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 十六年(1659年), 郑成功 由 崇明区 进 长江 ,与 南明 兵部侍郎 张煌言 会师,六月八日至 丹徒区 ,十三日至 焦山 ,直捣 瓜州县 ,一时间东南震动。
明室遗民暗中接应,准备恢复明室。 金坛区 县令任体坤谎称金坛士民造反纳降, 溧阳市 抚臣信以为真。七月二十四日郑成功兵败 镇江市 、瓜州,乘船远去 台湾省 。
后清廷以“ 通海县 ”论处,下令追查,株连甚广。任体坤与王重、袁大受利用这次机会诬陷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名儒生及其他仇人,共列具了38人黑名单,又金坛诬告富绅于元凯。 江南 按察使 姚延著 秉持“不欲于无事中生事,更不欲以灭门事发于 宫,恐株连不已”,仅判处知县任体坤一人。王重、袁大受不甘心,又疏通京城 御史 马腾蛟 ,以为“不速杀此十生, 金坛区 祸端百出,而 先中于乡绅矣!” 马腾蛟 因贪污案发,被处死。周勉为救其子,携重金去拜访袁大受,希望他能放手,袁大受授意周勉告发王明试,方能 赎罪 。袁大受又拿着周勉写好的揭状去找王明试。这时王明试自是心惊,立求袁大受“力寝其事,许以千金”。袁大受请冯标送信给王明试,途中被冯标偷看,后来冯标与曹钟浩、都察院御史 冯班 商量,由兵垣长科 孙继昌 奏告,告发王重、袁大受与王明试“通海”之罪。 顺治帝 特命户、刑两部侍郎与 江宁区 巡抚 朱国治 一并审结。朱国治是个 酷吏 ,“欲行杀戮以示威”,提审王重、任体坤,全被拘捕入狱。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儒释回。
简要概述
“ 通海案 ”,发生于清 顺治 十八年(1661年),是 清代 大案,与 江南 奏销案、 哭庙案 合称江南三大案。
清顺治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庚申 (1661年8月7日), 金坛区 判定“通海”的罪犯有冯征元、王明试、冯征元、李铭常等65人,后与 吴县 “哭庙案”,大乘、园果“诸 教案 ”等囚犯121人,在江宁执行死刑。
司 姚延著 犯有“疏纵”之罪,被判处 绞刑 ,众以为冤, 江宁区 为之罢市。团保樊耀之的儿子樊达生代父就死,临刑之前父子二人环抱痛哭,最后由其子代死,另一团保 史旭 亦由其弟史八代兄就死,史八临刑前不改其色。
康熙帝 元年(1662年),魏阱、钱 曾、潘廷聪、 祁班孙 等因“通海”罪被捕,祁班孙遣戍 宁古塔 ,其兄 祁理孙 抑郁而死。陈三岛在事发前忧愤死。富绅于元凯被 孝庄文皇后 赦免后,不知去向。 计六奇 《 明季南略 》载:“ 金坛区 因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