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元理(1706年-1782年),字 汪中 , 浙江仁和(今 杭州市 )人, 清朝大臣。
周元理于 乾隆 三年(1738年)中 举人 , 八年后任直隶蠡县知县。此后历任广东万州 知州 、 霸州 知州、 易州 知州、 宣化 知府 、 广平 知府、 保定市 知府、直隶 按察使 、直隶布政使、 山东巡抚 、 直隶总督 、工部尚书等职。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周元理去世,享年七十六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周元理早年科举不顺,乾隆三年(1738年)三十二岁时才中举人。乾隆十一年(1746年)周元理任直隶 蠡县 知县,随后不久任 清苑区 知县。周元理阅历丰富,才识过人,办事干练,各方关系处理得很好,颇受时任直隶总督 方观承 的信任和器重。
颇受信任
经方 观承推荐,升任广东万州 知州 ,后担任 霸州 知州。因 保定古城墙 重修工作尚未竣工,周元理仍留在直隶清苑地区工作。当时,有个京师某部 书吏 手持伪造文扎,驰传来保,招摇撞骗,被周元理一眼看穿。经盘问,罪犯供认不讳。此事经上奏朝廷,皇帝很赏识周元理的才能,便立即升任他为直隶益州知州。不久后,周元理任 宣化区 知府 ,因母亲去世回乡守制。
爱新觉罗·弘历 在任期间,多次外出巡幸各地,直隶是皇帝最先到达的地方,一路行宫、驿传、车马及各项供应,主办者都因此大发横财,百姓因无力承受而怨声载道。时任 直隶总督 方观承 派服 阕 归来的周元理总管其事。周元理不仅平息了民怨,还办得井井有条。此后,周元理调任 广平 知府,不久后又调任至 天津市 知府。 乾隆 二十八年(1763年),任 保定市 知府。次年升任 清河道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任直隶 按察使 ,第二年又升为布政使。
善于治水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 爱新觉罗·弘历 命周元理随同工部尚书 裘曰修 、直隶总督 杨廷璋 到 青县 、 沧州市 一带,勘查运河情形。周元理向朝廷建议治水的措施:“以减少水石坝代替闸座,并每年测量水情并 疏浚 河道。”该提议得到批准。不久后,周元理出任 山东巡抚 。
在 山东省 巡抚任上,周元理对山东境内 小清河 提出治河方法,并建议在洪水到来时停止蓄水,在每年农忙间隙时疏浚下游的河流。不到半年后,周元理被提拔为 直隶总督 。
乾隆 三十七年(1772年),针对直隶雨水多时河流涨满、冲垮道路、交通停滞、乡间堤岸被冲垮,致使粮田被水淹没的情况,周元理上疏朝廷请求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勘修交通要道。经勘察发现沿途各州县河道须重新修复,于是对良乡茨尾雅河,新城、 雄县 卢僧河道疏通挖深,同时对新城、清河、雄县、 任丘市 、 献县 堤坝进行加固。 爱新觉罗·弘历 派工部尚书 裘曰修 与周元理一道统率各级官员,妥善办理河务工作。
乾隆 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赏加 直隶总督 周元理太子少保衔。
山东平乱
白莲教 山东支派于 乾隆 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起义,教首 寿张镇 人 王伦 带领 起义军 攻克寿张、堂邑、 阳谷县 ,并进犯东昌及 临清市 地区。起义军拦夺粮船为浮桥,欲强行渡运河进入 南地区。
皇帝派遣周元理前往镇压起义,周元理命令直隶布政使 杨景素 、总兵万朝兴、副将玛尔清阿率绿营兵一千二百人防守临清西岸。随后, 大学士 舒穆禄·舒赫德 率重兵赶来支援,渡河起义军几次强行渡河,均被击退。起义军首领王伦自焚而死,起义被镇压。
人物晚年
乾隆 四十四年(1779年),周元理因 井陉县 知县周尚亲一案而被罢官。直隶井 陉 知县周尚亲于 乾隆 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采买仓谷三千石。官府出价每石九钱三分,周尚亲却实际支付六钱给百姓,余下的钱款打算中饱私囊。后来听说有人要告发他,周尚亲被迫将短少钱款退给百姓,但有人不肯领取该款项并向上级政府告发此事,激愤的百姓纠集村民将一些府衙的差役殴伤。事发之后,周元理并未对周尚亲这样的“先侵后吐”的官员给以惩处,也未将其因苛派而激起民变之事据实具奏,只认为民众殴打官员,“情节甚为可恶”,要求对民众严加惩处。 爱新觉罗·弘历 在供词中查出破绽后,派尚书福 隆安 去往直隶,查明案情真相。在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后,乾隆帝责怪周元理袒护 属下 ,并将周元理革职,由 直隶总督 的 从一品 衔降为三品衔,在正定隆兴寺管理庙工,效力赎罪。
同年,周元理又被清廷重新起用,担任都察院左副 都御史 ,仍然署理直隶总督一职。 乾隆 四十五年(1780年),周元理任兵部左侍郎,不久后被提拔为工部尚书。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周元理因病乞求退休,得到批准。次年,周元理去世于家中,享年七十六岁。
主要成就
周元理善于治河,在 山东巡抚 和直隶总督任上,他基于当地河务实情,提出对应的 疏浚 河道方案,并得到朝廷批准与认可。周元理在治理河务方面尽职尽责,保一方百姓平安。
周元理为政识大体,在当知县时曾受到 总督 方观承 的赏识与提拔。他待下级宽容,敢于替下级说话,颇受下级尊重。周元理晚年被罢官,也是因为袒护下司所致。
史籍记载
《清史稿·周元理传》、《荣禄大夫太子少傅工部尚书周公元理墓志铭》、《 黎里志 》。
家族成员
曾祖父 :周承宣。
祖父:周奇龄。
父:周 ,二十六岁卒。
母: 陈氏 。
弟:周元瑛, 贡生 。
妻:费氏、姚氏、 许姓 。
长子:周达士,国学生,早卒。
次子:周升士,官至候补 主事 。
孙: 周霞 。
人物评价
爱新觉罗·弘历 评价:“周元理品行端正,为官称职。”
《 清史稿 》评价:“元理为治举大体,泛爱兼容。时以有长者行重之,为 方观承 所识拔。元理修水利,饬农功,以此为急,各着绩效。”
后世纪念
周宫傅祠 位于 苏州市 吴江区 黎里镇 南新街庙桥弄内,是周氏后裔为纪念 清代 乾隆 年间 工部尚书周元理所建的一座 聂氏宗祠 ,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建成,内有乾隆御祭周元理石碑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