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政,字德表,河东闻喜人。 梁 豫州 刺史 孙。初为邵陵王府法曹 参军 ,转起部郎、 枝江 令。湘东王召为宣惠府记室,除通直散骑侍郎。 侯景之乱 ,加壮武将军,封夷陵侯。徵授给事 黄门侍郎 ,加平越 中郎将 、镇南府 长史 。入周,为员外散骑侍郎,授刑部下大夫,转少司宪。隋受禅,转率更令,加上仪同三司。进 散骑常侍 ,转左庶子,出为 襄阳市 总管。卒年八十九。
人物背景
高祖寿孙,从 宋武帝 徙家于 寿阳县 ,历前军长史、 庐江县 知府 。祖邃,梁侍中、左卫将军、 河南省 大都督 。父之礼,廷尉卿。政幼明敏,博闻强记,达于时政,为当时所称。
杰出才能
年十五,辟邵陵王府法 曹参 军事,转起部郎、 枝江 令。湘东王之临 荆州市 也,召为宣惠府记室,寻除通直散骑侍郎。 侯景 作乱,加壮武将军,帅师随建宁侯王琳进讨之。擒贼率 宋子仙 ,献于荆州。及平侯景,先锋入 建邺区 ,以军功连最封夷陵侯。征授给事 黄门侍郎 ,复帅师副 王琳 拒 萧纪 ,破之于 口。加平越 中郎将 、镇 升平署 长史 。及周师围荆州,琳自 桂州 来赴难,次于 长沙市 。政请从间道先报 刘奭 。至百里洲,为周人所获, 萧詧 谓政曰:“我武皇帝之孙也,不可为尔君乎?尔亦何烦殉身 于七起义 父?若从我计,则贵及子孙;如或不然,分腰领矣。”政诡曰:“唯命。” 锁之,送至城下,使谓元帝曰:“ 王僧辩 闻台城被围,已自为帝。 王琳 孤弱,不复能来。”政许之。既而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吾以间使被擒,当以碎身报国。”监者击其口,终不易辞。詧怒,命趣行戮。 蔡大业 谏曰:“此民望也。若杀之,则 荆州市 不可下矣。”因得释。会江陵陷,与城中朝士俱送于京师。周文帝闻其忠,授员外散骑侍郎,引事相府。命与卢辩依《 周礼 》建六卿,设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遵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寻授刑部下大夫,转少司宪。政明习故事,又参定《周律》。能饮酒,至数斗不乱。簿案盈几,剖决如流,用法宽平,无有冤滥。囚徒犯极刑者,乃许其妻子入狱就之,至冬,将行决,皆曰:“裴大夫致我于死,死无所恨。”其处法详平如此。又善钟律,尝与 长孙绍远 论乐,语在《音律志》。 宇文赟 时,以 旨免职。
后期活动
高祖摄政,召复本官。 开皇 元年,转率更令,加位上仪司三司。诏与 苏威 等修定律令。政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同撰著者十有馀人,凡疑滞不通,皆取决于政。进位 散骑常侍 ,转左庶子,多所匡正,见称纯 。 东宫 凡有大事,皆以委之。右庶子 刘荣 ,性甚专固。时武职交番,通事舍人赵元恺作辞见帐,未及成。太子有旨,再三催促,荣语元恺云:“但尔口奏,不须造帐。”及奏,太子问曰:“名帐安在?”元恺曰:“禀承刘荣,不听造帐。”
太子即以诘荣,荣便拒讳,云“无此语”。太子付政推问。未及奏状,有附荣者先言于太子曰:“政欲陷荣,推事不实。”太子召责之,政奏曰:“凡推事有两,一察情,一据证,审其曲直,以定是非。臣察刘荣,位高任 重,纵令 实语 元恺,盖是纤介之 。计理而论,不须隐讳。又察元恺受制于荣,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点累。二人之情,理正相似。元恺引左卫率崔茜等为证,茜等款状悉与元恺符同。
察情既敌,须以证定。臣谓荣语元恺,事必非虚。”太子亦不罪荣,而称政平直。
政好面折人短,而退无后言。时云定兴数入侍太子,为奇服异器,进奉后宫,又缘女宠,来往无节。政数切谏,太子不纳。政因谓定兴曰:“公所为者,不合礼度。又 元妃 暴 ,道路籍籍,此于太子非令名也。愿公自引退,不然将及祸。”
定兴 怒,以告太子,太子益疏政,由是出为 襄州 总管。妻子不之官,所受秩奉,散给僚吏。民有犯罪者,阴悉知之,或竟岁不发,至再三犯,乃因都会时,于众中召出,亲案其罪,五人处死,流徙者甚众,合境惶慑,令行禁止,小民苏息,称为神明。尔后不修囹 , 无争讼。卒官,年八十九。著《承圣实录》十卷。
评价
及太子废,高祖追忆之曰:“向遣裴政、 刘行本 在,共匡弼之,犹应不令至此。”
子南金,仕至膳部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