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胺 类毒品,也称苯丙胺类 兴奋剂 ,是对所有由苯丙胺转换而来的中枢神经兴奋剂的统称。该类毒品属于精神药物,一般分为传统型、减肥型和致幻型三种,三种毒品都会对人体的精神、脏器造成巨大的危害。由于并没有确定的身体依赖性,对苯丙胺类毒品的戒毒治疗只能采取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的方式。
发展历史
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世界上第一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由 罗马尼亚 化学家首先合成的,也就是现在我们熟知的“苯丙胺”。
随后,另一种与“ 苯丙胺 ”相似的 兴奋剂 “3,4-亚甲二氧基 甲基苯丙胺 ( 摇头丸 )”于20世纪中叶由 德国 的一个 药厂 生产出来,并被作为合法的药物进行推广。直到后来有研究发现其严重的服食后遗症,才被各国政府明令禁止销售。
与MDMA同一时期问世的还有我们现在熟知的另一种兴奋剂“甲基苯丙胺”(MA),也就是俗称的“冰毒”。“冰毒”在1920年问世以后,很快就被各国尤其是 日本 和德国应用到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 中,分发给前线士兵以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和忍耐力;战争结束后在战败国日本“冰毒”被作为合法药剂使用,以安抚国民的战败情绪和保持旺盛的精力参加战后重建。这个国策使得“冰毒”在日本蔓延开来,并传入世界各国。直到二十世纪后期发展势头才得到一定的遏制。根据2012年 联合国 世界毒品报告,苯丙胺类兴奋剂,如 甲基苯丙胺 等(排除 摇头丸 ),成为世界范围内第二流行的毒品(仅次于大麻),2010年度流行率达0.3~1.2%。
化学结构
苯丙胺 类毒品都有相似的 化学 结构,即含有一个 乙胺 基(或两 胺基 )和一个 苯环 ,基本上都可以看作是以 苯乙胺 或苯丙胺作主体,由不同 官能团 取代其化学结构中不同位置上的氧原子衍生而来的同一类化合物。
具体分类
传统型
传统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在该系列毒品发展过程中最早出现的种类,其代表为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两种。
甲基苯丙胺 ,俗称冰毒,最早于1883年由 日本 药理学 家长井长义制得。常温下为无色透明片状结晶。早期研究发现,单次低剂量的MA注射后,健康受试者出现警觉性增高、注意力增强、精力旺盛,甚至认知功能有提高。但中毒剂量MA会给使用者带来欣快感,使其性活动增多、食欲下降、体重减轻、睡眠减少、自信心增强乃至接近轻躁狂状态,甚至各种妄想。而滥用则会造成广泛 认知障碍 ,包括情景记忆、执行功能、信息加工速度、运动技巧、语言。一次服用较大剂量的 甲基苯丙胺 ,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 肌肉痉挛 、 肌溶解 ,出现 恶性高热 、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这也是苯丙胺类兴奋剂最常见的危害之一。苯丙胺类兴奋剂还可以对脑血管产生损害作用,从而导致 脑出血 。
苯丙胺 ,是一系列对 中枢神经系统 具有显著兴奋作用的合成药物的原型。原用于儿童脑功能障碍等疾病治疗,滥用后的症状与甲基苯丙胺类似。
减肥型
减肥类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常被用来制作减肥药或可以降低食欲的苯丙胺类兴奋剂。该类 兴奋剂 主要包含 芬氟拉明 、 苯丁胺 以及 硫酸 苯丙胺。
芬 拉明是一种食欲 抑制剂 ,用于治疗 肥胖症 。美国FDA在1959年、1973年及1996年先后批准了3种苯丙胺类减肥药上市,即芬特明(phentermine)、芬氟拉明(fenfluramine)及右芬氟拉明(dexfenfluramine)。之后又出现了一些未经批准的复方制剂如Fen—phen(芬氟拉明一芬特明)和Dexfen—phen(右芬氟拉明—芬特明)等。在2009年之前,因能明显抑制 脑干 饱食中枢神经活动,从而使食欲减退,以达到减肥目的,但也让使用者精力充沛,不思睡眠,中国市场曾经将 盐酸 芬氟拉明 广泛用作减肥药。2009年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瓣膜损害、 动脉性肺动脉高压 、 心力衰竭 、 心悸病 、 胸闷 、 血尿 等严重不良反应,决定停止盐酸芬氟拉明原料和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文号。
苯丁胺 ,是与 苯丙胺 同分异构的 盐酸肾上腺素 能药,无色油状液体。减食欲药,口服与 阴离子交换树脂 络合以产生持久作用。
硫酸 苯丙胺又名苯齐巨林、非那明,系目前较常用的中枢 应激性 抗抑郁药。临床上用于治疗发作性昏睡,麻醉药及中枢抑制药中毒、精神 抑郁症 等,但同时也有很大毒性。
致幻型
致幻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使用过后会出现大量过度的 幻觉 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其典型代表为替甲基苯丙胺( MDMA )、替苯丙胺( MDA )等。
摇头丸 ,1914年,德国人从黄 香樟木 或肉豆蔻中提取了一种叫 黄樟素 和 甲基苯丙胺 的 化学 分子物质,首次合成这种具有抑制食欲作用的 兴奋剂 ,但没有投放市场进行批量生产。MDMA和MDA都是 摇头丸 的主要成分。摇头丸是介于兴奋剂和致幻剂之间的一种毒品,其最常见的副反应是 下颚 紧张、无法自控地磨牙、紧张、 心悸病 等,有时还会让人变得 多疑 敏感、偏执妄想,同时情绪激动,会不由自主地想去跳舞,甚至可能对大脑造成长期而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服用 摇头丸 而致死的案例时有发生。大约从1988年起,媒体大肆宣传这一毒品的危害,结果反而促进了它的滥用。此外,大量服用摇头丸也会出现类似 甲基苯丙胺 引发的肌痉挛、溶解现象。
危害
精神损害作用
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后最常出现的后果是精神病样症状。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甲基苯丙胺和MDMA、MDA等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
一般认为 静脉注射 10毫克甲基苯丙胺即导致急性精神障碍,对于一些敏感个体,静脉注射2毫克的甲基苯丙胺即可出现急性精神障碍。其主要表现为多语不安、焦虑过敏、思维活跃但难以深入思考,其中最具典型的精神病性症状为“常同行为”,即长时间反复重复毫无意义的相同动作,决不厌烦。例如,一直不停地揪发、挖 耵聍 等。
静脉注射20毫克 甲基苯丙胺 可以引起 幻觉 ,吸毒者还可以出现被害妄想、追踪妄想、嫉妒妄想以及幻听等病理性精神症状。在这些病理性精神症状的作用下吸毒者极易实施暴力行为。
长期滥用 苯丙胺 类兴奋剂可以导致慢性精神障碍,又称为苯丙胺性精神病。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达8-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不少苯丙胺滥用者经过治疗,精神疾病症状得到改善或治愈,但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因再次吸毒(哪怕是1-2次)或在药物中毒、醉酒、精神压力等非吸毒因素的刺激下突然再次发作精神疾病,这被称为再燃现象。
生理损害作用
苯丙胺类兴奋剂能对心血管产生 应激性 作用,导致心肌细胞肥大、萎缩、 变性 、收缩带坏死、小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小血管痉挛,从而导致急性心肌缺血、 心肌病 和 心律失常 ,成为吸毒者突然死亡的原因。
不仅如此,实践中还会常遇到 甲基苯丙胺 滥用者在停止吸毒一段时间后,再次吸食少量毒品突然死亡的案例。研究发现,频繁使用甲基苯丙胺或 摇头丸 后,身体出现了耐受性。戒毒或停止吸食毒品一段时间后,耐受性消失,身体恢复了对毒品的敏感性。此时吸食少量的甲基苯丙胺等毒品身体就出现强烈反应,结果导致急性严重的血管收缩、 肌肉痉挛 ,心肌急性缺血,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突然死亡。
此外,大量饮酒可以增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心脏毒性,致使服用小剂量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也可能导致吸毒者突然死亡。另外,减肥型苯丙胺类兴奋剂还会对服用者的 心脏瓣膜病 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引起突然死亡。
除对心脏的影响外,一次服用较大剂量的 甲基苯丙胺 或 摇头丸 等,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 肌溶解 ,出现 恶性高热 、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这也是苯丙胺类兴奋剂最常见的危害之一。苯丙胺类兴奋剂还可以对脑血管产生损害作用,从而导致 脑出血 。
戒毒方法
而一旦染上了苯丙胺类毒品的毒瘾,要根治就需要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苯丙胺类兴奋剂由于没有确定的身体依赖性,其戒毒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面对苯丙胺类兴奋剂滥用者的戒毒治疗主要是停止吸毒,进行心理治疗。
比如说: 甲基苯丙胺 主要毒性反应是精神障碍。临床观察表明,只要停止吸食苯丙胺类兴奋剂,即使不给予特殊药物治疗,吸毒者的妄想 幻觉 等病理性症状也会消失而恢复正常。但是,这些精神病理性症状即使消失(而不是治愈),也会在吸毒者的 中枢神经系统 上留下深深的烙印,即使停止吸毒几年或数十年,吸毒者可能仍然残留一些如妄想幻觉等分裂样精神病性症状,也可以在治愈后,经过几年或十几年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再次复发。所以,苯丙胺类兴奋剂的精神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