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寺

北齐时期设立的官署

宗正寺,中国古代官署。 北齐 设立宗正寺,宗正改称宗正寺卿或宗正卿,副官称宗正少卿,掌管皇族事务。管理皇族、宗族、外戚的谱牒、守护皇族陵庙,因为唐代道教是国教,所以宗正寺还管理道士。隋唐两宋相沿,为九寺之一。 辽朝 为特里衮, 金朝 为判大宗正事, 元朝 为大宗正府,明清为宗人府,不再属于九寺。

官署设置

宗正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 从四品 上;丞二人, 从六品 上。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领陵台、宗玄二署。凡亲有五等,先定于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 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 长公主 、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驸马 都尉 ,视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袭封者皆以簿书上司封。 主簿 二人, 从七品 上。知图谱官一人,脩 玉牒 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 录事 二人。 武德 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 龙朔 二年,改宗正寺曰 司宗寺 。 武则天 光宅 元年曰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 京都 太庙 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人员设置

卿、 少卿 、丞、主簿各一人。

卿掌叙宗派属籍,以别昭穆而定其亲疏,少卿为之贰,丞 参领 之。

凡修 牒、谱、图、籍,其别有五:一曰玉牒,以编年之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凡政令赏罚、封域户口、丰凶祥瑞之事载焉。

二曰各籍,序同姓之亲而第其服纪之戚疏远近。

三曰宗藩庆系录,辨谱系之所自出,序其子孙而列其名位品秩。

四曰仙源积庆图,考定世次枝分派别而系以本宗。

五曰仙源类谱,序男女宗妇族姓婚姻及官爵迁叙而著其功罪、生死。

凡录以一岁,图以三岁、牒、谱、籍以十岁修纂以进。

诸陵台

令各一人, 从五品 上;丞各一人, 从七品 下。 建初 、启运、 兴宁 、 永康陵 ,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 从八品 下。

掌守卫山陵。

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宫人陪葬,则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民葬,唯故坟不毁。

唐开元二十四年,以 聂氏宗祠 所奉不可名以署, 太常 少卿韦 奏废太庙署,以少卿一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 濮阳市 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隶宗正。 天宝 十二载,驸马 都尉 张垍 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署隶太常。十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 永康 、兴宁二陵称署如故。 至德 二年,复以陵庙隶宗正。 永泰 元年,太常卿 姜庆初 复奏以陵庙隶太常, 大历 二年复旧。陵台有 录事 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 、主药各四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 昭陵 、 乾陵 、 黄帝陵 增百人。诸陵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人。

诸太子庙

令各一人, 从八品 上;丞各一人,正九品下;录事各一人。令掌洒扫开阖之节,四时享祭焉。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

诸太子陵

令各一人,从八品下;丞各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 各一人。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陵户各三十人。 太常 旧有 太庙 署,令一人, 从七品 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

令一人, 正八品 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 京都 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新罗 、 日本 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道士、 女官 、僧、尼,见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过三夜。出逾宿者,立案连署,不过七日,路远者州县给程。天下观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 御史 一人 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

唐朝

自唐初以来,其下没有设置分支机构, 李隆基 开元 二十五年(737),为了抬高 道教 的地位,才将管理道教的事务从尚书祠部司中分离出来,在宗正寺置崇玄署以管理之。

宗正寺的职能是管理皇室宗亲事务,所谓“掌皇九 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疏之列”(《 唐六典 》卷16《宗正寺》)。凡 李姓 皇室,不论地位高低,与当今皇帝血缘亲疏如何,都在其管理的权限之内。李姓皇室凡生育子女,都要及时申报宗正寺,以便其编入谱牒之中;凡皇室宗亲应封爵者,子孙应袭封者,都要由宗正寺编制成册,及时报送吏部司封司予以封授;凡举行大祭祀、册命、朝会之礼,皇室宗亲应陪位并参与者,也要由其造册分别亲疏,报送相关部门。

此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亲属由司封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编制成册,然后再送交宗正寺,此后这些皇亲的各种事务便由宗正寺管理了。

宋朝

宋初,旧置判寺事二人,以 宗姓 两制以上充,阙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 皇族 之籍。 主簿 一员,以京官充。旧自丞、簿以上,皆宗姓为之,通署寺事。初置卿、少,率命常参官判寺事。

大中祥符 八年,以 兵部侍郎 赵安易 兼卿,判寺 赵世长 改为知寺事。九年,始定丞、郎以上兼卿,给、舍以下兼 少卿 ,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其卿阙,则丞以下行寺事而无知、判之名。 元丰 官制 行,诏宗正长贰不专用 国姓 ,盖自有大宗正司以统皇族也。

渡江后,卿不常置,少卿一人,以 太常 兼。 绍兴 三年,复置少卿一人。五年,复置丞;十年,置 主簿 ; 隆兴 元年并省。次年,诏丞、簿复旧制。 嘉定 九年,诏以宗学改隶宗正寺,自此寺官又预校试之事。分案二;曰属籍,曰知杂。吏额,胥长一人,胥史一人,胥佐二人, 楷书 二人,贴书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