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城县

共城县

共城县是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 冀州 之域, 殷商 系 内地,周称凡国,共国,周厉王十六年,共国君 共伯和 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是为元年(前841年,为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春秋 属卫, 战国 归魏,秦属 三川郡 , 西汉 ,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 山阳县 。

基本介绍

隋置。

隋开皇六年(596年),共县, 山阳县 两县改置共城县,治所在今河南 辉县市 。

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共州,共城为州治。 武德 四年废州。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 允恭 (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 河平县 。

明昌 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

贞祐 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 谢灵运 “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

元代因之,后废苏门县,改 山阳县 为镇,仍称辉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 辉县市 ,属 河南省 布政使司 卫辉府 。 清代 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