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明

北魏孝文帝所用年号

拓跋宏 所用年号,这个年号仅用了六个月。

公元476年,是 北魏 延兴六年,这一年六月,改元为承明元年。次年即改元为太和元年,所以这一年号仅仅使用了六个月。

这一年, 孝文帝 刚满十岁,太上皇 拓跋弘 被太皇太后 冯太后 毒死,冯太后乃以太皇太后的名义二次 临朝称制 。

基本介绍

承明(476年六月—十二月)是北魏的君主 魏孝文帝元宏 的第二个年号,共计数月。

纪年

承明 元年

公元 476年

干支 丙辰

北魏 皇兴 三年(469年)六月辛未日,年仅三岁的皇长子 拓跋宏 被立为皇太子。皇兴五年(471年)八月丙午日,受父禅即帝位,改年号为延兴。由于 北魏 实行子贵母死制度,拓跋宏在被立为太子时,生母即被赐死,由祖母冯太后一手抚养成人。

孝文帝 初即位,太上皇 拓跋弘 仍然总揽朝政。当时,北魏连年水旱,租调繁重,官吏贪暴,百姓流离,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连绵不断。延兴元年(471年)九月,青州高阳民 封辨 聚众千余人,自称齐王。十月,沃野、统万二镇敕勒族叛魏, 朔方郡 民曹平原率众攻破石楼堡,杀军将;十一月,司马小君起兵于平陵。延兴二年(472年)二月至三月,东部 铁勒 与连川敕勒相继谋叛,北入 柔然 ;七月, 光州市 民孙晏、河西民费也头聚众反。延兴三年(473年)二月, 北魏 朝廷发布诏令,规定凡县令能肃清一县“劫盗”的,兼治二县,同时享受二县令的待遇;能肃清二县“劫盗”的,兼治三县,三年后升迁为郡太守。二千石官吏也是这样,三年后升迁为 刺史 。太上皇 拓跋弘 揽政数年,还先后采取了一些奖励廉吏、严惩贪污、减轻租赋、劝课农桑等相应措施,但都收效不大,局面一直没有多大改变。据统计,仅从 拓跋宏 即位的延兴元年至太和四年(471—480年)的十年之中,有史可考的各地暴动、反叛事件就达二十几起之多, 北魏 政局处于严重动荡之中。

承明元年(476年)六月,孝文帝刚满十岁时,太上皇拓跋弘被 冯太后 毒死,冯太后乃以太皇太后的名义二次 临朝称制 ,改年号为太和。冯太后足智多谋,能行大事,生杀赏罚,决之俄顷,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才能,自太和元年以后,开始在社会风俗、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有意识地进行 汉化 。太和七年(483年)十二月,她下令禁绝“一族之婚,同姓之娶”,从婚姻上改革鲜卑旧俗,太和八年(484年)六月,下诏班制俸禄;九年、十年,她又亲自主持颁行了重要的 均田制 和 三长制 ,给 北魏 社会带来重大的变化。 拓跋宏 自幼在 冯太后 的抚育、培养下长大成人,对祖母十分孝敬,性又谨慎,自太后临朝专政,他很少参决朝政,事无大小,都要禀承冯太后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