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讨使

古代的官名

招讨使,是 中国 古代 文华殿大学士 。置于唐 贞元 年间。后遇战时临时设置,常以大臣、将帅或 节度使 等地方 军政 长官兼任。

简介

官名。置于唐贞元年间。后遇战时临时设置,常以大臣、将帅或节度使等地方军政长官兼任。 五代十国 与宋亦不常置,掌镇压人民起义及招降讨叛,军中急事不及奏报,可便宜行事。辽北面边防官与金沿边诸路亦常设招讨司,长官为招讨使,掌统治沿边各族。元亦常于边陲地区置招讨司,长官为招讨使。明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招讨司,为 土官 衔号。《宋史.职官志七》:“招讨使。掌收招讨杀 盗贼 之事,不常置。 建炎 四年,以检校少保、定江昭庆军 节度使 张俊 充江南路招讨使,定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为定制。军中急速事宜,待报不及,许以便宜行事......[ 绍兴 ]十年, 金朝 犯三京,以 韩世忠 、 岳飞 、张俊并兼 河南省 、北招讨使以御之。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府第》:“ 弘光帝 弘光 元年正月,总兵 许定国 杀河南河北开北等处招讨使 高杰 于 睢州 ,睢境大乱。”

历史沿革

招讨使是 唐代 开始设置的军事长官。

元朝 至正 22年(公元1362年)妥欢帖睦耳皇帝委任云丹坚赞为招讨使的圣旨

唐 贞元 末 置招讨使,以大臣、将帅或地方行政长官兼任,兵罢即撤。 五代十国 时亦设有招讨使之职。

宋太平兴国四年 (979)  灭 北汉 时, 潘美 任北路都招讨制置使。

康定 元年(1040)  前知 枢密院 事﹑ 武将 夏守赟 出任陕西马步军都部署﹑ 经略使 ﹑安抚使,后兼沿边招讨使,以对抗 西夏 ;前执政﹑文臣 夏竦 继任,亦兼招讨使,武将 夏随 为招讨副使。后陕西四路、 河东路 帅臣亦都兼招讨使。

庆历 五年(1045)  宋﹑西夏议和,乃罢陕西﹑河东诸路招讨使。 熙宁 八年(1075)  赵任招讨使,宦官 李宪 为招讨副使;次年改任 郭逵 为招讨使,赵为副使以抗击交址的内侵。

建炎 四年(1130)  张俊 为 江南 招讨使,讨伐 李成 。同时规定招讨使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军中急事可以便宜行事。

绍兴 五年(1135)   岳飞 被任命为荆湖南北﹑ 襄阳府 路 招讨使时,还有任免州﹑县官之权。此后, 南宋 统兵官员在对金作战时期,常兼 河南省 ﹑ 河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京东等被金占领地区的招讨使,以示恢复之意。辽代置西南路﹑西北路招讨司和西路招讨使司,以招讨使负责北部﹑西部边防及周边部族事务。金亦设 西北 ﹑西南﹑东北三路招讨司,以招讨使领之,职掌与 辽朝 同。元代招讨司多设于 吐蕃 及朵甘思,以招讨使统领地方军民事务。明代﹐招讨司只设于西南民族地区,由当地 土官 任招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