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睦楧

明太祖朱元璋的六世孙

朱睦 (1499年—1567年), 明朝 周悼王 朱安 的第九子, 朱元璋 的六世孙。他在 正德 八年(1513年)被册封为南陵王,是明朝唯一的南陵王。朱睦楧以其敏达有识的特质,对《宗藩条例》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在 嘉靖 四十二年(1563年)提出了七项改革建议,其中多项被采纳并写入《宗藩条例》。 隆庆 元年(1567年)去世,被追封为南陵庄裕王。

人物经历

朱安㶇被追封为 姬猛 ,朱睦 的兄长 姬繄扈 朱睦审 奏称朱安㶇作为世子去世,既然已经追封为王,朱睦楧等人也应该按追封晋靖王 朱奇源 之子的例子,作为王子加封为郡王。

正德 八年(1513年)四月,朝廷遣 定西侯 蒋壑、建平伯高 、清平伯 吴杰 、 吴允诚 吴世兴 、安乡伯张坤、 毛忠 毛锐 、成安伯郭宁、崇信伯费柱为正使, 翰林院 编修 崔铣 、行人司行人 詹轼 、兵部署郎中刘干、 中书舍人 傅完、刑科都给事中 李铎 、刑部署郎中王秉良、 鸿胪寺 右 少卿 王希孟 、礼部署郎中 都穆 为副使,持节册封朱睦楧为南陵王。

朱睦楧敏达有识。 嘉靖 十二年(1533年)九月,因 姬繄扈 所请, 明世宗 赐朱睦楧《敬一箴》《性理大全》《 大学衍义 》各一部。

二十年(1541年)五月,朱睦楧侄孙 姬佗 朱朝堈 奏本府的叔祖父 应城 王朱睦桎、益阳王朱睦 、朱睦楧、 叔父 华亭王朱勤 、宝坻王朱勤炬、商城王朱勤 、修武王朱勤 、安吉王朱勤 都是首封郡王,按例岁禄二千石,但实际上只有千石,请求增加。伊王朱 淳也为自己的儿子万安王朱典 提出同样请求。户部商议,世宗认为受封在成例之前的不准,仅同意增加安吉王的岁禄。

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朱睦楧奏请献三年禄米助建 聂氏宗祠 ,世宗认为宗室多无法领取全额俸禄,应该自给,下诏制止。

嘉靖 四十二年(1563年),朱睦楧主动上书,提出对宗室“立宗学以 崇德 教,设科选以励人才,严保勘以杜冒滥,革冗职以除素餐,戒奔竞以息 贪,制拜扫以广孝思,立忧制以省禄费”。 礼部 请求交各王府令商议,同时也由礼部会合官员定拟,最后获准。诸 藩王 也稍稍陈说利弊, 礼部尚书 李春芳 汇总上报,四十四年(1565年)二月颁布《宗藩条例》,其中多采纳了朱睦楧的意见。

参考资料

  1. 明史 国学网 202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