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散骑常侍是 唐朝 的一种官职,隶属于中书省 。
历史沿革
右散骑常侍这一官职最初出现在汉代,当时称为散骑,主要职责是作为皇帝的侍从。到了 东汉 时期,散骑被取消,由宦官担任 中常侍 。 曹丕 时期,散骑与中常侍合并成为 散骑常侍 ,由士人担任。这些官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向皇帝提出建议,纠正错误,以及提供咨询意见。他们可以在宫廷内或外出时随行皇帝。资历较深的散骑常侍被称为 祭酒 散骑常侍。魏末时期,散骑常侍的人数有所增加,新增的职位称为员外散骑常侍。 司马炎 规定员外散骑常侍两人,与散骑常侍一起轮值,称为通直散骑常侍。在 魏晋 ,散骑常侍与侍中一同处理尚书的事务。这是一个重要的职务。散骑常侍原本属于 门下省 ,但在 南北朝 时期归属于集书省。 南梁 曾经设立散骑省,但不久后就被撤销。 隋朝 时, 散骑常侍 归于门下省。 唐朝 初期, 李世民 曾将散骑常侍视为散官,但后来恢复其职事官的身份。 李治 显庆 二年(657年)将散骑常侍分为左右两部,其中左散骑常侍隶属门下省,右散骑常侍则隶属于中书省。他们的职责仍然是规劝皇帝的过错,陪伴皇帝并提供建议。尽管没有实际权力,但这个职位被认为是尊贵的,通常作为高级官员的附加头衔。宋代并不经常设置此职位。 辽朝 将其置于 门下省 。 金朝 和 元朝 未设有此职位。
职责与影响
在 曹魏 时期, 散骑常侍 的职责类似于 东汉 时期的 中常侍 ,均由高才英儒担任。他们继承了 西汉 尚书直接接受皇帝诏书执行临时任务的职权,类似东汉中常侍负责诏狱的工作。在 曹叡 时期,曹睿曾将谏阻的 张茂 交由散骑审理,导致张茂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产生了重大影响。《晋书·任恺传》记载:“恺少有识量,尚魏明帝女,累迁中书侍郎、员外散骑常侍。”《刘毅传》中提到:“ 刘彻 受禅,为尚书郎、驸马都尉、迁散骑常侍、国子 祭酒 。”此外,《宋书·百官志下》也有相关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