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廷瓒

明代中期的将领

邓廷 (1429—1500年),明代中期著名将领。字宗器,河南安阳人。 景泰 五年(1454年) 进士 。先任 淳安县 知县,后任 贵州省 、程番 知府 , 山东省 左参政。弘治二年(1489年)任贵州 巡抚 。当时贵州都匀苗人暴乱,邓廷瓒会同湖广、贵州的总兵统一镇压后,向 朱祐樘 奏疏,设立了都匀府,独山州、麻哈州和 清平县 。之后民害减少,社会秩序逐渐好转。之后,邓廷瓒任右都御史、左都御史。弘治八年(1495年)任南京都察院事务、两广军务兼 巡抚 。

简介

邓廷瓒(?——1500),号字器,河南安阳人。 明景泰 五年 进士 。

经历 景泰 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 进士 ,授 淳安县 知县,有惠政。母丧丁忧,除服后升太仆寺丞。 贵州省 新设程番府,因地处深山,吏部难选人赴任,后命其担任 知府 。其到达后,悉心规画,城郭、 巷、学校、 坛庙 、 舍等地,逐渐构建城池,政平令和。 巡抚 陈俨上奏其知行,明景帝命其久任。九年任满后,才升为 山东省 左参政,后进右布政使。 成化 十三年(1477年),地处崇山峻岭的贵州,少数民族杂居,矛盾突出。为加强治理,朝廷在这里设置程番府,挑选邓廷瓒任首任知府。 弘治二年,以右副 都御史 身份 巡抚 贵州 。母丧丁忧,除服后恢复原职。期间平定当地 苗族 叛变,并与湖广总兵官 顾溥 、 贵州省 总兵官 王通 等讨平。之后上言请设卫所,得到批准。至此,新建都匀府、独山州、麻哈州、 清平县 ,至此控制当地苗族。后论功,升为右都御史。弘治八年,召掌管南京都察院事,几个月后,提督两广军务,并担任 巡抚 。两年后,晋升为左都御史。弘治十三年,召回担任掌管南京都察院事,未行而去世。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参考文献

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 /卷172

《 明史 》(卷172):“邓廷瓒,字宗器,巴陵人。 景泰 五年 进士 。知 淳安县 ,有惠政。丁母忧,服除,迁太仆寺丞。 贵州省 新设程番府,地在万山中,蛮僚杂居,吏部难其人,特 廷瓒为 知府 。至则悉心规画,城郭、衢巷、学校、 坛庙 、廨舍,以次兴建。榜谕诸僚受约束。政平 令和 。 巡抚 陈俨 上其治行。帝令就任。九载秩满,始迁 山东省 左参政,寻进右布政使。弘治二年以右副 都御史 巡抚 贵州。廷瓒自令至守,淹常调者逾三十年。至是去知府止三岁,遂得开府。以生母忧归。服阕,还原任。 都匀市 苗乜富架、长脚等作乱,敕廷瓒 提督军务 ,同湖广总兵官 顾溥 、 贵州 总兵官 王通 等讨之。副使吴 遣熟苗诈降富架,诱令入寇,伏兵擒其父子。官军乘胜连破百余寨,生系长脚以归,群蛮震慑。廷瓒言:“都匀;清平旧设二卫、九长官司,其人皆世禄,自用其法,恣虐,激变苗民,乱四十余年。今元凶就除,非大更张不可。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因上善后十一事,帝悉从之。遂设府一,曰 都匀 ,州二,曰 独山县 、麻哈;县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渐 。论功,进右 都御史 。”

《 明史 》(卷172):“八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事。甫数月,命提督两广军务兼 巡抚 。越二年,进左。廷瓒治尚简易,于吏事但总大纲,结群蛮以恩信,不轻用兵,而兵出必成功。 玉林市 、云垆、大桂诸蛮及 四会市 饑民作乱,以次讨平,两广遂无事。十三年复召掌南院。未行,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廷瓒有雅量,待人不疑,时多称其长者。至所设施,动中机宜。其在 贵州省 平苗功为尤伟云。

评价

邓廷瓒一生履职于艰苦的边境地区。军事上,成功平息了一次次叛乱,保持了西南边境的相对安定;政务上,敢于谏言,善于治理;他待人诚恳,生平雅量,颇通医术,喜爱围棋,实为难得。

参考资料

  1. 邓廷瓒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