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期

宋朝时期官员

龙昌期,今 仁寿县 人。著书百余卷,嘉 四年(1059)诏取其书,时年八十余,诣京师,赐五品服,以 欧阳修 等反对,追夺所赐遣归,卒(《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九○)。有《竹轩小集》、《龙昌期集》,不传。事见《 宋史 》卷二九九《胡则传》。

人物简介

龙昌期,字起之, 陵州 (今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仁宗 宝元 中,为国子四门助教,改秘书省 校书郎 ,迁太子洗马,致仕,又以恩迁殿中丞。

轶事典故

《 渑水燕谈录 》卷六·文儒载:龙昌期, 陵州 人。祥符中,别注《易》、《诗》、《书》、《 论语 》、《 孝经 》、《阴符》、《 道德经 》,携所注游京师。范雍荐之朝,不用。韩魏公( 韩琦 )安抚 剑南道 ,奏以为国子四门助教。文潞公( 文彦博 )又荐,授校书郎,讲说府学。 明镐 再奏,授太子洗马致仕。 明堂 泛恩,改殿中丞。又注《 荀子·礼论 》,注《政书》、《帝王心鉴》、《八卦图精义》、《入神绝笔书》、《 河图 》、《照心宝鉴》、《春秋复道三教图》、《通天保正名等论》、《竹轩小集》。昌期该洽过人,著撰虽多,然所学杂驳,又好排斥先儒,故为通人所罪,而其书亦不行。年八十九,卒,鲜于子骏为志其墓。

《 宋史 》 胡则 传载:(胡)则无廉名,喜交结,尚风义。 丁谓 贬 崖州 , 太子宾客 随散落,独则间遣人至海上,馈问如平日。在 福州市 时,前守 陈绛 尝延蜀人龙昌期为众人讲《易》,得钱十万。 既坐罪,遂自 成都市 械昌期至。则破械馆以宾礼,出俸钱为偿之。

昌期者,尝注《易》、《诗》、《书》、《 论语 》、《 孝经 》、《 黄帝阴符经 》、《 道德经 》,其说诡诞穿凿,至诋斥 周公 。初用荐者补国子四门助教, 文彦博 守成都,召置府学,奏改秘书省 校书郎 ,后以殿中丞致仕。著书百余卷, 嘉祐 中,诏取其书。昌期时年八十余,野服自诣京师,赐绯鱼,绢百匹。 欧阳修 言其异端害道,不当推奖,夺所赐服罢归,卒。

另外, 宋朝 吕希哲 撰《 吕氏杂记 》载:龙昌期少时为僧,尝上 朱台符 诗曰:“先砚书名纸,磨钱掷卦爻。侯门千万仞,应许老僧敲。”台符爱其材,劝之业儒。昌期博极群书,而议论怪僻。蜀人张公祐之徒、知名士皆师事之,其徒甚众。文潞公荐于朝,得官。 仁宗 诏给笔札,令进所撰经义。嘉祐书成,诣阙上进,赐五品服及金帛。其书谓:“诗无比兴,如鸳鸯者,遂仰也。”大率如此。又以 周公 为周之贼,于是台谏交攻。昌期自诣登闻鼓院,还纳所赐,听之(景纯家兄时判鼓院,今国史但言以人言追夺,误也)。昌期过洛,潞公责其不能为己辩明。潞公曰:“朝廷方崇尚周孔之教而先生非之,故至此耳。”昌期曰:“某何尝非 孔子 ,但非周公耳。”潞公曰:“亦足矣。”

对此事,《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八》也载: 赵祯 嘉祐四年(1059)癸未,赐龙昌期五品服,绢百匹。昌期, 陵州 人,上所著书百馀卷,诏下两制看详,两制言:“昌期诡诞穿凿,指 周公 为大奸,不可以训。乞令 益州 毁弃所刻版本。”昌期年几九十,诣阙自辩。 文彦博 少从昌期学,因力荐之,故有是赐。翰林学士 欧阳修 、知制 刘敞 等劾昌期异端害道,当伏 少正卯 之诛,不宜推奖。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 何郯 亦封还诏书,乃追夺昌期所赐,遣归。

相关作品

关于龙昌期的作品,《 文献通考 》卷二百十四·经籍考四十一载:有《泣岐书》三卷, 陈氏 曰:蜀人龙昌期称撰,称“上昭文相公”。有后序,言求荐进之意。有《天保正名论》八卷,陈氏曰:龙昌期撰。其学迂僻,专非 周公 ,妄人也。

龙昌期在 福州市 讲学时,写有《 三山即事 》一诗,留下了当时福州的一幅全景素描:“苍烟巷陌青榕老, 白露 园林紫蔗甜。百货随潮船入市, 万家 沽酒户垂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