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原为明朝南京( 南直隶 )地区,顺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改明南直隶为“江南省”,应天府改称“江宁府”,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清康熙初年,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 。
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以及江西省婺源县、湖北省英山县、浙江省嵊[shèng]泗列岛等地。无论是明朝的“南直隶”,还是后来清朝的“江南省”,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 清代 时, 江南 一省的赋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数就占了全国的近一半,于是有“天下英才,半数尽出江南”一说 。
江南省是当时中国最发达的省份,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因其制过大,为维持满清中央统治,故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将江南省拆分为“江南右”与“江南左”。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新《清会典》修成,除顺天、奉天两京府外,为“十有八省”,不再是旧会典的“十四省布政使司”或“直省”,从法律层面确定了 顺治 末、 康熙 初江南等三省分省的结果。
历史沿革
元属江浙 行中书省 、淮南江北行中书省、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龙凤元年(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平路改置太平府;
龙凤二年(1356) 集庆路 、镇江路、广德路分别改置应天府、江淮府、广兴府;同年宋置江南行中书省,治应天府,辖应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广兴府、常州路、扬州路、庐州路、 安庆路 ;同年江淮府更名镇江府;
龙凤三年(1357)常州路改置长春府,寻更名 常州府 ;宁国路、徽州路分别改置宁国府、新安府来属;扬州路改置淮海府;
龙凤六年(1360)信州路改置 广信府 ,与 铅山直隶州 来属;
龙凤七年(1361)宁国府更名宣城府;池州路改置九华府,寻更名池州府来属;安庆路改置宁江府;淮海府更名维扬府;饶州路改置鄱阳府来属;
龙凤八年(1362)宁江府更名 安庆府 ;鄱阳府更名 饶州府 ,与广信府、铅山直隶州另属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
龙凤十年(1364)置中书省,省江南行省入,所辖直属中书省,俗称直隶;同年置江淮 行中书省 ,治庐州府,庐州路改置庐州府来属江淮行省;
龙凤十二年(1366)维扬府、宣城府分别更名 扬州府 、宣州府;淮安路、高邮府、安丰路来属江淮行省;同年省江淮行省入中书省,同时安丰路、淮安路分别改置寿春府、 淮安府 ;同年湖州路、嘉兴路分别改置湖州府、嘉兴府来属;
吴元年(1367年)寿春府降散州, 濠[háo] 州升临濠府;新安府、宣州府分别更名徽州府、宁国府;平江路改置苏州府,与松江府来属;
洪武元年(1368)高邮府降散州;同年定应天府为南京,为国都;
洪武二年(1369)定临濠府为中都,泗州、寿州分别升泗州直隶州、寿州直隶州;
洪武 四年(1371)泗州直隶州、寿州直隶州俱降散州;广兴府降 广德直隶州 ;
洪武六年(1373)临濠府更名中立府;七年(1374)中立府更名凤阳府;
洪武十一年(1378)改南京为 京师 ;
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中书省直辖府州改为直属 六部 ,仍俗称直隶;
洪武十四年(1381)徐州升为徐州直隶州; 湖州府 、嘉兴府另属浙江行省;
洪武二十二年(1389)和州、 滁州市 分别升和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
永乐 十九年(1421年)改京师为南京,直隶改称 南直隶 ;
洪熙 元年(1425年)复改南京为京师;
正统六年(1441年)复改京师为南京;
万历末年 常州府 更名尝州府。
满清入关后,于清 顺治 二年(1645年)沿明制设 江南 承宣布政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 首都 的地位,巡抚衙门位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后改承宣布政使司为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
公元1661年(顺治十八年),将江南省一分为二,东称“江南右布政使司”,西称“江南左布政使司”。
公元1667年( 康熙 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司。江苏取江宁、苏州二府首字而来,而安徽取安庆、徽州(今黄山)二府首字而来。
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定 江宁府 为 江苏省 省会, 安庆府 为安徽省省会。至此,江苏、安徽两省 行政区划 大致与今日相同。
清后期江苏省实际管辖范围绝大部分处于 长江 以南,故清后期江苏省实际为二省,故也以江南地区别于江北地区,而江苏省其它地区则由两江总督(驻今南京)直辖,南京也设有相应省级使司,清末曾有正式分立江北省之议,但未正式实施,仅短暂设置江淮省。“江南”作为省名或承宣布政使司名,部分情况下一直被沿用至清末,如嘉庆八年镌立的“署江南直隶通州正堂泰兴县勘界碑”、道光年间编纂的《江南直隶通州志》以及光绪年间铸造的“江南省造光绪元宝”。直到民国元年才彻底正式使用“江苏”之名,不再以“江南”作为省名。
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在建国后,改清廷“省、府、道、县”的行政区划方式为“省、郡、县”三级制,即取消“道”,改“府”为“郡”。太平天国文献中提到过的省份分别是:
江南省(首府为江南,即今南京)、安徽省、 江西省 、 湖北省 、天浦省(仅含天浦一县,即江浦县。)、 苏褔省 (“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又作苏馥省。首府为苏州,即今日苏南东部)、桂 褔[fù] 省(“福”字左侧的“示”字旁改为“衣”字旁,辖区不详,有学者推测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东南部,但证据不足)、 浙江省 、 湖南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山西省 、罪隶省(定于占领后改为“迁善省”,即直隶,今日之京津地区、河北)、广西、 广东省 、 云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奉天省(今日之辽宁)、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伊犁省(今日之新疆)。
其中江南省(又称天京省,首府为天京,今南京周边地区)置有3 郡13 县:江宁郡治江宁。领6县:江宁、 句容市 、 溧水区 、 高淳区 、 六合区 、尚元(由清 上元县 改)。镇江 郡 治丹徒。领4 县:丹徒、 丹阳市 、 金坛区 、 溧阳市 。 扬州郡 治江都(此郡控制时间较短)。领3县:江都、 仪征市 、甘泉。
抗日战争中,安徽省会 安庆市 沦陷,安徽省政府被迫从安庆迁出,先后随战事的发展,暂驻立煌(即今天的 金寨县 )、 芜湖市 、 合肥市 等地。
1949年合肥解放时。由于安徽巢湖以南的大部分地区还未完全解放,中共中央临时在合肥设皖北行署,之后渡江战役总指挥部即设在了 肥东县 。
195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中央决定省政府驻地合肥。
经济文化
江南省设于清 顺治 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清江南省前身是明朝南京地区(南直隶)。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无论是明朝的“南直隶省”,还是后来清朝的“江南省”,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省份之一。
江南分治
由于清朝初期,天下尚未完全统一,东南有朱氏南明,西南又有其它割据势力。再加上清朝皇室内部自身矛盾尖锐,斗争不断。而作为清廷主要的财源和人材库之一的江南省,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就至关的重要了,因此, 顺治帝 决定将江南省分而治之,一来以便更强有力的管理,二来以防再有第三方势力利用富裕的江南省作大作强而危及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