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位继承

英国王位继承

安妮长公主殿下( 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的女儿) 彼得·菲利普斯 ( 安妮公主 的儿子) 扎拉·菲利普斯 (安妮公主的女儿)

正文

英国 王位的继承是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 索菲 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 基督教 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2011年10月28日,在 澳大利亚 珀斯举行的英联邦 政府首脑 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 威尔士亲王查尔斯 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同时, 英国 君主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也被废除,但君主本人还必须是新教徒。以上修订还需要得到英联邦各国的通过才会正式生效。

继承顺序

由于 欧洲 各国王室通婚,很多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而且超过数千人都有资格继承王位。 挪威 国王 哈拉尔五世 , 瑞典 国王 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 , 丹麦 女王 玛格丽特二世 ,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等希腊-丹麦王族的后代和 维多利亚女王 的五 世孙 , 爱丁堡 公爵 菲利普亲王 皆可顺序继承王位。这里列出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近亲”:

乔治四世(1762–1830)的后代

乔治四世 的血统已灭绝。

腓特烈王子(1707–1751)的后代

腓特烈王子的血统已灭绝。

威廉四世(1765–1837)的后代

威廉四世 的血统已灭绝。

爱德华七世(1841–1910)的后代

目前的君主: 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女王陛下( 乔治六世 的女儿)

威尔士 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剑桥 公爵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剑桥大学 的未命名王子殿下(剑桥公爵 威廉王子 与 凯特·米德尔顿 之子,2013年生)

威尔士 的 亨利王子 殿下(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约克公爵安德鲁王子 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次子)

约克 的 比阿特丽斯公主 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1988年生)

约克 的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1990年生)

威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王子 殿下( 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的三子,1964年生)

塞文子爵詹姆士(威塞克斯伯爵的儿子,2007年生)

路易斯·温莎郡主( 威塞克斯 伯爵的长女,2003年生)

安妮长公主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彼得·菲利普斯 ( 安妮公主 的儿子)

莎凡娜·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孙女)

艾斯拉·菲利浦斯( 安妮公主 的孙女)

扎拉·菲利普斯 (安妮公主的女儿)

林莱子爵( 乔治六世 的外孙, 玛格丽特公主 的儿子)

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儿子)

玛格丽塔·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女儿)

萨拉·切托夫人(乔治六世的外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塞缪尔·切托(萨拉·切托的儿子)

阿瑟·切托(萨拉·切托的儿子)

具有继承 英国 王位资格人员的完整的列表可参见以下连结。

参考资料

  1. 英国王位继承顺位名单 新浪时尚 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