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典楧

明朝历史人物

朱典 (1512-1582), 明朝 第七代 伊王 , 朱吁淳 朱訏淳 的庶第一子,母为次妃魏氏。他生于 正德 七年三月初三日, 嘉靖 二十三年(1544年)袭封。朱典楧在位二十年,但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因淫暴被废为庶人,发配高墙,安置 开封市 。 隆武 时期,朱典楧的名号被追复,补谥曰哀。

史籍记载

世子典楧嗣,贪而愎,多持官吏短长。不如指,必构之去,既去复折辱之。 御史 行部过北邙山外,典楧要笞之。 绅往来,率 途取他境。经郭外者,府中人辄追挽其车, 其不朝,入朝者复辱以非礼。府墙坏,请更筑,乃夺取民舍以广其宫。郎中陈大壮与邸邻,索其居不与,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竟至馁死。所为宫,崇台连城,拟帝阙。有锦衣官校之陕者,经 洛阳市 ,典楧忽召官属迎诏,鼓吹拥锦衣入,捧一黄卷入宫。众请开读,曰:“密诏也。”遂趣锦衣去。锦衣谓王厚待之,不知所以。其夜大张乐,至曙,府中皆呼千岁,诈谓“天子特亲我也”。闭河南府城,大选民间子女七百余,留其姝丽者九十人。不中选者,令以金赎。 都御史 张永明 、御史 林润 、给事中 丘岳 相继言其罪状。再遣使往勘,革禄三之二,令坏所 造宫城,归民间女,执群小付有司。典楧不奉诏。部牒促之,布政使持牒入见。典楧曰:“牒何为者,可用障 耳!”四十三年二月,抚按官以闻。诏 礼部 会 三法司 议。 谓:“典楧淫暴,无 臣礼, 皇帝 曲赦再四,终不湔改,奸回日甚。宜如 朱见沛 载 故事,禁 高墙,削除世封。”诏从其议,与子褒节俱安置开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