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奇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下辖乡

哈拉奇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合奇县 县下辖乡,地处阿合奇县城西部,东与 苏木塔什乡 相连,南与 柯坪县 、 阿图什市 相接,西与 哈拉布拉克乡 为邻,北与 吉尔吉斯斯坦 接壤,行政区域面积2329.4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哈拉奇乡名称来源于柯尔克孜语,意为“黑 芨草”。

1950年,哈拉奇乡属二区(区政府驻哈拉奇村)。

1954年,哈拉奇乡的哈拉奇村、布隆村划归三区(区政府驻哈拉布拉克村),阿合奇村划归二区(区政府驻苏木塔什村)。

1958年, 阿合奇县 村、哈拉奇村、布隆村与哈拉布拉克村合并成立哈拉奇公社(公社驻地哈拉奇村)。

1962年1月,哈拉奇公社分为哈拉奇、哈拉布拉克两个公社(哈拉奇公社驻地哈拉奇村)。

1969年4月,改名为反修公社。

1978年1月,恢复哈拉奇公社原名。

1984年10月,撤社建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哈拉奇乡下辖3个行政村:哈拉奇、阿合奇、布隆。

截至2019年10月,哈拉奇乡下辖3个行政村:哈拉奇村、布隆村、 阿合奇县 村。

自然地理

地形地貌

哈拉奇乡地处阿合奇县中西部,地势西高东低。主要山脉有喀拉铁克山,境内最高峰位于喀拉铁克山,海拔4679米;最低点位于阿合奇村五组,海拔2200米。

气候

哈拉奇乡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其特点是气候寒冷,热量不足,昼夜温差大, 降水 不均,四季不分明,冷暖季则分明。春季多风,夏季极短,秋季凉爽,冬季严寒。1月平均气温-12℃;7月平均气温18℃。无霜期年平均140天。年降水量200—250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311毫米。

水文

哈拉奇乡境内河道属 托什干河 流域,河道总长度25千米。

自然灾害

哈拉奇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洪涝、大风、低温、 霜冻 、雷击等。

自然资源

哈拉奇乡境内有15个草场。野生植物有 紫草 、无育雀妹、骆驼刺等。野生动物有 大雁 、旱 、 狐属 、狼、黄羊、 盘羊 、 环颈雉 、野鸭子、兔子、 雪豹 、 岩雷鸟 、呱啦鸡、 白鹭 等。

人口

2010年,哈拉奇乡常住人口8010人。其中14岁以下2062人,占25.74%;15—64岁5533人,占69.08%;65岁以上415人,占5.18%。

2011年末,哈拉奇乡总人口8530人,其中城镇人口1400人,城镇化率16.2%。另有流动人口19人。总人口中,男性4272人,占50.1%;女性4258人,占49.9%。总人口中,以 柯尔克孜族 为主,达8518人,占99%; 汉族 12人,占1%。2011年,人口出生率17.08‰,人口死亡率1.59‰,人口自然增长率15.4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73人。

截至2018年末,哈拉奇乡户籍人口有913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哈拉奇乡财政总收入2114万元,比上年增长17.8%。财政 总支出 56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478.3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81元,比上年增加488元。

2018年,哈拉奇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4个。

农业

2011年,哈拉奇乡农业总产值2113.8万元。粮食作物以 春小麦 、 大麦 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大籽白胡麻、 油菜 、白皮大蒜等。2011年,草料基地3万亩;大棚108座。畜牧业以饲养羊、牛为主。2011年,牲畜年末存栏91185头(只)。截至2011年末,林业面积12544亩,其中退耕还林7986亩,集体林3748亩, 戈壁 荒滩造林810亩。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哈拉奇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78人,专任教师27人;小学1所,在校生645人,专任教师5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哈拉奇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3个;图书室3个,藏书2万册。

2011年末,哈拉奇乡有学校篮球场1个,乡政府篮球场1个,村篮球场3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哈拉奇乡有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3个;病床35张。专业卫生人员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治疗23233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7138人,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哈拉奇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9户,人数714人,支出146.2万元,月人均170元,比上年增长13.3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20户,人数1850人,支出153.2万元,月人均69元,比上年增长13.11%; 农村医疗救助 70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51人次,共支出12.91万元,比上年增长3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620元。敬老院1家,床位5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27人。

交通

哈拉奇乡有县道306经过境内。

获得荣誉

2014年7月21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确定为 全国重点镇 。

参考资料

  1.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