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铮

曾任全国政协常委

李铁铮(1906年—1990年) ,湖南长沙人,国际法学家、 国际关系 学家、外交家,著名无党派爱国人士,曾任全国政协常委。

简介

李铁铮 ,1906年生于 湖南省 长沙县 ,著名无党派爱国人士,长期从事于外交战线,曾任全国政协常委。

生平

李铁铮,湖南省长沙县人。1924年考入 国立东南大学 政治学 系。1927年 国民政府 定都 南京市 ,因南京为北伐军攻克的第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以 东南大学 为基础组建 国立第四中山大学 ,该校自此有“首都大学”之称;1928年2月,第四 中山大学 被改名为 江苏大学 ,师生反对,不愿全国性大学变成省级大学,遂由李铁铮等人组团向国民政府大学院请愿,要求更名为具有国际性的校名“南京大学” ;由于未获立即答复,又传来国民政府大学院的严辞训斥,引发学生不满而决议罢课三天,并拆下校名牌;之后,大学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将 江苏大学 改名为 中央大学 ,五月宣布,校名风潮始息。1928年7月,李铁铮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后不久任 湖南省 南县县长,期间因“庇共殃民撤职查办”,被迫离职。期间因“庇共殃民撤职查办”的罪名被迫离职,转而去 武汉大学法学院 从事教育工作。1931年考取外交官,历任外交部专员办公室科长、外交部首席简任秘书,驻 伊拉克 首任公使,驻 伊朗 、 泰国 首任大使,驻 联合国 代表团顾问兼大使衔代表,从事驻外使节工作10多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从事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研究。曾入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研究院学习,1953年获 政治学 博士学位。1956年获得英国 伦敦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大学执教。1957年以后任美国希利亚学院、理海大学、北卡罗纳 俄亥俄州立大学 客座教授,被哈德福特大学聘为 终身教授 。1964年回到祖国,任中国 外交学院 教授10多年。1976年再去 美国 ,任 密歇根大学 、 斯坦福大学 高级研究员两年。1978年回国,任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顾问、外交学院名誉教授、全国侨联顾问,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常委。

1931年7月15日,当时的 南京国民政府 开始了第一次公务员高等考试,分为普通行政人员考试、财政行政人员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五种。从7月15日一直考到7月21日,长达一个星期。考试内容也十分庞杂,如普通行政人员考试科目就包括:国文、党义、 民法 、刑法、行政法、财政法、中国近代政治史等等12门之多。

据统计,这次考试共有1872人参加,考生以 江苏省 (20%)、 湖南省 (12.5%)为最多。最后计算总成绩的方式是:一试占40%,二试占40%,三试(面试)占20%。

由于教育水平落后、考试内容偏难偏繁等原因,这次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的人数少得可怜,笔试淘汰率高达94.8%,实际及格人数仅为30余人,最后 戴季陶 院长亲自向 国民政府 申请,给考生普遍加10分,才勉强录取足额100人。

面试虽然只占总成绩的20%,而且淘汰率仅为1.1%,但面试的表现很重要,有时甚至可以扭转乾坤。如外交官领事官科目应考人冯至海说得一口流利的 西班牙语 ,口试后,成绩由 倒数 第二名被提为第三名,并内定为某国大使馆的重要职务。而原笔试成绩第一名的李铁铮,面试后却只任用为英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

成就及荣誉

他是著名的 国际法 、 国际关系学 研究专家,长期在外交战线工作,熟悉外交事务和国际法。早年从事 西藏 历史地位研究,重点分析西藏与中英关系,所撰论文《西藏历来的法律地位》,由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出版发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翻译的英国 牛津大学 研究著作《欧洲新宪法的比较研究》一书,由太平洋书局出版。回到祖国以后,致力于中美关系和 社会主义 统一战线研究,发表了一批有关中美关系、 西藏自治区 问题、祖国统一和 爱国主义 研究的文章,在海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晚年自编自作品集《敝帚一把——李铁铮的晚年写作和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