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珀龄(原名孙 ,字五粒),山东济南府 淄川区 (今 淄博市 淄川区)大庄人, 清代 官员。 明崇祯六年(1633 年)考中 举人 ,清顺治三年(1646 年) 进士 ,授工科给事中,历刑科左、右给事中,礼科掌印给事中。 顺治帝 九年(1652 年)升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 通政司 左通政加一级。
人物介绍
孙珀龄(?-?),原名孙秠,字五粒,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大庄人。 清朝 官员。 孙珀龄 曾祖父 孙光辉、父 孙之獬 均为明朝翰林。孙珀龄承家学,於明崇祯六年(1633年)考中癸酉科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首开会试,孙珀龄一举中式,殿试位列二甲,赐进士出身。授工科给事中。历官刑科左右给事中, 顺治 十一年(1654年),升礼科都给事中。 顺治帝 十三年(1656年)三月,补太仆寺少卿。同年十一月,升鸿胪寺卿。官至 通政司 左通政。
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顺天乡试科场案爆发。孙珀龄为子孙兰茁请托,受到牵连,於次年流徙尚阳堡。直到 康熙 二年(1663年),朝廷下修工赎罪之令。其弟琰龄倾家荡产,方将其赎回。
家世
曾祖父 孙光辉,明嘉靖七年(1528年) 进士 ,选 庶吉士 ,官至南京户部主事;父 孙之獬 , 天启 二年(1622年)中进士,附魏忠贤党,官至翰林院侍讲。 崇祯 时因哭保《 三朝要典 》被削籍;明亡,剃发降清,官至 礼部 左侍郎。
史书记载
^ 《淄川县志·卷五·举人》页十五:孙秠,後名珀龄,字五粒,崇祯癸酉科。见进士。之獬子。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顺治帝 三年五月)丙寅。授进士 林起龙 、张国宪、为吏科给事中。 刘楗 、为户科给事中。 袁懋功 、 朱之弼 、为礼科给事中。高桂、 刘鸿儒 、为兵科给事中。杨璜、为刑科给事中。孙珀龄、 邓林瞿 、为工科给事中。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顺治 七年八月)丙午。调户科都给事中 杜立德 为吏科都给事中。升刑科给事中陈调元为礼科右给事中。工科给事中孙珀龄为刑科右给事中。吏科给事中 胡之骏 为工科右给事中。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顺治 十年六月)己卯。补原任吏科左给事中刘楗、为兵科左给事中。转刑科右给事中孙珀龄、为本科左给事中。升礼科给事中 刘余谟 、为刑科右给事中。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十一年三月)戊申。补吏科都给事中朱徽原官。升吏科左给事中 杜笃祜 、为户科都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孙珀龄、为礼科都给事中。工科左给事中 魏裔介 、为兵科都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高辛允、为刑科都给事中。礼科左给事中 陈协 、为工科都给事中。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顺治 十三年三月)乙未。补内升礼科都给事中孙珀龄、为太仆寺少卿。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十三年十一月)壬戌。转 通政司 右通政 张天植 、为左通政。升 叶高标 李藻、为通政使司右通政。太仆寺少卿宋徵舆、为大理寺少卿。孙珀龄、为鸿胪寺卿。刑科都给事中高辛允、为顺天府府丞。光禄寺少卿郁之章、为大理寺寺丞。
^ 《淄川县志·卷五·进士》页七:孙珀龄,顺治丙戌 傅以渐 榜。授工科给事中。厯刑科左右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壬辰会试分房,升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通政使司左通政,加一级。任言官时,建白三十馀疏,多见施行。恡施予,人咸乐其和易焉。
^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 顺治 十五年四月)辛卯。谕刑部等衙门。开科取士。原为遴选真才。以备任使关系最重。岂容作弊坏法。 王树德 等、交通李振邺等、贿买关节。紊乱科场。大干法纪。命法司详加审拟。据奏、王树德、 陆庆曾 、潘隐如、唐彦曦、沈始然、 孙旸 、 张天植 、 张恂 、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珀龄、郁之章、李倩、陈经在、邱衡、赵瑞南、唐元迪、潘时升、盛树鸿、徐文龙、查学诗、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张旻、孙兰茁、郁乔、李苏霖、张秀虎、俱应立绞。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等语。朕因人命至重。恐其中或有冤枉。特命提来亲行面讯。 王树德 等俱供作弊情实。本当依拟正法。但多犯一时处死、于心不忍。俱从宽免死各责四十板。流徙尚阳堡。余依议。 董笃行 等、本当重处。朕面讯时、皆自认委系溺职。姑著免罪。仍复原官。 曹本荣 等亦著免议。自今以后、凡考官士子。须当恪遵功令。痛改积习持廉秉公不得以此案偶蒙宽典。遂视为常例。妄存幸免之心如再有犯此等情罪者、必不姑宥。尔等衙门即行传谕。
^ 《淄川县志·卷六·後孝友》页十九~二十:孙琰龄,字禹年, 兵部尚书 之獬子, 通政司 左通政珀龄弟也。国朝开科选拔贡元,截取州同知,养亲不仕。 顺治 丁亥,有巨寇薄城。公父 司马 公奋义倡守,屡挫贼锋。後贼伏内应,城溃。率家众力战,不克,命公请兵讨贼。公乘夜缒出,只身赴京,匍匐千里。及大兵彚至,克城贼歼,而司马公已节烈殒身矣。公之三侄一子同时饮刃,一妻二女相携入井,各有传载通志。公抱恨刻骨,欲从父死者,再戚。族咸以无後为解,乃止。後与兄政析箸而居。兄宦游京师,以官事系狱,势将叵测,公冒霜雪,间关奔赴,竭力周旋,无不备至。己亥春,通政公减罪东遣,公送出关,恸哭投河,赖救得免。至癸卯,有修工赎罪之令。公欣然变产认工,迎兄归复,室家完聚焉。盖自通政公被累以及回籍,公出囊赀二万馀金,变己产七十馀顷,省邑巨宅荡然一空,真所谓能笃同气者哉!所著有《石来轩似懒园柿岩小律》、《前後燕游草》藏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