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维翰

施维翰

施维翰(1622~1684),字及甫,号研山,世居闸港北(今 鲁汇乡 境)。清顺治九年 进士 。

正文

历官临江 推官 、职方 主事 、 监察御史 、 山东巡抚 、 浙江省 总督 ,殁于 福建省 总督任,谥“清惠”。郡建特祠,并列入祀乡贤。维翰为官明察,恤民困,洞晓时弊。掌 山东省 道时,上疏;“考察官吏应作为首要大事,高官、地方镇守主将衰老庸暗的应予参劾;州县对上级的供给、 胥吏 对老百姓的诛求应加禁止”。1669年( 康熙 八年)掌 京畿道 , 苏州市 、 松江 两府赋税数自明以来倍于他府,百姓不胜负担,生活困苦,维翰请减除苏、松两府浮粮,以苏民困;参劾偏 巡抚 周召南 、福建总督 刘斗 、浙江巡抚 陈秉直 ,三人都因咎免职。1679年( 康熙 十八年) 巡抚 山东,举荐清廉官吏 陈文学 、周根 等升任 监察御史 。1682年任浙督,即日审 前总督所参满军鼓噪案内被墩锁半年的200余人,多所平反。丁艰回乡,遇福建船产与乡民械斗,带领勇健兵卒,张着 总督 衔灯笼,骑马夜至黄浦江滨,竖起高竿,上挂空木桶,如秋刑杀头示众状,然后派人晓谕:你们强横不法,本应尽数杀灭,现在从宽处置,把首恶处决掉,余人不问。械斗双方遂散走,免酿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