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莹

清代时期的官员

洪莹(1780年—1840年),字宾华,号 庵, 歙县 洪源(今 徽州 岩寺镇 洪坑村)人。曾任翰林院 编修 ,掌修国史。

人物生平

其论“国策”卷文,因陈言时弊中肯,深受 爱新觉罗·颙琰 器重,特恩赐状元,委任翰林院编撰。不久,在朝廷群臣中却发生了一场轩然大波。 御史 花杰 上书弹劾洪莹罪状,一曰其论“国策”卷文虽好,不属自身修,而是同乡徽州人、翰林院 掌院学士 戴衢亨 在担任阅卷官时,有弄虚作假任意包庇之嫌;二曰洪莹堂兄 洪亮吉 在位时,因上书批评朝政有欺君之罪,所以被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他们自有不可分割的亲情关系,自然不宜重用。嘉庆帝对此建言非常重视,经过周密调查核实,当即驳回花杰纯属节外生枝的谎言。指出:“朕自处洪亮吉之后,敢于进谏的人越来越少,对于治国安邦极为不利。现在应该肯定。朝臣向君主进言,理所当然,本份之责,言词过激应视逆耳忠言.不足以罪论处。”钦旨,洪亮吉应该无罪释放。至于洪莹与洪亮吉虽属堂房兄弟“事各有主,这何以株连哉!”洪莹论“国策”卷文,经过突查复默,仍然对答如流,“假设与猜疑何能成立伤人哉!”

不久,又有人又在上书弹勤洪莹论“国策”卷文,大谈吏治之道,其实污蔑君父,罪有应得。 爱新觉罗·颙琰 阅后,拍案怒道:“朕为治国求言,言者何罪之有?再有无事生非者,当严惩也!’

自此,洪莹对于嘉庆帝的明智决断十分感激,官场险恶,令人伤心。由此不愿继续在朝为官,再三恳求皇帝思准解甲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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