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朗(1508—1574年),字用晦,号盘峰,明 惠安县 前康铺坑柄(今螺阳乡五音村)人,明正德三年(1508年)生。康朗幼“有异质, 端方 凝重”,读书过目不忘,咸夸“神童”。 嘉靖 十年(1531年)中举,嘉靖十四年登进士第。初授刑部 主事 ,曾复审 武定侯 郭勋 一案。郭勋系 明朝 开国功臣 郭英 的六世孙,袭武定侯,封 国公,善于迎合上意, 朱厚熜 “大爱幸之”。世称“铁汉康夫子”。
生平
由于他“ 宠,颇骄恣”,“作威植党”,“罔利虐民”,遭到言官的弹劾,而被下“锦衣狱”,镇抚司判其死刑。 嘉靖帝 不得不令三法司复勘,交由康朗审理。当时郭的亲眷尚有官居显位者,特别是嘉靖皇帝“意欲宽勋,屡示意旨”。前后办理郭案的官员大多受到排挤和陷害。康朗忠于职守,“檄置 武定 于庭,责以 大义 ”,按照 明朝 颁布的法律拟奏,“论勋罪加等,斩;妻子给付功臣家为奴,追夺勋封爵”。由此直声震朝右。旋升郎中,再 为 浙江省 事。时浙江有富豪王金箔,为非作歹,“犯大辟”(判死刑)。恰逢宰辅 夏言 路经浙江,王乘机买通,求夏替其宽解。夏言凭借权势欲为王解脱,但康朗铁面无私,依法判王金箔死刑。夏恼羞成怒,要 礼部尚书 徐阶 上书弹劾康朗。徐阶早闻康朗声名,才免遭害。于是,浙江百姓皆誉他为“铁汉康夫子”。后来朗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参议,分守 柳庆 , 巡抚 属邑。因督饷有功,受到旨令嘉奖并赐白金和文绮(丝织品)。由于他勤政爱民,颇得百姓拥戴。 南宁市 民众把掘地得到的一口 东汉 马援 时期铸造的“金洪钟”呈献给他,康朗虽知这是无价珍宝,却没有接受。 嘉靖 二十九年,康朗晋京入贺,适逢蒙古俺答汗叛乱,攻右北口,掠 通州 ,进逼京师。嘉靖旨令有才望的藩臣防守都门,康朗应诏固守西城。 太师 李古冲荐康朗才可大用。但此时朗因丁外忧,守制归家。服除后,起补 山西省 参议,并擢升为 山东省 副使。极好 严嵩 的义子 赵文华 ,以 工部侍郎 奉命往山东“视师”,所到之处官吏们都要奉承送礼,康朗鄙视其人,仅以“空函迎之”。赵虽然气得七窍生烟,但他深知康朗的厉害,不敢惹他,只是无可奈何地“怒目叱去”;康朗嗤之以鼻,不予理睬。不久,朗转 江西省 左参政,擢升为欲 按察使 。管理财政的官吏进献盈余库金2000两,朗不受分毫,仍存入府库。
政治生涯
其间,严嵩占家乡江西分宜的大片田地营建私宅。江西按抚慑严权势一味顺从,身任参政的康朗“独力持不可”,终使 严嵩 野心无法得逞。老百姓夸他为“康夫子,石圣人”。后康朗调 河南省 ,晋升 佥都御史 , 巡抚 郧阳区 (湖北辖)、 汉中市 ( 陕西省 辖)。时 回族 和 汉族 居民发生争执,官府欲逮捕回民,回民逃入山谷,啸聚数千人。陕西制、派军兵备进行围剿,要康朗会兵。康朗复信力陈宜抚不宜剿,没被采纳,结果剿而无效。朝廷只得派朗前去安抚。康朗主张“只要归顺,不咎既往”。回民见朗,罗拜加额曰:“勋阳都院耶,是仁信有声,必不我欺。”遂解散去。陕西制军恨朗不进军协剿,嫉其招抚成功,有意排挤康朗。最后,康朗升任副 都御史 ,巡抚湖广、 贵州省 ,兼督抚湖北、川东等地。“恨朗者谓朗久官宜去”。康朗没去赴任,请求解绶归里。后来盛御史荐朗“严正如 包拯 ( 包拯 ),忠诚如 司马光 ( 司马光 )”, 福建省 按抚也六次上举荐之书,都未被重新起用。 万历 二年(1574年),康朗奉诏进京。是年十一月,途中于福州病逝。墓葬 仙游县 枫亭南岭下锦屏山。
个人作品
所著有《中丞诗集》10卷、《中丞文集》10卷、《海内诗文抄》12卷、《温陵文献》16卷、《山戈成略》8卷等。 三山 ( 福州市 )林应钟赞誉他“文思瑰奇雄伟,不亚于遵严( 王慎中 );其五七言诗,有王、孟( 王维 、 孟浩然 )之致”。康朗(盘峰)与 张岳 (净峰)、 戴一俊 (卓峰)并称明代“ 惠安 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