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极(1043~1107),字适中,号一翁,又号赤松,宋 宜黄县 城西门人。 治平 四年(1067) 进士 ,初任 泰和县 主簿 ,后为 永新县 县令。
邹极
邹极(1043-1107),字适中,号一翁,又号 赤松 。 江西省 抚州市 宜黄县城西门人。 北宋 名臣。官至朝奉大夫、 户部侍郎 。
赵曙 治平四年(1067)进士,初任吉州泰和县主簿,后为永新县令,衡州茶陵丞。
赵顼 熙宁 中,宰相 王安石 主持变法,认为邹极其才可试,召至朝廷,暂代审官主簿,并派往 河北省 视察官营贸易市场。邹极不畏权贵,兴利除害,更法去弊,深得百姓好评。不久为 东京汴梁 界提点司勾当公事。熙宁三年(1070),王安石在开封府试行 募役法 ,邹极提出的意见,大多被采纳。
元丰 二年(1079),为御史台推直官。三年,代理提举江南东路常平事。六年,代理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当时,朝廷为了增加赋税,将 熙宁 时期市易法所确立的食盐可官卖,也可私营,全部改为官卖,禁止私营市场。邹极认为不当,提出异议,被指责为不奉法,贬斥回家。七年(1084),被召为户部 度支 员外郎 。
元祐 初年(1086),任提点 江南西路 刑狱。适逢 广东省 岑操起兵,围困 新兴县 (今 广东新兴县 )。经略张升卿派遣童政、郭昭升率军讨伐。童、郭纵兵沿途杀人抢劫,百姓诉冤。朝廷命 傅燮 查处。傅畏惧童、郭权势,不敢反映实情,遭 苏轼 等人弹劾。朝廷召见邹极,命他在 丽水市 (今浙江丽水)设院,审理此案。邹极不畏强权,不受嘱托,秉公执法,查明真相后即刻回奏。童政被处死,郭昭升发配 庙岛 (今山东 长岛县 西北庙岛)充军。邹极声誉大震朝野。
绍圣 元年(1094),起为户部官,以母老辞。 宋徽宗 大观 元年卒,年六十五,葬 宜黄县 凤冈镇 潭坊村西井玉泉寺附近。有《宜川文集》30卷,已佚。 爱新觉罗·旻宁 《宜黄县志》卷二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