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皋

张汉皋

张汉皋,字寿彭,湖南 陵人, 清代 举人 。清光绪三十四年至 宣统 三年(1908 一1911 )任 宾川县 知州 。当时清政府下令严禁烟毒, 宾川 又是种植婴粟面积较大、吸鸦片人数较多的地区,张汉皋同时进行禁种与禁吸。

正文

人物经历

禁种方面,张汉皋根据宾川的土质、气候条件,提倡种棉,并以此抵制当时大量进口的缅甸棉花、英国洋纱。但事属首创,农民对此顾虑颇多,再加有人造谣破坏,阻力很大。于是,张汉皋亲自到植棉地区,苦心劝导,并教授种棉方法。对不宜植棉田地,劝导农民种植 木蓝 ,作为染布原料,农民仍然半信半疑。 宣统 元年(1909 )秋,棉花和蓝 获得大丰收,获利超过鸦片数倍。第二年张汉皋捐出薪俸银400 两,派人到 四川省 购回川花籽种,分发各地棉农大量推广,连年丰产。此后,宾川棉业逐渐发展,成为 云南省 主要产棉区。

张汉皋认为棉、靛生产既多,若不讲求弹纺织染技术,仅能抵制 缅甸 棉花进口,洋纱权利终为外人掌握,棉价也必致降低。即与地方人士商量筹办纺织公司,并拟出章程,合股集资银3 万元,欲派人赴美国购办纺纱机器。但因困难多而停顿。与此同时,张汉皋又派人到 昆明市 学习织布,向劝业工厂购回 织布机 。由县垫银200 两,制造 纺车 ,劝民间纺织。以县城武庙为劝业所,购买棉花,弹后搓成棉条,分发民户纺纱,细纱织布,粗纱织垫毯、被套,不用洋纱,权利不外溢。 木蓝 年产甚多,劝民间自设染坊,染布、染线。还引进 桑树 ,在衙内试种,然后推广,全县蚕桑事业,也得到发展。在禁吸鸦片时,他不畏强暴,先从地方最有权势的豪绅、地主下手。如不按照限定时间戒断,依然抗拒的,就逮捕其中有代表性的突出人物,关押严惩。每当集镇街期,还把这些吸毒者一个个肩上扛枷,手捧烟具,押解游街示众,让吸烟的人知所警惧。

张汉皋对地方教育、社会治安同样重视。当时帮会横行,各村镇纷纷开堂结社,影响社会秩序。张汉皋派人将宾居地区的袍哥头人朱大华(向阳村人)招进衙内,当场击毙,并公布其危害治安罪状,全县为之肃然。地痞恶霸多畏惧外逃,以避其锋,并呼为“张剥皮”。

清末 宾川县 举人 李荫华 ,因事曾与张汉皋发生龃龉,被张投人监狱。但李荫华后来仍称颂他“实心为政,铲除强梗,兴实业、教育、警察各政,晚近官吏无逾于汉皋者”。

辛亥革命后,张汉皋离开 宾川 。

1911年9月26日,就任顺宁( 凤庆县 ) 知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