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 军务 、 粮饷 、管理河道兼 巡抚 事,品级为 从一品 (总督一般为 正二品 ,加尚书衔为从一品),驻地为直隶省城 保定市 ,驻所为直隶总督署,掌管直隶省军民政务。因独特的地理位置,位列 清代 八大 总督 (晚清增设 东三省总督 后为九大总督)之首。
清朝 入关以来,总督由临时派遣逐渐转为定制,由专管军务发展到综治军民政务。 直隶总督的前身为 顺治 五年(1648年)的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后多次复置, 雍正 二年 (1724年), 李维钧 被特授为直隶总督,此后直隶总督成为定制。 乾隆 十四年(1749年),直隶总督兼管 河道总督 事务,后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清政府 裁撤直隶 巡抚 ,由直隶总督兼管巡抚事务,又于 咸丰 三年(1853年),兼管长芦盐政。 同治 九年(1870年),直隶总督兼任 北洋 通商大臣,处理三口通商事务 ,为便于直隶总督处理北洋通商等事宜,直隶总督夏秋二季移驻 天津市 ,冬春二季返回 保定市 。此后直隶总督的重要职责为处理外交、洋务、海防和通商等事宜,保定和天津成为直隶省的两个政治中心。
从 雍正 二年(1724年) 李维钧 出任直隶总督起,到 宣统 三年(1911年) 张镇芳 署理直隶总督止,187年共经历过74人与99任直隶总督,其中实授38人、署理30人、护理6人、协办1人。 清代 著名的直隶总督有 李卫 、 刘墉 、 李鸿章 、 曾国藩 、 袁世凯 等人,其中任职时间最长的是李鸿章,先后长达28年,其次为 方观承 ,任职时间达到20年。
设置背景
总督起源
“总督”最早记载于《汉书·叙传》,原为总管监督之意,汉、魏之后也多有记载,作为统带督率兵士之通称,而“总督”作为官职并形成 官制 ,从 明朝 开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八月, 朱标 朱标 被派遣“ 巡抚 陕西 ”,这是明朝因某种需要,派人巡视、督察某地之始。 永乐 十九年(1421年),明廷派遣尚书蹇(jiǎn)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被称为巡抚或镇守,后随着时间推移,巡抚官驱于常驻。而在巡抚制度普遍推行基础上,明朝由派出 总督 官,据《明史· 陈宣 》记载,永乐元年(1403年),陈宣被任命为总兵官,总督海运,这是总督作为“ 官名 入衔”最早的史籍记载。 宣德 五年(1430年),明廷任命 李昶 (chǎng)担任 户部尚书 ,专管 总督仓场 ,成为 明朝 第一个专职总督。 景泰 三年(1452年),左都御史 王翱 总督两广 军务 ,明廷下诏自总兵以下悉归总督节制, 平定 广西梧州 、浔州瑶民起义后,王翱被召回京城,由右副都御史 马昂 继任,使两广成为最早设置总督的地区。 总督 本为军事而设,需加衔 兵部尚书 、 兵部侍郎 以及 都御史 ,虽掌握地方 军政 大权,但不是正式地方官员,属于临时派遣官职。
总督发展
明朝时期,直隶地区虽然身处京 要地,但 西北 面临瓦剌威胁,致使直隶地区边患不绝,而明末 东北地区 满洲崛起,为防止满洲入侵,外加内拒农民起义,直隶地区为屏障 京师 的需要临时设置总督。 景泰 二年(1451年),明廷于宣大 各设 巡抚 ,派遣尚书总理宣大 明朝军事 ,但此时为临时性委派职务。 嘉靖 二十九年(1550年),定制为 总督 宣、大、 山西省 等处地方军务,兼理 粮饷 ,节制宣府、 大同市 、山西三镇。同年,因边患日益严重,明廷于畿辅(指 明朝 京师附近地区)设置总督 、辽、 保定市 等处军务,兼理粮饷,节制顺天(今 北京 )、保定、 辽东 (今 辽阳市 附近)三大巡抚, 蓟州 ( 遵化市 东)、昌平(今 北京 昌平)、辽东、保定四镇,驻守密云(今 密云区 )。 崇祯 十一年(1638年),明廷又专设总督保定 明朝军事 ,驻守保定。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辖与控制,又因地方缺乏统一集中的领导,往往事权不一,遇到战事容易贻误战机,因此 总督 与 巡抚 逐渐由短期临时性派遣发展为常驻久任、开府设衙的官职,使其逐渐发展成为省区的最高 军政 大员。
清初袭制
清初沿袭明制,在直隶地区设有 宣大总督 及顺天、 保定市 和宣府三位巡抚。 顺治 五年(1648年),清廷设置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守于 大名县 (今河北大名县),次年任命 张存仁 出任直隶三省总督兼巡抚保定。顺治八年(1651年),清廷裁撤宣府巡抚,并以宣大总督兼管宣府政务,后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裁撤宣大总督,以顺天巡抚兼管其政务。顺治十五年(1658年),裁撤直隶山东河南三省 总督 ,于直隶省改设 直隶巡抚 之职,后将其治所迁徙至真定(后改 正定县 ,今河北 石家庄市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下诏在直隶、 山东省 、 河南省 等15个省设立总督,再次于大名设立总督,并由 苗澄 出任首任直隶总督。同年清廷裁撤顺天 巡抚 ,由 保定市 巡抚兼管其政务,不久后保定巡抚也被裁撤。 康熙 四年(1665年)五月,清廷裁直隶总督,复设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由 朱昌祚 担任此职,后于康熙八年(1669年)再裁直隶三省总督,改设直隶巡抚并由真定移驻保定。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 直隶巡抚 赵宏 被赏加 总督 衔,扩大其事权,但此次任命不能成为定制。
历史沿革
雍正 二年(1724年)十月,清廷下令嘉奖直隶巡抚 李维钧 勤勉谨慎,特授其出任直隶总督,并下诏由其节制总兵、提督等军官,自此直隶总督成为定制。此后清廷于雍正七年(1729年),为建立直隶总督常设性办公机构,于 保定市 营建总督衙署,成为 清代 直隶省最高 军政 长官驻节和办公地点。
直隶总督位居清代各省总督首席,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 军务 、 粮饷 、管理河道兼 巡抚 事”,定制一人。直隶总督在不同时期其职权范围也有所变化。初期变化主要情形包括: 乾隆 十四年(1749年),清廷下令直隶总督兼管 河道总督 事务。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清廷下诏依照 四川 省 成例,裁撤 直隶巡抚 ,并由直隶总督兼管巡抚事宜。事实上自 雍正 二年(1724年)开始,清廷再未任命直隶巡抚,其监理税收、督理粮饷、民务均由 总督 监理。
进入近代,直隶总督职权进一步扩大。 咸丰 三年(1853年),清廷下诏裁撤长芦盐政,并命直隶总督兼管长芦盐政。而盐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要政,明清以来朝廷不断派出大员巡视盐政。当时长芦盐政负责巡视北起 山海关区 、南至黄骅盐场一带盐政事宜,同时为掌管 盐业 生产、保卫滩沱、巡察滩私、督察场务,还专门设立长芦盐运使专管盐务。盐政划归 总督 兼理是直隶总督事权扩大的标志之一。 同治 九年(1870年),清廷更改三口通商大臣为 北洋通商大臣 ,并由直隶总督兼任北洋通商大臣,负责三口通商事务。而三口通商大臣是咸丰十一年(1861年)初, 清政府 新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专属下设机构,当时由 完颜崇厚 专任,并常驻于 天津市 ,专门负责办理天津、 营口市 (后改 营口 )、 登州 (后改 烟台市 )三口通商事务并管理天津 关税 ,清廷负责颁发 关防 。直隶总督兼任北洋通商大臣后,除直接管辖直隶省外,还全部统管 山东省 、 沈阳市 (今 辽宁省 )通商交涉事务,这是直隶总督事权扩大的又一标志。
光绪 元年(1875年),清廷命令直隶总督 李鸿章 督办 北洋政府 海防事务,负责筹建 北洋水师 。此后直隶总督兼 北洋通商大臣 统辖北洋洋务、海防政令、各大署局政务、修筑 旅顺 与威海卫军港、订购各式海军舰艇、培养海军人才、训练海军及直隶津海关、山东东海关与奉天牛庄关等事宜。至此直隶总督权力延伸至整个北洋地区,此后直隶总督驻守 天津市 ,每年冬季施行政令后,便返回 保定市 驻守。
清末,随着新政的推行,直隶总督统辖事宜日益增多,除兴办交通、电讯及重大工矿等实业外,其还负责统辖警政、 新建陆军 及学堂等也事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直隶总督的职权不断扩大执掌范围,逐渐成为掌握重要地方权力的核心官职。
品级俸禄
品级
清代 直隶总督品级为 从一品 ,这与加衔制度有关。按照清朝官制, 总督 一般为 正二品 ,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 清史稿 ·职官志》中也有记载,总督品级为从一品,这源于清朝沿用 明朝 的加衔制度。清初,总督与 巡抚 都会加衔为都察院右 都御史 、右副都御史或右 都御史,但未有固定员额。 顺治帝 十年(1653年),清廷诏令朝臣推荐选任总督巡抚,不需要拘泥于品级,可以选择贤能之人题本上奏。 康熙 三十一年(1692年),清廷制定总督加衔制度,规定由各部左右侍郎授任总督的官员,改加兵部左右侍郎衔,而由各省巡抚升任总督的官员,加衔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廷规定 大学士 兼任 总督 的官员仍旧加授原有官衔,次年便改授都察院右 都御史 衔,而 兵部尚书 的加衔需要由吏部上疏奏请皇帝定夺。 爱新觉罗·颙琰 十四年(1809年),清廷规定以二品 顶戴 授任总督的官员兼任 兵部侍郎 衔,等待其品轶提升后再加封尚书衔。等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时,总督加衔更名为陆军部尚书衔,直到 宣统 二年(1910年)停止加封。
俸禄
直隶总督正式俸禄为每年俸银180两与禄米90石,此外还有各种陋规等增加收入。 雍正 年间开始增发的“ 养廉银 ”,直隶总督一般每年可领取一万两到三万两不等。 后于 乾隆 十二年(1747年), 爱新觉罗·弘历 认为 总督 和 巡抚 养廉银多寡悬殊,重新对养廉银做出调整,经过调整后,直隶总督养廉银数额固定为一万五千两,又因直隶总督兼管 北河总督 ,增加养廉银一千两。不过因为各地事务繁简、地方远近及用度多寡不同,各省养廉银数量仍不能完全划一, 总督 养廉银数量高出正俸83.87到129.03倍。
职权职责
一般职权
根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总督任务为“掌釐(通“厘”)治军民,综制 文武 ,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意为掌管治理军民政务,总管及监察文武官吏,整治疆域的职权。直隶 总督 具有总督的一般职权。
题奏咨请权
清代 总督 与 巡抚 都具有单独奏事权,按照惯例各地方上呈皇帝的奏折及中枢各部院的咨文,都应该由总督或者巡抚具名。此外总督与巡抚还具有会衔 上奏或会同将军、盐政、 学政 等辖区内官员联衔上奏权。
监察任免权
总督 具有对辖区内道、府以下 文官 及副将以下武官的监督权,除具有监察和单独参劾权外,每三年文官考绩(也成大计)和每五年武官考绩(也称 军政 )时,总督应将辖区 文武 官员的政绩详细评定后转达吏部或兵部核办。此外 总督 还对辖区内进行监察的文武官员,经启奏后即可任命、调转和降黜之权,以及调和文武官员之间的关系。
制定则例权
总督 在其辖区内,在不违反清廷规制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官民共同遵守的各种则例并颁布施行,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节制军务营伍权
总督 具有指挥提督之权,可以节制辖区内绿营兵,具有巡查营伍、考核将弁(指武官)的职责,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可以随时调动当地驻军的权利。根据《清史稿·兵志》记载,直隶总督统辖督标四营,节制一提督七总兵,兼辖 保定市 城守,热河喀喇沁、 吉林 、 辽宁省 捕盗, 永定河 、运河等营。其中督标四营为左营、右营、前营和后营,驻守于 保定府 ,为直隶总督的 嫡系部队 。
直隶总督节制的一个提督与七个总兵为 直隶古北口提督 与马兰镇总兵、泰宁镇总兵、 宣化镇 总兵、天津镇总兵、 正定镇 总兵、 大名镇 总兵与通永镇总兵。其中直隶古北口提督统辖提标四营,节制七镇,兼辖河屯一协、三屯等营; 马兰镇 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 遵化 等营; 泰宁镇 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紫荆关等营; 宣化镇 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 独石口 、 多伦诺尔 二协与 蔚州镇 等营;天津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 河间 、大沽二协与务关等营;正定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 固关 等营; 大名镇 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开州协与 大名城 守等营;通永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 通州区 、山永二协与 北塘 等四营。此外,直隶总督兼辖保定城守营、新雄营、涿州营、拱极营及良乡营等,又辖热河喀喇沁等营,包括 乌兰哈达 、 塔子沟 、 承德府 、 平泉州 、三座塔、多伦诺尔厅,以及吉林捕盗营、 奉天 捕盗营与 永定河 、运河等营。
发计审核权
清朝 总督 与 巡抚 均有监督藩库之权,按照惯例总督与巡抚到任后必须亲自查看藩库,并按时调查辖区户籍咨报于户部,同时每年都要审核布政使记录财物的账册,并需要加盖 关防 印信转达户部,此外还需要另外 编造 黄册一份,奏报皇帝御览。
对外交涉权
清末 第一次鸦片战争 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对外交涉事务日益增加,于是清廷要求辖区内洋务、外贸等事务的交涉,由 总督 亲自处理或报请朝廷 裁决 。而 戊戌变法 后,清廷为方便对外交涉,规定 总督 需要兼任总理各国事务大臣衔。
充任主考权
每三年一次的 乡试 大比时,直隶总督具有担任除顺天府乡试之外直隶省乡试主考官及武科主试官的权利。
兼管职权
直隶 总督 除具备总督的一般职权外,其兼管的职权范围不断扩大。 乾隆 十四年(1749年),清廷任命直隶总督兼管河道事务,又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下诏裁撤直隶 巡抚 ,由直隶总督兼管巡抚事务。 咸丰 三年(1853年), 清政府 裁撤 长芦 盐政,并由直隶 总督 兼任长芦盐政事务。随着 洋务运动 的开展和对外交涉事务的增加,清政府于 同治 九年(1870年)更改三口通商大臣为 北洋 通商大臣,并任命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常驻 天津市 ,处理天津、 牛庄 与 登州 三口通商事务,负责管理天津 关税 事宜。
光绪 元年(1875年),直隶总督 李鸿章 受命督办北洋海防事宜,负责筹建 北洋水师 ,由此直隶 总督 兼北洋大臣统辖北洋洋务、海防政令、各署局政务、修筑 旅顺 及威海卫军港、订购海军军舰、培养海军人才、训练海军及直隶的天津海关、山东的东海关、 奉天 的牛庄关。 清政府 将 天津 原三口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总督行馆,每年 夏秋 时直隶总督驻守天津行馆,冬春时返回 保定市 ,此后经办外交、洋务、海防和通商成为其重要职责。此外随着 清末新政 的举办,直隶总督事务逐渐增加,凡是兴办重大工矿、交通、电讯等实业及警政、 新建陆军 、学堂等事项均由其统辖。
统辖区域
直隶总督主要统辖直隶省,但 清朝 时期直隶省的疆域几经变化,以及晚清时直隶总督兼任 北洋 大臣,使其统辖范围超出直隶一省。 清代 定都北京后,在直隶省内设置 宣大总督 及顺天、 保定 、宣府三大 巡抚 ,宣大总督驻守 大同市 ,辖宣府; 顺天 巡抚驻守 遵化市 ,辖顺天与永平二府; 保定市 巡抚 驻守真定,辖保定、真定、 顺德 、 广平县 、 大名县 、 河间 六府;宣府驻守宣府镇,辖 延庆 与保安二州。当时直隶总督尚未成为定制,直隶省区划屡次撤销与设立。
康熙 三十二年(1693年),清廷改宣府镇为 宣化府 ,同时将 延庆区 与保安两个 直隶州 降为宣化府属州。 雍正 元年(1723年),清廷增设 热河厅 ,并将真定府改为正定府,次年在正式设立直隶 总督 时,直隶省增设 定州市 、 冀州 、 晋州市 、 赵州 和 深州市 等五个直隶州和 张家口市 厅,又于雍正三年(1725年)将 天津府 升为直隶州,最终于雍正九年(1731年)再次晋升为 天津府 。此外清廷于雍正十年(1732年)与十一年(1733年),又新置 多伦县 厅,并将热河厅与 易州 升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廷新设置 独石口 厅,后将 晋州 隶属于正定府。 乾隆 七年(1742年),定 承德市 隶属于 热河厅 ,次年清廷再将 遵化市 升为 直隶州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清廷再次将热河厅为 承德府 ,后于 光绪 二年(1876年)设置围场厅隶属于承德府。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廷设置 朝阳府 ,次年设置 建平 隶属于朝阳府,后有将 赤峰县 升为直隶州。
晚清时期直隶总督直接统辖的区域,除顺天府无统辖外,包括 保定市 、 正定 、 大名 、 顺德 、 广平 、 天津市 、 河间 、承德、 永平 、 朝阳 和 宣化 等11府, 赤峰 、遵化、 易州 、 冀州区 、 深州 、 定州 和 赵州 等7个直隶州, 张家口 、 独石口 、 多伦诺尔 等3个直隶厅,全省共有104个县及9个散州和1个散厅。整个直隶省的疆域,东至 奉天 宁远州 界,西至山西 广宁县 界,南至河南兰封县界,北至 内蒙古 阿巴噶右翼旗界,东西宽达到1230里,南北长达2630里,在 宣统 三年(1911年)时,整个直隶省拥有四百九十九万五千四百九十五户,二千三百六十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人。
随着 清政府 于 同治 九年(1870年)增设 北洋通商大臣 后,直隶总督除管理直隶省境内 天津 海关外,还兼管山东登莱青道所辖的东海关和奉天奉锦道所辖的牛庄关。 光绪 元年(1875年), 李鸿章 筹建 北洋 海军,并于 旅顺 、威海卫等地修筑军港,使直隶 总督 兼北洋大臣的管辖范围,扩展到 山东省 至奉天环渤海湾一带的重要军商港口。
衣冠服饰
直隶总督在清朝政府中拥有的官方着装,正式名称为 清朝官员服饰 ,其在帽、外衣、朝珠、朝靴等方面拥有明确限制。直隶总督的朝冠与 吉服冠 大体相同,无论冬季“暖帽”还是夏季“ 凉帽 ”, 顶珠 为 红宝石 ,顶珠下有一枝两寸长短 管,多采用玉、翠、 珐琅 或者花瓷制成,可以安插翎羽,按例可以佩戴 花翎 ,但 清朝 赐予臣下花翎非常审慎, 乾隆 之后被赏赐 三眼 花翎的大臣仅有 富察·傅恒 等七人。
直隶 总督 身着五爪九蟒 蟒袍 ,款式为齐肩圆领,大襟阔袖,袍长及足,袖银下有“摆衩子”,蟒袍下端斜向排列的线条为“水脚”,水脚上有波涛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立有 山石 宝物,俗称为“江牙海水”。而 朝服 由 旗装 演变而来,为圆领、捻襟、左 、四面开楔、束腰、有扣绊、窄袖,饰有蟒纹。此外直隶总督的 清朝官员服饰 采用方形 补子 ,为石 蓝色 ,前后缀有 丹顶鹤 纹样 补子,造型特点为圆领、对襟、平袖、袖与肘齐、衣长至膝下。 直隶总督佩戴的朝珠拥有108颗,为珊瑚朝珠,装饰石青色 ,即使用石青色丝线编织。 而朝靴一般以黑缎为质料,式样初尚方头,后又流行尖头。
衙署
直隶 总督 署,又称为“直隶总督部院”,为 清代 直隶省最高 军政 长官直隶总督的办公处所,也是 中国 保存完整的清朝省级衙署,位于 河北省 保定 市 裕华路 中段北侧。改署衙原建筑始建于 元朝 ,明初时为“保定府衙”, 明朝 永乐 年间改为“大宁都司署”,清初为“ 参将 署”,清朝 雍正 八年(1730年)经过扩建后正式成为直隶总督署,此后历经 雍正 、 乾隆 、 爱新觉罗·颙琰 、 爱新觉罗·旻宁 、 咸丰 、 同治 、 光绪 和 宣统 八位帝王,直到清朝灭亡,素有“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之称。
整座 总督 署 坐北朝南 ,拥有五重深院,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一说近三万平方米),两侧建筑相互对称,以甬道相通,属于典型的北方衙署建筑群。署前原有两根木制旗杆及两尊汉白玉雄狮,朱漆辕门面阔三楹,中间为穿厅,左右为门房,进入辕门后,是高出地面50厘米,宽为6米,长达20米的甬道。穿过甬道便是仪门,仪门面阔三楹,中间亦为穿厅,左右为旁门,门前分别理由 碑石 一通,左侧为 爱新觉罗·旻宁 七年(1827年)立碑的奖励督军治军有方,右为 同治 十三年(1874年)立碑的歌颂李公治河有方。穿过仪门,沿着长达60米的甬道走到尽头,便是 总督 大堂。整个直隶总督署拥有105间房,均为硬山简瓦,前后庑廊相通,为前朝后寝的格局,朝、寝分界线为二堂后的 内宅门 ,总督署大堂共有五 开间 ,为 总督 署的主体建筑,为举行重大庆典活动的场所,堂前有抱厦3间,棠外有砖砌的13米见方的露台。内宅包括三堂和四堂,是总督的书房和内签押房(办公室)。
影响与评价
学者杨月君、王东波认为,直隶总督的权力是其他总督无可比拟的,肩负拱卫京畿的重要职责,掌管一省 军务 、行政、 盐业 、河道等大权,管理直隶、 奉天 、 山东省 三省海防、 关税 、官办 军事工业 及外交等。由于直隶的重要性, 清朝 统治者对直隶总督要求极其严格,对廉洁守法有明文规定,他们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希冀澄清吏治,以达到巩固京畿地区稳定的目的, 清政府 为此于直隶总督任职期间为推行反腐倡廉举措,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和引导官员行为,加强和完善官员考核和监察机制,此外改革公私不分的 薪酬制度 ,并从伦理道德角度鼓励官员廉洁自律。尤其清末时期清廷对贪腐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虽然最终未能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但清朝统治者采取的举措对如今开展反腐倡廉仍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教授 杜家骥 认为,清末兼任 北洋 大臣的直隶总督办理洋务与外交,同时编练军队,成为清廷执掌重要国务的重臣,前有 北洋水师 ,后有 北洋军 ,以直隶总督发展起来的“北洋”军事,影响晚清乃至民国至巨至深,在此前 中国历史 上也实属罕见。
学者 王永颜 认为,直隶总督对巩固 清代 的统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清末在直隶总督的倡导与推动下,各级各类新式学堂不断设立,而受过 西学 教育的师资力量较少,随着学生数量不断增多,学堂师资严重短缺,成为制约清末直隶新学堂发展的最大障碍。为解决新学堂数量增长与师资短缺的矛盾,清末直隶总督在大力兴办新学堂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发展师范教育为新学堂培养师资,为适用新学堂对师资日益增多的需求,导致师范教育应运而生,清末直隶师范教育的发展,与直隶 总督 的倡导和推动是密不可分的。而为加快教师的培养速度,在直隶总督倡办下成立不同类型的师范学堂,培养了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教师。
历任总督
概述
自 雍正 二年(1724年) 李维钧 授任直隶总督起至 宣统 三年(1911年) 张镇芳 署理直隶总督止,共计187年间,共有74人、99任次出任直隶总督,其中实授38人、署理30人、护理6人、协办1人。 直隶总督任期最长的是 李鸿章 ,先后长达28年,其次为任期20年的 方观承 ,而任职时间最短的直隶总督如杨鲲、 吴熊光 、 章煦 等人都不足半年,任职满五年以上的共有 李卫 、 周元理 、 刘峨 、 博尔济吉特·琦善 、 袁世凯 等十数人。 直隶 总督 的任职分为实授、署理、护理和协办四种方式,其中实授是朝廷正式任命出任总督的官员,超过任职者的半数。署理为直隶总督任职的第二种方式,拥有暂代和试用之意,暂代一般是指原总督因偶然事件离职或革职后,由朝廷委派京官暂时代理,而试用一般为低级官员需要经过试用阶段再实授或总督丁忧回任原职改为署理。护理为 总督 出缺未能及时选派官员接替或者虽已任命新总督但暂时无法到任时,由低级官员 代行 总督职务,多由布政使护理总督之职。而协办的性质与护理大致相似。
顺治康熙时期
注:以上信息资料来源于
雍正以后时期
注:以上信息资料来源于
代表人物
李卫
李卫 (1686-1738),字又 ,江南铜山(今江苏徐州 铜山区 )人。 康熙 末年捐资入仕,初为兵部 员外郎 ,后晋升为户部郎中,后结识 雍正帝 ( 雍正 ),认为他能力出众。雍正继位后 李卫 获得重用,先后出任 云南省 盐驿道、云南布政使和 浙江巡抚 兼两浙盐政。因管理盐政及缉查私盐等方面政绩突出,后于雍正五年(1727年)升任 浙江省 总督 兼管 巡抚 事。主政 浙江 五年时间,政务管理 开明 、法令 严正 、执行认真,曾整理盐政,召民开垦滨海荒地,又主持修筑松江海塘工程,与 田文镜 成为雍正最信任的 封疆大吏 。 雍正 十年(1732年), 李卫 被召回京师署理 刑部尚书 ,不久后出任直隶总督,节制提督以下武官。 李卫 曾弹劾步军统领 鄂尔奇 受到嘉奖, 乾隆 时疏劾总河朱藻贪劣,也曾秉公执法处理诚亲王府护卫 库克 与安州百姓争夺淤池之事。李卫主政直隶六年时间,曾屡次奏请审查府县疆界,修改制定卫戍军队,增加武官等问题。在他的大力抓捕 盗贼 的情况下,使其任内无盗匪作乱。 乾隆 三年(1738年)病逝, 谥号 为敏达。 乾隆认为李卫与 西林觉罗·鄂尔泰 、 田文镜 都是 雍正 称赞的大臣,但他认为田文镜不如李卫,而李卫不如鄂尔泰。
刘墉
刘 (1719-1804),字崇如,号石庵, 山东诸城 人,为 乾隆 朝东阁 大学士 刘统勋 之子。乾隆十六年(1751年)科举入仕,由 编修 升迁为侍讲,后历任 安徽 学政 、 江苏省 学政、 太原市 知府 、 江宁区 知府、 陕西省 按察使 、 内阁学士 等职。 刘墉 仗义执言,屡次上疏陈述国家弊病与陋规,并提出改进意见,多被朝廷采纳,当时赢得“ 循吏 ”之称。刘墉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时,曾与 和珅 一起查处 山东巡抚 国泰贪纵案,后被授予工部尚书之职,曾短暂署理直隶总督,出任 协办大学士 。 爱新觉罗·颙琰 二年(1797年), 刘墉 被授予 体仁阁大学士 ,对地方水利及 漕运 等事宜不断上疏。嘉庆九年(1804年)病逝, 谥号 为 文清 ,入祀 贤良祠 。刘墉虽然一生从政,但擅长书法,其字体浑厚雄劲, 古朴 多变,被后世书法家誉为妙品。
曾国藩
曾国藩 ( 1811 1872),原名 子城 ,字涤生,湖南湘乡(今 双峰县 )人。 爱新觉罗·旻宁 十八年(1838年)科举入仕,后出任 四川省 乡试 主考官,累迁 内阁学士 、 礼部侍郎 等职。 咸丰 初期, 太平军 起事,清廷下诏群臣上疏言事,曾国藩上疏举荐 李棠阶 、 吴廷栋 、 王庆云 、 严正基 、 江忠源 五人。咸丰二年(1852年),曾国藩因母丧回籍守制,次年因太平军向 湖南省 进军,曾国藩奉命于长沙帮办团练,招募士兵,创办 湘军 。后 曾国藩 督师东下,但先后于 岳州 (今湖南岳阳)及 靖港镇 (位于湖南长沙 望城区 )惨败,曾国藩悲愤投水,被左右救出。因部将 塔齐布 于 湘潭市 大破太平军,迫使太平军退出湖南,湘军才扭转态势。
咸丰 三年(1853年)八月以后,湘军先后攻取 岳州 、 武昌 、汉阳等地,又于 田家镇 大败 太平军 水师 ,由此 曾国藩 的湘军控制 长江 上游。 咸丰 五年(1855年),太平军反攻,湘军水师惨败于 湖口县 ,曾国藩率部困难 南昌市 ,派遣麾下将领分别驻守各大要地。次年秋, 曾国藩 乘太平天国“ 天京事变 ”之际,重新聚集兵力展开反攻,再次攻取 武汉 、九江、 安庆市 等地,后于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藩升任 两江总督 ,并节制 浙江省 、 江苏省 、 江西省 和 安徽 四省军务。曾国藩分兵三路同时攻取 浙江 ,支援 上海市 ,围困 天京 (今 江苏南京 )。 同治 三年(1864年)七月, 湘军 攻陷天京,后 曾国藩 受封为一等毅勇侯,加封太子太傅。次年曾国藩出任 钦差大臣 ,率部参加对 捻军 作战。同治七年(1868年), 曾国藩 被授予 武英殿大学士 之职,并调任直隶总督,在主政直隶期间,他以练兵、整饬吏治与治河为要务,并设立清讼局与礼贤馆。同治九年(1870年)四月, 天津 教案发生,曾国藩认为天津靠近京畿,国家兵弱,不应该为小事开启战端,于是 他杀死 17人,流放府县官吏。但 天津教案 的处理方式,未能得到舆论支持,曾国藩备受重谤,后调任 两江总督 ,以 李鸿章 出任直隶总督。 同治 十一年(1872年), 曾国藩 病逝, 谥号 为 文正 ,追赠太傅。 民国时期 将领 蔡锷 认为, 曾国藩 的功劳,可以与古今中外的名将相提并论而毫不逊色。
李鸿章
李鸿章(1823-1901),字少荃,号仪叟,安徽合肥人。 爱新觉罗·旻宁 二十七年(1847年),李鸿章进士及第后入职 翰林院 ,后被授予翰林院 编修 。 咸丰 三年(1853年),李鸿章回籍办理团练,后累积军功出任 道员 ,但因遭受猜忌而离去,后于咸丰九年(1859年)成为曾国藩 师爷 。咸丰十一年(1861年), 李鸿章 受 曾国藩 之命编练 淮军 ,又因曾国藩攻克 安庆市 ,统兵大举东伐,于是曾国藩推举李鸿章署理 江苏省 巡抚并统率淮军经略江苏,李鸿章与 戈登 “ 洋枪队 ”配合反击 太平军 ,后因功实授江苏巡抚。此后李鸿章扩充淮军规模,并大量购置洋枪洋炮及雇佣洋人来训练部队。 同治 二年(1863年),李鸿章率部先后攻取 苏州市 、无锡、 常州 ,并 逼近 天京 ,等到攻破天京后,其因功获封一等肃毅伯。同治四年(1865年)四月,李鸿章署理两江 总督 ,后因 曾国藩 督军剿捻无功,代其率部大败东捻军。同治六年(1867年), 李鸿章 被任命为 湖广总督 ,在其努力下,先后攻灭东捻军及西捻军,后因功加 太子太保 衔,并担任湖广总督 协办大学士 。
同治九年(1870年), 天津教案 后, 李鸿章 接替 曾国藩 出任直隶总督兼 北洋 通商大臣,此后他积极从事 洋务运动 。李鸿章 总督 直隶近三十载,经常研究探讨外国政治、法制、兵备、财务、工商和技术等方面,开设新式学堂、机器制造局、 轮船招商局 、 铁矿 等,广建铁路、电线及织布局、医学堂,购买外国军舰、修筑 旅顺 等军港并选送武官学习德国军械技术,以及筹划通商日本与发展赴英贸易等。期间 李鸿章 曾筹办海防,创建 北洋 水师,但随着 中日甲午战争 中北洋海军覆灭,他被解除直隶总督兼 北洋 大臣职务,后与 日本 签订《 马关条约 》。 光绪 二十二年(1896年), 李鸿章 受命出任钦差头等出使大臣,游历 欧洲 ,返回后出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后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月出任 两广总督 。 义和团运动 时, 八国联军 进入 北京 , 李鸿章 被任命为议和全权大臣,兼任直隶总督,返回京城签订《 辛丑条约 》,二个月后病逝,清廷追赠其为太傅、 谥号 为 文忠 。 赵尔巽 等人在《 清史稿 》中评价, 李鸿章 主持内政外交数十年,深受清廷倚重,他以天下为己任,忍辱负重,不愧为社稷之臣。
袁世凯
袁世凯 (1859-1916),字慰庭(又作慰亭、慰廷),河南项城人。袁世凯出身于官宦之家, 光绪 七年(1881年)前往 登州 投靠 淮军 统领 吴长庆 ,由此踏入仕途。此后跟随吴长庆出兵 朝鲜 平息兵乱,又因挫败日军侵略朝鲜的图谋,受到 李鸿章 保举,奉旨以 知府 分发,补缺后升用 道员 ,并驻扎朝鲜负责交涉通商事宜。但其在朝鲜期间,滥用职权,引起朝鲜的不满,后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奉旨以道员尽先补用,并加授二品衔。光绪十九年(1893年), 袁世凯 补授为浙江 温处道 ,仍留在朝鲜,次年因 甲午农民战争 爆发,袁世凯逃回国内,后在 中日甲午战争 时,担任总理交涉通商大臣,主张停战议和。 光绪 二十一年(1895年),袁世凯接办前敌营务处,后奉旨前往 小站镇 督练 新建陆军 ,因编练新军有功,晋升为直隶 按察使 ,但其仍然专门管理练兵事宜。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袁世凯通过向 瓜尔佳·荣禄 告密,使维新变法运动失败,后其编练陆军被改编成为 定武军 ,次年升任工部尚书兼管钱法堂事务,又主持编纂《训练操法详晰图说》,成为清末训练新军的重要军事 教科书 ,后出任 山东巡抚 ,在义和团运动期间,力主剿办团民。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袁世凯 接替 李鸿章 署理直隶总督兼 北洋政府 大臣,后加太子少保衔。袁世凯督直期间,成立练兵处筹饷练兵,仿照 日本 陆军,翻译大量日本军事技术教材,全力编练 北洋军 ,后形成北洋派系。袁世凯为培养势力,创办一批陆军学堂,如在 保定市 成立的“行营将弁学堂”、北洋武备师范学堂、参谋学堂、测绘学堂以及北洋武备速成学堂等,使保定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陆军训练中心。此外,袁世凯于保定设立巡警局,创办巡警学堂,组织巡警队等,还曾派兵平定 景廷宾 领导的广宗农民起义,联合 张之洞 提出停止科举,推广学校等主张。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袁世凯 改任外务部尚书与军机大臣, 光绪帝 和 慈禧 去世后,袁世凯被开缺返回原籍。
宣统 三年(1911年), 武昌起义 爆发后,袁世凯被任命为 湖广总督 与内阁总理大臣。他一方面迫使革命党人允许其出任 中华民国 临时大总统,一方面逼迫清帝接受条件退位。民国建立后,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派兵击败“ 二次革命 ”并解散国会及各省议会,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中华民国约法》。民国五年(1916年), 袁世凯 逆历史潮流称帝,将中华民国改为 中华帝国 ,后因此举激起全国各地的反抗浪潮,在其称帝八十三天后取消帝制,最终于同年六月羞愤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