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

钦定续通典

《钦定续通典》是 清代 乾隆 三十二年(1783年)由 嵇璜 、 刘墉 等人奉敕撰写, 纪昀 等人校订的典制文献,是十通之一。全书共150卷,体例仿照《 通典 》,但兵、刑分设为两门,共有9门,子目略有调整。取材原则主要依据正史,再参考《 唐六典 》《 唐会要 》《 五代会要 》《 册府元龟 》《 太平御览 》《 山堂考索 》《 契丹国志 》《 大金国志 》《 元典章 》《明集札》《 大明会典 》等典籍。与《 续通志 》《 钦定续文献通考 》合称为“续三通”。

古籍简介

《钦定续通典》·一百四十四卷, 乾隆 三十二年奉敕撰。

四库提要

杜佑 《通典》,终於 天宝 之末。是书所续,自 李亨 至德 元年 讫 明崇 祯 末年。凡《选举》六卷,《职官》二十二卷,《礼》四十一卷,《乐》七卷,《兵》十二卷,《刑》十六卷,《州郡》十八卷,《边防》四卷,《食货》十八卷。篇目一仍杜氏之旧。惟杜氏以兵制附《刑》后,今则《兵》、《刑》各为一篇,稍有不同。考古者虞廷九官,有士而无 司马 。凡蛮夷寇贼,一隶於士。《鲁语》 臧文仲 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 。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朴。”则兵刑可以为一。又《 左传 》纪少昊以祝鸠为司马,爽鸠为司寇。而 秋官 、夏官《 周礼 》亦分两职。则兵刑亦可为二。以事迹多寡,卷 繁简,酌为门目之分合,其宏旨仍不异也。至於编 之例, 唐朝 年祀稍远,旧典多亡。 五代十国 及辽,文献靡徵,史书太略,则旁搜图籍以求详。明代见闻最近,杂记实繁。宋、金及元,著作本多,遗编亦 ,则严核异同以传信。总期於既精既博,不滥不遗。案,《 宋史·艺文志 》有 宋白 《续通典》二百卷,今其书已亡。 陈振孙 《书录解题》载其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 至德 初,迄周显德末。又载王钦若言, 杜佑 《 通典 》,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今之所载二百馀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复。兹编仰禀圣裁,酌乎繁简之中。而九百七十八年内典制之源流,政治之得失,条分件系,纲举目张。诚所谓记事提要,纂言钩玄,较诸杜氏原书,实有过之无不及。宋白所续,更区区不足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