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周 (1611—1675),字文锡,号闻石, 曲沃县 城内人。卫周 弟。明崇祯十年(1637) 进士 。初任河北 永平府 推官 ,有廉声,明末,历任 员外郎 、四部尚书, 光禄大夫 兼太子太师, 保和殿 大学士正一品加一级。
人物简介
清顺治元年(1644),诏令访求明代遗留的人才,周祚被举荐,补任原官。十二年,升工部尚书, 南大灾,周祚奉命赈济,救活灾民甚多,加少保兼 太子太保 。十五年,改任 吏部尚书 ,不久,加 文渊阁大学士 兼 刑部尚书 ,保和殿大学士,正一品加一级,奉命校定《 大清律例 》。
康熙 八年(1669)三月,因病回原籍调理。十一年, 康熙 谕吏部:“原任 大学士 卫周祚品行 托忒克·端方 ,清慎素著, 以引疾请告,回籍调理。今阁务殷繁,赞理需人,着即召取,驰驿来京,人阁办事”。周祚又入朝辅理政务,改内国史院大学士为 保和殿 大学士兼 户部尚书 。同年十二月旧病复发,请求归里,十四年(1675),卒,谥文清。
生平经历
他为官数十年,“田庐无改”,“敬以事上,俭以居身,诚以服物,不为赫赫之名,百分之行”“在 曹吏部最久,惟以奖恬抑躁,留意人材为务”。充任已亥、辛丑(1659、1661)两闱总考官,“ 然有得人之声”。倍受 顺治 、 康熙 的赏识,“恩遇冠于百僚”。四十二年,康熙西巡至 曲沃县 ,命内大臣到他的墓地祭祀,并亲书“表率班联”四字悬挂在他家中。
他任 刑部侍郎 时,向朝廷进奏《清理庶狱五条疏》,对各级提刑官员玩忽职守,拖延办案时日的弊端,提出“置钦件薄”,限时结案。又因诬告盛行,冤狱不断,请加重反坐罪。五条疏的实施,整饬了吏治,减轻了人民刑狱之苦。
康熙 十一年(1672),卫周祚奏请 修地方志:“各省《 通志 》尚多阙略,宜饬儒臣修纂。举天下地理、形势、户口、田赋、风俗、人才灿然具列汇为《一统志》,以备御览”。 康熙 采纳其建议,颁令修志,使乾、嘉年间我国地方志的修纂,达到鼎盛时期。他还亲自参与曲沃县志的审订,并在《五修沃史序》中提出修志三长(正、虚、公)之说。对后世修志有着深远影响。
其后代嫡系传人仍居住在 曲沃县 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