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甲

南宋实录院检讨官

刘甲(1141——1214),字师文,其先永静军 东光县 人, 元祐 宰相挚之后也。父著,为成都漕幕,葬龙游,因家焉。甲, 淳熙 二年 进士 ,累官至 度支 郎中,迁 枢密院 检详兼国史院 编修 官、实录院检讨官。

使金,至 燕山 ,伴宴 完颜氏 者,名犯仁庙嫌讳,甲力辞,完颜更名修。自 绍兴 后,凡出疆遇忌,俱辞设宴,皆不得免, 秦桧 所定也。九月三日,金宴甲,以宣仁圣烈后忌,辞。还除司农少卿,进 太常 , 权 工部侍郎 ,升同修撰,除宝谟阁待制,知江陵府,湖北安抚使。甲谓:“ 荆州市 为吴、蜀脊, 高保融 分江流, 之以为北海,太祖常令决去之,盖保 江陵 之要害也。”即因遗址浚筑,亘四十里。移知庐州。

人物介绍

程松 为 四川 宣抚使, 吴曦 副之,以甲知 汉中市 、利东安抚使。时蜀口出师败 ,金陷 西和县 、 成县 ,曦焚 河池县 。先是,曦已遣姚淮源献四州于金,金铸印立曦为 王建 。甲时在汉嘉,未至镇也。 金朝 破 大散关 , 兴元 都统制毋思以重兵守关,而曦阴彻蓦关之戍,金自板岔谷绕出关后,思挺身免。

甲告急于朝,乞下两宣抚司协力捍御。松谋遁,甲固留不可, 以便宜檄甲兼沿边制置。曦遣后军统制王 、准备将赵观以书致甲,甲援大义拒之,因卧疾。曦又遣其弟 邀甲相见,甲叱而去之。乃援 颜真卿 河北省 故事,欲自拔归朝,先募二兵持帛书遣参知政事 李壁 告变,且曰:“若遣吴总以右职入川,即日可瓦解矣。”

曦 王位,甲遂去官。朝廷久乃微闻曦反状, 韩侂胄 犹不之信,甲奏至,举朝震骇。壁袖帛书进,上览之,称“忠臣”者再。召甲赴行在,命吴总以杂学士知 鄂州市 ,多赐告身、金钱,使招谕诸军为入蜀计。复命以帛书赐甲曰:“所乞致仕,实难允从,已降指挥,召赴行在。今朝廷已遣使与金通和,襄、汉近日大捷,北兵悉已渡江而去。恐蜀远未知,更在审度事宜,从长区处。”二兵皆补官。

甲舟行至 重庆市 ,闻 安丙 等诛曦,复还 汉中市 ,上奏待罪。诏趣还任。甲奏叛臣子孙族属及附伪罪状,公论快之。会宣抚副使安丙以 杨巨源 自负倡义之功,阴欲除之,语在《巨源传》。臣源既死,军情 测,除甲宣抚使。杨辅亦以为请,当国者疑辅避事, 李壁 曰:“昔 吴璘 属疾,孝宗尝密诏 汪应辰 权宣抚司事,既而 果死,应辰即日领印,军情遂安,此的例也。”乃以密札命甲,甲鐍藏之。未几,金自鹘岭关札金崖,进屯八里山,甲分兵进守诸关,截 三台县 戍兵驻饶风以待之。 金朝 知有备,引去。

胄诛,上念甲精忠,拜宝谟阁学士,赐衣带、鞍马。是岁,和议成,朝廷闻彭辂与丙不协,以书问甲,又俾谕丙减汰诸军勿过甚,及访蜀人才之可用者。盖自杨辅召归,西边诸事,朝论多于甲取决,人无知者。

绍兴市 中,蜀军无见粮,创为科籴。 孝宗 闻其病民,命总领李 以本所钱招籴,惧不给,又命劝籴其半,“劝籴”之名自此始。久之,李昌图总计,复奏令金、梁守倅任责收籴,而劝籴遂罢。及是,宣、总司令金洋、 兴元 三郡劝籴小麦三十万石,甲乞下总所照李蘩成法措置,从之。

明年,罢宣抚司,合利东、西为一帅,治 兴元 ,移甲知 潼川府 。 安丙 既同知 枢密院 事,董居谊为制置使,甲进宝谟阁学士、知 兴元府 、利路安抚使,节制本路屯驻军马。朝廷计居谊犹在道,命甲权 四川省 制置司事。

先是,大臣抚蜀者,诸将事之,有所谓互送礼,实贿赂也。甲下令首罢之,凡丙所立茶盐柴邸悉废之。又乞以皂郊博易铺场还隶 戎司,复通吴氏庄,岁收租四万 有奇,钱十三万,以裨总计。从之。丙增多田税,甲命属吏讨论,由一府言之,岁减凡百六十万缗、米麦万七千石,边民感泣。 嘉定 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

甲幼孤多难,母病, 股以进。生平常谓:“吾无他长,惟足履实地。”昼所为,夜必书之,名曰“自监”。为文平澹,有奏议十卷。 赵昀 诏谥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