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证据法”是1925年 王国维 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 古史新证 》时提出的历史研究方法,内容为强调考证古史应以“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相互印证,通过历史文献和出土材料的互相印证来证明历史人物及其相关事件的真实性,主体为带有文字的甲骨和 金文 。 其为王国维在疑古思潮冲击下,申诉传世材料于古史研究中的有效性而表达的认识。
“二重证据法”是古 历史学 界普遍重视的一种研究方法,它结合了 清代 朴学的治学风格与西方实证主义的考察办法,勾连了中西史学研究的学脉,为古史革命带来了开创性的研究经验。
“二重证据法”的提出对历史治学和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开拓了史料的来源,比如“ 封泥 玺印”可用来考证古代官职地理书;陶器、货币上的文字可以考证经史;其次为历史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价值论 ;再次,二重证据法的应用推动了 考古学 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文物的认识,同时也促进了 博物馆学 与 档案学 的发展;最后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考据意识,养成“论由史来,史由证来”的历史思维。
简介
定义
是把发掘的出土文物和 史书 的记载相互验证。
发展
陈寅恪 曾经概括二重证据法在二十世纪初的发展:“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二重证据法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 考古学 和 考据学 的重大革新。后来又有人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发展出 三重证据法 。
由来
王国维 运用现代 考古学 的成果,结合《 史记 》、《 汉书 》等文献史籍资料,对 汉代 边塞和烽燧的考实、玉门关址、 楼兰 及海头城位置的确定, 西域 丝绸之路的探索以及汉代边郡 都尉 官僚系统的职官制度的排列等汉晋木简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的考释,博大精深,对后人裨益极大。由此他创立的“二重证据法”,即“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的研究方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仔细考察 王国维 的治学路径,这一方法实形成于他在 日本 期间,与 罗振玉 共同考释汉晋木简,写作《 流沙坠简 》之时。其后他又将此方法运用于甲骨文、金文和 敦煌市 文书研究中,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巨擘。
主要人物
王国维 、 陈垣 、 胡适 是20世纪中国新历史考证学的奠基人和出色代表人物。他们治史的共性是生当西方学术大量输入的时代,本人既熟悉传统的经史典籍,又各有相当的接触 西学 的背景;方法上,既服 乾嘉学者精良的考证方法并自觉地加以继承,同时又融合西方近代学者治学的新理念、新方法。二者融通起来,起点很高,因而首次撰成的论著即为学界所推崇。其中, 王国维 最早重视运用新史料考证上古史上的重大问题,成为民国初年饮誉士林的杰出学者。
王国维 是“二重证据法”这一对20世纪 历史学 影响深远的治史观念和方法的创立者和成功运用者。何谓“二重证据法”?就是将“地下发现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二者互相释证,以达到考证古史的目的。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史观念和方法,是20世纪初年中西学术交融和新史料大量发现刺激之下的产物,此为其所具有的强烈的时代性。而此一观念和方法于中国传统学术亦非毫无关系,而是存在着一定的渊源继承关系,乾嘉考史名家 钱大昕 利用 碑刻 史料与历史文献互相比勘解释对考证元史问题等项得到创获,可视为“二重证据法”的萌发。但 钱皇后 因时代的关系,没有达到自觉运用阶段,所利用的材料和以之研究的领域都很有限,也未能解决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问题。 王国维 处于20世纪初年,由于时代的机遇和本人的创造精神,方有可能较乾嘉前辈更胜一筹。 甲骨文 、汉简等重要发现为他提供了新的史料凭借,西方近代学术的相继传入,尤其是19世纪后期以来 欧洲 学者重视考古材料的运用,和“审查史料”即强调对于历史文献应以审慎态度究明其来历、考辨其真伪然后作出正确分析的观念和方法,给予他以深刻的启发。以此与他所熟悉的 中国 传统历史考证学的优良方法互相结合起来,遂能在治史观念和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
形成
王国维 “二重证据法”代表性成果撰成于1917年。在此之前,从1912年起,他已在汉简和 甲骨文 的综合整理考释和证史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对运用新史料以考证历史问题作了长期的探索和思考,最后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鲁迅 对近代学术具有卓识,又于研究中国小说史和整理古代文学典籍深有造诣,他曾对王国维《 流沙坠简 》的研究方法和学术价值大加褒扬:“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 王国维 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青年学者沈颂金在其 博士论文 《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中,即称王氏与 罗振玉 合撰《流沙坠简》过程中,“已经自觉地运用‘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视作‘二重证据法’的肇始”。
《 扁鹊仓公列传 》有安陵阪里公乘项处, 敦煌市 所出 新朝 时木简有敦德亭间田东武里士伍王参是也。或并记其年, 敦煌汉简 有新望与盛里公乘□杀之年八,又有 汉皇故里中阳里 大夫吕年年 八,此云茂陵显武里大夫 司马迁 年三十八,与彼二简正同。 乙卯 者,以 历及殷历推之,均为六月二日。由此数证,知《 博物志 》此条乃本于汉时簿书,为最可信之史料矣”。而 张守节 《 正义 》所引,其所依据亦应当是《博物志》。
故王氏得出慎审而重要的结论:“疑今本《 史记索隐 》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年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 刘彻 建元六年矣”。由于王氏此文详引《 史记 》全书有关的记载与多种 汉代 史料互证,故其所得的 司马迁 生于 刘启 中元 五年(前145年),和司马迁一生约与汉武帝相终始的结论,遂为许多学者所接受和援引。王氏利用新出土汉简史料所作考证的缜密可靠和识力之卓异,后来已从海外发现的史料得到确证。 日本 学者水泽利忠编撰《史记会注考证订补》引用了日本现存南化本《史记》,书中《 太史公自序 》“迁为太史令”句下,《 史记索隐 》所引《 自然志 》之文即为:“太史令 茂陵 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有力地证明了 王国维 利用出土新史料考证的正确。
价值
在利用 殷墟甲骨 、 西域 简 、 敦煌市 文书等新出地下资料进行多方向多层次的大量研究的情况下,王国维最终总结出了综合利用“纸上材料”和“地下新材料”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这是王国维昭示后人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影响深远。二重证据法的 方法论 价值很快为有识之士所肯定, 陈寅恪 赞这种方法可“示来者以 轻轨铁路 ”,郭沫若更以为这种“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二重证据法很大程度上实在地影响了 中国 学术界。
史料来源
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根本在于它开拓了史料的来源。 甲骨卜辞 “有裨于经史二学”;断简空名,可以实指其地;敦煌写本是补订史实、校勘文献的依凭; 封泥 玺印“足以考正古代官职地理书”;陶器、货币上的文字都“足以考经证史”。
传承文献
二重证据法的价值还在于它提出了检核传承文献的重要问题。传统的经史典籍作为史料记载史实的可信度,是需要检验的。如,甲骨卜辞这样的不同来源的资料证明了《史记·殷本纪》关于商代帝王世系的记载是基本可信的;有些传统文献如《五帝德》、《帝系姓》、《 山海经 》历来以其言不雅驯而为多数史家忽视,但地下资料说明它们也具有表示事实的一面。
针对性
应该指出的是, 王国维 提出二重证据法还有现实的针对性。当时《 古史辨 》第一册虽未出版,但 顾颉刚 否认禹为人王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已经发表,对此轰动一时的文章,王国维自然是注意的。所以在《 古史新证 》总论“纸上材料”、“地下新材料”之前王国维说了一段非常中肯的话:“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
王国维
王国维(1877年—1927年),字 王国维 、 静安 ,号观堂、 永观 , 汉族 , 海宁市 盐官镇 人。清末 秀才 。我国近现代在文学、美学、 历史学 、哲学、古文字、 考古学 等各方面成就卓著的学术 钜子 ,国学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