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之一

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北魏始置,隋唐以后成为中央行政机构 六部 之一,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下辖四司,长官为礼部尚书。

中国古代设立礼官的时间已久,但一直未有礼部。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魏始设礼部,但其制不详。 西魏 权臣宇文泰仿 周朝 设立“六官”,其中以“春官府”负责朝廷礼仪事务,礼部隶属于“春官府”,北周沿用其制,后改礼部为司宗,大司礼为礼部。

隋朝 建立后,改革北周官制,在尚书省设立六部,礼部为其中一部,礼部之下又设礼部司、祠部司、主客司、膳部司四司,分司礼仪、祠祭、外交、学校等事务。 唐沿隋制,只将礼部划为 六部 的后行之一。 宋初由礼仪院代替礼部, 赵顼 元丰改制 后恢复原制。 金海陵王 完颜亮 改“三省制”为“一省制” ,礼部仍隶属尚书省。 元朝 时礼部自成一部,下辖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明初礼部隶属中书省,为其六部之一,后 朱元璋 废中书省,礼部成为独立的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下辖四司与元相同。 清代 沿明制,礼部设置与职能不变,至清朝末期,清政府以典礼院行使礼部职责,礼部被罢置。礼部的正副长官分别为 礼部尚书 、 礼部侍郎 ,从 隋朝 到明朝,他们的品级基本未变,分别为正三品和正四品,清朝时礼部官员品级有所提升,其中礼部尚书为从一品,礼部侍郎为从二品。

自隋朝起,礼部的职能大体相同,基本都是下辖四司,主管礼乐、祭祀、朝会、外国朝见等事宜。 受中国文化影响, 日本 、 越南 、 新罗 等国都曾仿效“三省六部制”设立职能类似礼部的部门。

名称

周代 时,《周礼》以“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为指导思想,设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建立了一套相当系统完整的官僚统治体系,其中以春官掌管国家礼制。 北周 宇文泰 时仿周礼设六府机构,其中春官府掌礼仪、祭祀等事宜,其下有属官司宗中大夫,礼部下大夫,太史中大夫等。 ;北周 保定 四年(公元564年), 宇文邕 改大司礼为礼部。 开皇 元年(公元581年), 杨坚 确立礼部为尚书省下的 六部 之一,礼部名称、职能确立,后历代相沿。 唐武后 光宅 元年(公元684年)至 李显 神龙 元年(公元705年),礼部曾改名为春官,后遂以“春官”为礼部的别称,除此之外,礼部还有青官、春官氏、春曹、容台等别称。

历史沿革

背景与形成

中国 古代设立礼官的时间已久,但一直未有礼部。《 周官 》中记载主管礼制的是大宗伯,大宗伯的副职为小宗伯。 秦汉 时期设有“礼官”主持朝廷礼仪、祭祀之事;西汉时设尚书客曹主管 太子宾客 、少数民族事务。 魏晋南北朝时期, 北魏 始设礼部,但其制不详。 西魏 时期,礼部隶属于尚书省十二部之一,后权臣 宇文泰 仿周礼实行六官制,即皇帝以下设置天官、地官、 春官 、夏官、秋官、冬官的六府机构,其中春官府掌管制订国家各项礼仪,主持祭祀仪式,守护 宗庙 陵墓,撰写皇帝诏命,修撰国史以及音乐、卜、祝,僧、道等方面的事务,礼部隶属于“春官府”。 春官府长官为大 宗伯 卿,佐官为小宗伯,属官有司宗中大夫,守庙中大夫、礼部下大夫,太史中大夫等。 宇文邕 保定 四年(公元564年),宇文 改礼部为司宗,大司礼为礼部。以礼部下大夫为长官,下设小礼部上士,辖典瑞、典服、司寂、司玄、抬礼、司 等官厉。掌内外九族之差及玉器衣服之令,法门道士之法。

隋朝确立

开皇 元年(公元581年), 杨坚 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三省即尚书省、 门下省 、内史省。其中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 六部 二十四司 主持日常行政事务,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管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司。 隋制规定礼部司掌管礼乐、学校、仪式等事;祠部司掌管祀祠、天文、 卜筮[shì]、医药、赠赐等事;膳部司掌管牲牢、酒醴[lǐ]、膳蜜等事;主客司掌管前代帝王后代及藩属外国朝贡等事,四司设郎中、 员外郎 为正、副长官。礼部的正副长官为 礼部尚书 与 礼部侍郎 ,品级分别定为正三品和正四品。

各朝沿用

唐朝

唐朝 沿袭 隋朝 “ 三省六部制 ”,礼部仍为尚书省下六部 之一,正副长官的品级也与隋相同,其下仍设四司,即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其中礼部为四司中的头司,其名称与本部相同;另外三司称为“子司”。此外 六部 之间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为“前行”,户、刑二部为“中行”,礼、工二部为“后行”。 李隆基 开元 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后,礼部又兼掌贡举,并成为中唐以后礼部最重要之职掌。

唐朝 礼部的名称前后有变化, 李治 龙朔 二年(公元662年),唐高宗将六部二十四司名称全改,其中“礼部”改称“司礼”; 光宅 元年(公元684年), 武则天 改“礼部”为“ 礼部尚书 ”; 神龙 元年(公元705年),唐 李显 李显将武则天所改官名全部恢复。 五代十国 沿袭 唐朝 旧制。

宋朝

北宋前期沿袭唐制,礼部仍属尚书省。但是礼部不掌本部事,“凡礼仪之事,悉归于 太常 礼院”;“贡举之政”,则归贡院。 赵顼 元丰改制 后,二十四司增为二十八司,其中吏部七司,户部五司,礼部四司未变。 元丰 新 官制 礼部下辖的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司,职掌礼乐、祭祀、朝会、燕 、学校、贡举、册宝、印记、图书、表疏及祥瑞之事。 南宋 建炎 三年(公元1129年), 赵构 令礼部兼领主客司,祠部兼领膳部。 隆兴 元年(公元1163年), 赵昚 赵 复诏并行四司之事。 宋时 礼部官员的品级略有变化, 礼部尚书 仍为 正三品 , 礼部侍郎 变 从四品 。

辽金

礼部在 西夏 、 辽朝 均有设立,其制不详。 金朝 完颜亶 天会 十三年(公元1135年),参照唐、宋、辽制,同时融人 女真族 特点,实行 三省六部制 ,设立尚书、 中书 、门下三省,礼部属尚书省下的六部之一。金熙宗 天眷 三年(公元1140年)礼部开始分治,其下设尚书,侍郎、郎中、 员外郎 、 主事 等官,下辖惠民司。其中尚书为正三品,侍郎为 正四品 ,郎中为 从五品 ,员外郎为 从六品 。 完颜亮 完颜亮 正隆 元年(公元1156年),海陵王革去虚设的机构,创立一省制度,即以尚书省为全国唯一的最高政务机关。尚书省之下设左右司、 六部 ,礼部仍属尚书省管辖。 金朝 的礼部管理范围很宽,包括礼乐、祭祀、燕享、学校、贡举、图书、天文、 漏刻 、医卜、释道等。

元朝

元朝 仿金朝实行“一省制”,设中书省统掌全国政务。 孛儿只斤·忽必烈 二年 (公元1261年)六月,礼部为中书省下的左三部之一。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单独立礼部,次年又合为 吏礼部 ;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定制,确定礼部自成一部,下设尚书、侍郎、 郎中 、 员外郎 等宫,官员品级与 金朝 相同。辖侍仪司、拱卫直 都指挥使司 、仪风司、 教坊司 、 会同馆 等机构。 元成宗铁穆耳 元年(公元1295年),又增设尚书至三员,并开始主管专门接待藩国贡使的,后成为定制。

明朝

明初沿元制,礼部隶属中书省。起初 朱元璋 仅设四部以掌 钱谷 、礼仪、刑名、营造等事务,后朱元璋命 李善长 等仿照前代制度建 六部 ,以分理庶务,礼部为六部之一。 洪武 十三年(公元1380年), 朱元璋 废中书省,以六部分理国政,礼部成为独立的机构,其下设 礼部尚书 一人,礼部左,右侍郎各一人,辖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四司由 郎中 , 员外郎 掌事。礼部下辖还有铸印局、 教坊司 等。 礼部官员品级有所变动,明初与 元朝 一样,尚书为 正三品 ,侍郎为 正四品 ; 朱允炆 朱允 时(公元1398年—公元1402年在位),改礼部尚书为 正一品 ,侍郎为 正二品 ; 朱棣 继位后恢复旧制。

清末罢置

清沿明制,礼部为独立机构,下辖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清代 以贝勒领礼部部务,下设承政、参政,启心郎、 额哲库 等官。 顺治 元年(公元1644年),始改为 礼部尚书 , 礼部侍郎 ,礼部郎中等,并规定尚书满、汉各一人,左、右侍郎满、汉各一人。 礼部官员品级在清朝有所提升,其中礼部尚书定为从一品,左右侍郎清初为三品, 雍正 八年(公元1730年)定为从二品。

清朝在礼部四司之外,附设有铸印局、会同 四夷馆 及乐部公署等,其中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夷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 太常寺 、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 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宣统 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 内阁 颁布新官制,设立制诰[gào]、铨[quán]叙等局。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 坛庙 、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组织结构

海外影响

受中国文化影响, 日本 、 越南 、 新罗 等 国都 仿“ 三省六部制 ”设立职能类似礼部的部门。

日本

日本大化革新(公元646年)期间的 大和 朝廷,仿照 唐朝 三省六部制,设立二官八省制。二官是掌宫中祭祀和全国 神社 的神 官,和掌全国政治的太政官。太政官下设八省,中务省、 式部 省、治部省、民部省、 大藏省 、兵部省、刑部省、宫内省。其中治部省相当于礼部,掌管姓氏、继嗣、婚姻、祥瑞、丧葬、国忌、外国使节、僧尼等事务。治部省下属机构有 雅乐 、玄蕃寮、 诸陵司 、丧仪司。

越南

阮朝 有文字记载且确凿可信的古代历史可以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即受 中国 西汉 至 五代十国 封建中央政权千余年直接郡县辖治的“北属时代”,以及10世纪脱离中国直接统治、独立建国,但长期与中国保持宗藩关系的“自主时代”,历经吴、丁、前黎、李、陈、后黎、 阮朝 等自主封建王朝。这些王朝的 官制 深受 中原王朝 的影响。如在 李朝 (公元1009年—公元1225年)时,就建立了一个以中央决策枢纽机关统领 六部 、以至地方行政长官的等级化行政体系,礼部为六部之一。到黎朝时期(公元1428年—1788年),官制全面 中华 化,礼部为六部之一职能更具体。

朝鲜半岛

新罗王朝 景徳王 (公元742年—公元756年)时,新罗统一朝鲜半岛 大同江 以南地区后,仿效隋唐制度,在中央行政机构方面设三省六部。在中央设执事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执事省下便设有礼部 。

高丽 (公元918年—公元1392年)时期,仿唐宋制立三省、设六部,即吏部、 兵部、 户部、 刑部、 礼部、 工部。礼部作为 六部 之一其职掌分工与唐宋时礼部职能类近,只是礼部下未辖四司,仅辖礼部司与贡院,其下设判部事、 尚书、 侍郎等官职。

李氏朝鲜王朝(公元1392年—公元1910年)时期,李朝承高丽旧制,实行东西两班制,六曹与议政院共同协助国王维持中央政府的日常运行。其中六曹为吏曹、户曹、礼曹、兵曹、刑曹、工曹。礼曹职能类似于礼部,其下设有稽制司、典享司、典客司三个机构。礼曹的本曹设置官员九名,分别为判书一名(正二品)、参判一名(从二品)、参议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铨郎三名(正六品)。

代表人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