五."经查核,这些条目均出自《 北梦琐言 》.其中,《苏循》条出自卷一○《崔雍食子肉李佋苏循附>,<巴南宰>条出自卷九《韦宰相功德验陈微附>,<杨蘧>条出自卷五《阳朔山水》.基于此,笔者认为,《僧义孚》条应被视为《 北梦琐言 》的佚文。

内容

夫含气有生。无不有识。有识而有行。随行善恶而受其报。如农夫之播植。随所植而收之。此盖物之常理。固无所可疑也。上智达其本源。知而无见。下愚闇其踪迹。迷而不返。皆绝言也。中品之人。未能自达。随缘动见。逐见生疑。疑见多端。各怀异执释典论其分别。凡有六十二见。邪倒于是乎生者也。临在中人之后。幸而寤其万一。比见众人不信因果者说见虽多。同谓善恶无报。无报之说。略有三种。一者自然。故无因果。唯当任欲待事而已。二者灭尽。言死而身灭。识无所住。身识都尽。谁受苦乐。以无受故。知无因果。三者无报。言见今人有修道德。贫贱则早死。或行凶恶。富贵灵长。以是事故。知无因果。临窃谓。儒书。论善恶之报甚多。近者报于当时。中者报于于累年之外。远者。报于子孙之后。当时报者。若楚子吞蛭。 疾皆愈。宋公不祷。 彗星 多退。黍齿凶逆。旋踵伏诛。 赵高 惑乱。俄而灭族之类。是也。累年报者。如 魏颗 嫁妾。终以济师。孙叔埋蛇。竟享多福。汉幽 鸩 如意。苍 成灾。齐杀彭生。立豕而崇之类是也。子孙报者。若弗父恭于三命。广宣尼之道。 邓训 岁活千人。遗和熹之庆。 陈平 阴计。自知无后。 栾黡 黍侈。盈被其殃之类。是也。若乃虞舜以孝行登位。 周文 以仁贤受命。桀纣以残忍亡国。幽厉以淫纵祸终。三代功德。下 长久。秦皇骄暴。及子而灭。若斯之比。触类 繁。虽复大小有殊。亦皆善恶之验。

但事法王道。理关天命。常谈之际。非所宜言。今之所录。盖直取其微细验。冀以发起同类。贻告子孙。徵于人鬼之间。若斯而已也。释氏说教。无非因果。因即是作果。即是报。无一法而非因。无一因而不报。然其说报亦有三种。一者现报。于此身中。作善恶业。即于此身而受报者。皆名现报。二者生报。谓此身作业。不即受之。随业善恶。生于诸道。皆名生报。三者后报。谓过去身作善恶业。能得果报。应多身受。是以现在作业。未便受报。或次后后生受。或五生十生。方始受之。是皆名后报。于此三报。摄一切法。无所不尽。是今诸见复然大寤。然今俗士尚有惑之。多习因而忘果。疑耳而信目。是以闻说后报。则若存若亡。见有效验。则惊嗟信服。昔晋高士 谢敷 。宋 尚书令 傅高。太子 中书舍人 报演。齐司徒事中郎陆果。或一时令望。或当代名家。并录观世音应验记。及齐竟陵王 萧子良 作宣验记。 王琰 作冥祥记。皆所以徵明善恶。劝戒将来。实使闻者深心感寤。临既慕其风旨。亦思以劝人。辄录所闻。集为此记。仍具陈所受。及闻见由缘。言不饰文。事专扬确。庶后人见者。能留意焉。

随京师 大德 沙门。释信行。本相州法藏寺僧。初其母无子。久以为忧。有沙门过之。劝念观世音菩萨。母日夜祈念。顷之有 娠 。生信行。幼而聪慧。博学经论。识达过人。以为佛所说经。务于 爱新觉罗·济度 。或随根性。指人示道。或逐时宜。因事判法。今去圣久远。根时久异。若以下人修行上法。法不当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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