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官署名。国史馆是 中华民国 时期政府的最高史政机关,这里拥有珍贵齐全的国家史料信息,可分为清史、中华民国史、人物传记史料、学术论文集及史料重刊等九个类别,并设有史料阅览及图书期刊空间供民众前往阅览。清属 翰林院 ,最早于 康熙 二十九年(1690年)设于东华门内,掌监修《 明史 》、清史,有总裁、清文总校、提调、总 、 纂 修、协修等官。
历史沿革
民国国史馆是由 胡汉民 、 黄兴 等于1912年3月呈请设立、经 孙中山 批示“深表赞同”,交付临时参议院议决则建立的。同年12月19日,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 明令颁布了《国史馆官制》,并于当日施行。《官制》规定:“国史馆掌纂辑民国史、历代通史,并储藏关于史之一切材料。”(它的任务是储藏有关历史的一切资料,以及编辑民国史和中国通史。)馆署馆长,由大总统直接领导,掌理全馆事务;设纂修、协修等,分任编辑事务。
但由于袁世凯的无暇顾及,国史馆也变得无足轻重。1917年4月,北京政府国务院以“成绩未彰,近更主持无人,形同虚设”而停办,一切馆务交教育部接办。教育部复于 北京大学 之下附设国史编纂处,由北京大学校长兼任处长,下设纂辑、征集二股,分别纂辑民国史及历代通史,征集有关史料。1919年8月,国务院又以该处附设北京大学“不足以昭郑重”,将其收归属下,并公布了《国史编纂处简章》。1927年9月,再将国史编纂处改称国史馆,增设监修一人,由国务总理监领;设馆长一人。另设总纂一人,负责史稿之鉴定,纂修、协修若干;典籍厅厅长一人,掌保管史稿及其他一切事务,典籍四人,采访员若干。不久, 南京国民政府 二次北伐 ,北京政府垮台,1928年6月废。
1934年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 邵元冲 、 居正 、 方觉慧 等提议重设国史馆,获决议通过。但由于当时 日本 加紧侵华, 国民政府 内外交困,重设国史馆被视为“不急之务”。在1939年1月 中国国民党 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张继 、 吴稚晖 、 邹鲁 、王用宾、 焦易堂 、 丁惟汾 、 程天放 、 夏斗寅 、 茅祖权 、 覃振 、方觉慧、 梁寒操 、 王子壮 等13人提交了“建立档案库、筹设国史馆”的议案,经全会决议原则通过,交国民政府具体办理。同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临时会议决议,设立国史馆筹备委员会。1940年2月,国史馆筹备委员会在重庆 李子坝站 嘉陵新村16号正式成立。抗战胜利后,1946年10月19日,张继提请将筹委会改为国史馆,并将组织条例草案提交国防最高委员会。10月24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原则通过,将组织草案送立法院审议。11月5日,立法院会议通过。11月23日, 国民政府 将国史馆组织大纲明令公布。12月28日,国民政府特任 张继 为馆长。1947年1月13日,又任命 但焘 为副馆长。于是,国史馆通函全国,于1947年1月20日启用印信,正式对外办公。1949年2月9日,国史馆迁 广州市 ,3月在广州文明路文庙内正式办公。后迁往 台湾 。现在 台湾当局 仍沿设所谓“国史馆”。
组织架构
馆长
副馆长
主任秘书
内部单位
修纂处
审编处
采集处
秘书处
人事室
主计室
政风室
交通信息
(台湾地区“国史馆”)
一、火车: 台北车站 →新店客运(新店线) →北新路→北宜路→“国史馆”。
二、公车:新店客运 新店线
台北中山南路 →罗斯福路→北新路→北宜路→“国史馆”。
三、捷运系统:澹水—新店线
新店捷运站→转搭新店客运往新店→北新路→北宜路→“国史馆”。
四、自用车:
1、 中山高速公路 圆山 交流道 →“建国南北快速道路”→辛亥路→ 基隆路 高架道→环河快速道路→碧潭→北宜路→“国史馆”。
2、北二高速公路新店交流道→中兴路→北宜路→“国史馆”。
3、搭往坪林的新店客运自北新路接北宜路经中央印制厂到北宜路二段即达“国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