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兆魁(1550—1635),字策廷,号海石,广东 广州府 东莞人,明代大臣。
万历十四年(1586年)中 进士 ,初任行人司行人,升 山西省 监察御史 。在任清察冤案,百姓感其活命之恩,为他建生祠。后任 浙江省 监察御史,弹劾东林党人 李三才 。后历任太仆寺正卿、湖广 巡抚 、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 、吏部左侍郎, 天启 六年(1626年),任 刑部尚书 。因 犯 魏忠贤 而去职。
崇祯 八年(1635年)病逝,年八十六。
人物生平
徐兆魁,字策廷,号海石,东莞 峙塘村人。父亲徐应寅,以贡生的身份出任广东潮州府 海阳县 儒学训导,封 文林郎 。
嘉靖 嘉靖 二十九年(1550年)三月生,自幼受父亲教诲,勤奋好学,博览《五经》、《 左传 》等书,每日读书一寸多厚。十八岁时补邑弟子员。 朱翊钧 万历 四年(1576年)乡试中第二名 举人 。
万历十四年(1586年)会试中第九十二名 进士 ,殿试得三甲第八十三名,授行人司行人。万历十九年(1591年)任山西道 监察御史 ,巡视南城和十库等地。
万历二十年(1592年)春,巡视居庸关、 山海关区 和 雁门关 等地,六月巡视湖广。时值粮荒,当地百姓因官府不发救济粮而聚众闹事。徐兆魁查明此事后,即启奏朝廷,作出恰当处理,平息闹粮事件。
守陵太监孙政诬陷 潜江市 、 钟祥市 两县令,皇帝下令逮捕钟祥县令,免去官职。潜江县令则命抚按逮捕。徐兆魁查明事实真相,即启奏朝廷,说抚按专制一方,没有内臣逮捕人的道理。潜江、钟祥两名县令都是忠臣,不应治罪,两县令才得以赦免。
万历 年二十二年(1594年),徐兆魁清理了一些冤假错案,救活被冤屈的死囚三十余人,释放被错判充军或徒刑的罪犯六十余人。百姓感其活命之恩,为他建生祠。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徐兆魁 巡抚 福建省 ,了解到当地要出兵支援 朝鲜 ,劳师伤财,当即启奏朝廷免去此举。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徐兆魁协助考核京城官吏的政绩。大理寺正卿 吴定 、 太常寺 少卿 傅好礼 ,因向皇帝进谏而被排斥。徐兆魁主持正义,竭力为之争辩,澄清是非。南康府 知府 吴宾秀、知县吴一元被太监李道诬陷而遭逮捕。徐兆魁明辩忠奸,尽力为其伸冤。
万历 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徐兆魁巡抚 应天府 ,秉公办案,执法甚严,使皇亲国戚的非法行为有所收殓。是年九月,父亲去世,奔丧归里。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鳌峙塘村迁建民房。徐兆魁捐赠白银三百五十两作建新居之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母亲逝世。徐兆魁于归乡守孝期间,倡建 徐氏大宗祠 ,并捐赠白银一千四百五十两作建宗祠之用。
万历 三十三年(1605年)徐兆魁任 浙江省 监察御史 , 巡抚 应天府。他获悉 广东省 乡试 举人 数额较少,便三番四次请求朝廷增加数额。其时, 淮安市 巡抚 李三才 ,舆论对其不满,世人议论纷纷。徐兆魁前后上数十道奏章弹劾他,请求免去他的职务。
万历 三十七年(1609年),徐兆魁任浙江监察御史,巡抚京 等地。是年十二月升太仆寺少卿,冬季巡视烙马等地。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先后担任会试、殿试监考官。 万历 三十九年(1611年)告假归乡。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任太仆寺正卿,管理东路畜牧及采办马匹事务。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徐兆魁任都察院右 佥都御史 , 巡抚 湖广等地,兼提督军务。在任期间操练军马,整顿边防,加强备战,安抚百姓,清理屯田,储备粮饷,革除弊政,搜剿贼盗,并大力兴修水利,赈济灾民。当时仓库空虚,粮食不够供给,朝廷下令按田亩加派粮税。徐兆魁量民间疾苦,要求户部减轻百姓田税。
万历 四十八年(1620年),徐兆魁升任协院左副 都御史 不久,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天启 四年(1624年),任吏部左侍郎、资政大夫。天启六年(1626年)任 刑部尚书 。时 宦官 魏忠贤 把持朝政,冤狱屡起,还诬陷皇亲李承恩制造龙袍事件,准备给李治罪。徐兆魁主持正义,尽力为李承恩申辩,李才得以从轻定罪。因此触犯了宦官。不久,因被同党诬陷,徐兆魁遂被免去官职,归家隐居乡里。及至阉党失败之后,仍未被起用。
明毅宗 崇祯 八年(1635年)二月,徐兆魁病逝,享年八十六岁。葬于屏山黄公岭。著有《疏草》、《诚求录》、《留余堂文集》、《未焚草》、《寄思居集》等著作。
人物评价
徐兆魁为人忠厚老实,仗义疏财,精通经术,有应变之才。他乡居十余年,造福桑梓。曾修改寒溪河道,开塘养鱼,兴建尚书府和 徐氏大宗祠 。将朝廷赏赐他的钱财,尽数赠予东莞善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