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是指 日本 军队,在日本侵华战争时期被 中国 民众称为“鬼子”。1945年,日本战败,军队被解散。 1954年7月1日, 日本自卫队 (The Japanese Self Defense Force)成立。
日军
编制
小队
步兵小队辖一个机枪组(二挺 轻机枪 )、一个 掷弹筒 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每挺轻机枪编制四人(指挥官、射手、两名携弹药的副射手),每具掷弹筒编制两人。小队人数在50到70之间。到1945年,步兵小队仅有一挺轻机枪与一个掷弹筒。
另附属一个 步兵炮 小队,两门70mm步兵炮。
中队
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人数在194到250人之间。日军的一个标准的180人的步兵中队包括:一个19人的中队部:中队长,执行官,3个军士,4个卫生员,军官的勤务兵, 司号员 ,8个通信员),3个前述54人的小队。
大队
和我军正规团的编制类似。
日军一个标准的1100人编制的大队包括:30人的大队部,一个110人的运输中队(大车和 骡马 ),有的大队将所属的运输中队合并到联队里。四个前述的步兵中队(一些只有3个);一个174人的机枪中队(14人的中队部和3个机枪小队,1个弹药小队),每排4挺重机枪,总数12挺(有的中队只有8 挺);一个55人的炮小队(1个10人的小队部,1个15人的弹药班,两个15人的炮班各装备1门70mm九二式 步兵炮 ),极少的部队配备一个122人的炮中队(包括一个27人的弹药小队,两个31人的炮小队各装备2门步兵炮)。在这些少量的炮中队中,极幸运的一些可以分到20MM 反坦克炮 的部队,可以编成4个24人的装备2挺反坦克炮的小队,这种情况下,弹药小队要扩充为39人。
联队
日军的一个标准的3800人的联队包括一个54人的指挥部;一个121人的运输队(大车和 骡马 ),携带联队部和 直属各中队一日份的给养以及可能配厨师的野战厨房;一个81人的弹药小队携带一日份的弹药。三个步兵大队;一个122人的炮兵中队,包括一个25人的中队部, 1个观察班,一个31人的弹药小队,三个31人的炮小队(各有2个15人的炮班,装备1门70mm九二 步兵炮 )。极少数联队有一个364人的炮兵大队,编两个170人的中队,各4门炮。联队属反坦克中队有122人:20人的中队部,21人的弹药小队,3个33人的炮小队(各有两门37mm 反坦克炮 )。通信中队有一个电话小队(4到 6个电话班,每班3部电话,一个 交换机 ),一个无线电小队(5到8台电台),在战斗中电话和电台配属到各大队和各直属队。联队的卫生系统配备很薄弱,联队只有2名医生和2名卫生员,大队有3名医生和四个卫生员,中队有四个卫生员。
甲种 师团 一般含两个步兵旅团,每个旅团辖两个步兵联队。
和我军 集团军 的编制类似,约25000-30000人左右。
日军的师属单位主要有:3个步兵联队,一个野战炮兵联队,一个侦察联队,一个 工兵 联队,一个运输联队,通讯队。野战炮兵联队编制2322人,有3个688 人的炮兵大队,各装备12门75mm 野炮 或 山炮 ,只有一些师团将其中一个大队替换成105mm炮。侦察联队编制730人,包括一个130人的联队部,一个130人的骑兵中队(4个30人的排),两个160人的摩托化中队,1个100人的卡车运输中队(至少在纸面上可以运输那两个摩托化中队)。这个侦察联队也可以被一个950人的骑兵联队代替。 工兵 联队编制900-1000人,几乎没有机械装备,只能承担极少的任务,更专业的任务主要由配属的独立工兵联队负责。运输联队的规模大体上取决于可用的卡车数量,从理论上来说,由一个卡车大队和一个 骡马 大车大队组成。卡车大队由2到3个中队组成,每中队最多有50辆载重1.5吨的卡车,许多 师团 都缺少卡车,一些根本就没有。综合日军一个师团,有54门75MM的 野炮 或 山炮 ,少数师团用12门105MM炮替换了75MM炮,卡车方面日军最多有100-150辆卡车。步兵师团所属骑兵联队:下属2个骑兵中队,每个中队有马步枪123支、重机枪2挺。
骑兵联队
下属4个骑兵中队,每个中队有马步枪119支、 轻机枪 2挺,1个重机枪中队,下属2个小队,有重机枪4挺。
另附1945年日军骑兵第4 旅团 编制:
旅团部,本部15人、卫兵中队80人、通讯班30人、机要人员20人,共计145人
军衔
新兵, 一等兵 , 二等兵 (以上为兵,我军只有列兵和上等兵);
伍长,军曹,曹长(以上为军士,分别相当于我军99年以前的下士, 中士 和上士);
士官生(此为军校实习学员肩章,不是军衔);
特务曹长(相当毕业而未授衔的学员,也就是外军的准尉);
少尉 , 中尉 , 大尉 (以上为尉官,分别相当于我军的少尉,中尉和 上尉 );
少校 , 中校 , 上校 (以上为佐官,分别相当于我军的 少校 ,中校和上校);
少将 , 中将 ,大将(以上为将官,分别相当于我军的少将,中将和 上将 );
元帅(不是实际 军衔 ,日军没有元帅这一级正式军衔,元帅是 天皇 授予资深而又战功卓著的大将的荣誉称号,正式称谓“陆军/海军大将某某元帅”,有点象“军事参议官”,但是更稀有。)
军司令官——大将或中将(大将很少); 师团长 ——中将或少将(少将比较少);旅团长——少将;联队长—— 大佐
跟其他国家的军衔级别基本一致(本来就是仿 德国 )。
分支
日本自卫队
概述
日本军队称自卫队,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在美国扶植下 重建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日本军队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在“质重于量”和“海空优先”的 建军 方针指导下,自卫队已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作战能力较强的 武装力量 。
日本1945年战败投降后,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消。1950年 朝鲜战争 爆发后, 美国 基于其自身需要,指令 日本 重新发展军事力量。同年,日本组建“警察预备队”,后改称保安队,1952年成立“海上警备队”,1954年新建航空自卫队,7月颁布《防卫厅设置法》和《 自卫队法 》,将保安队、海上警备队分别改称为 陆上自卫队 和 日本海上自卫队 ,将陆、海、空 三军 正式定名为自卫队,并成立了防卫厅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健全了统帅指挥机构。
自卫队的最高统帅是首相,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 内阁 会议。“安全保障会议”是内阁在军事上的最高审议机构,由首相、外务大臣、财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国家公安委员长、防卫厅长官等内阁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国防方针、 建军 计划及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防卫厅相当于 国防部 ,长官为内阁成员。参谋长 联席会议 由主席和陆、海、空军参谋长组成,负责拟定和调整 三军 作战、训练和后勤计划,搜集研究军事情报,在实施两个军种以上的联合作战、演习时,实施统一指挥。现任防卫厅长官 石破茂 (Ishibashigeru),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石川亨( Ishikawa toru)。
基本政策
在和平宪法下,实行专守防卫;坚持日美安保体制;确保 文官 统治;遵守非核三原则;有节制地增强防卫力量;坚持质量 建军 原则,使之能独立应付有限的小规模战争。
兵役制
陆上自卫队 服役期限为2-3年,海、空自卫队为3年。一般根据本人希望,可延长服役1次(2年)。截止 2002年3月, 日军编制 兵力28.3万人,其中军人约25.9万人,文职2.4万人,实有兵员24万余人。其中陆上自卫队约14.8万人,编为5个方面队,辖13个师和2个 混成旅 、1个空降旅,装备坦克约1050辆, 装甲车 约680辆,各种火炮约6080门; 海上自卫队 约4.4万人,由担负机动作战的 联合舰队 和负责近海警备的5个地方队组成,装备各型舰艇142艘,37万余吨,飞机207架;航空自卫队约有4.5万人,主要 作战部队 为航空总队,辖3个航空方面队和1个航空混成团,装备各型飞机468余架,其中作战飞机366架。此外还拥有各式 导弹 30种(以上装备数字截至2001年3月)。自卫队另有预备役军人53000余人;防卫厅机关和直属机构编制7000余人。2000年, 驻日美军 总兵力约40200人。
2003年度军费预算约48000亿 日元 ,约占当年预算总额817891亿日元的6%。
九十年代以来, 日本 多次向海外派兵。1991年4月派遣自卫队赴 海湾 参加多国部队的扫雷活动。1992年6月,日国会通过《 联合国 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简称“PKO法”,从法律上确定自卫队可出国执行联合国主持的国际 维和 行动。1992年以来,日先后向 柬埔寨 、 莫桑比克 、 中东 等国家和地区派出军人参与维和活动。2001年11月30日,日国会通过《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修正案》,解除了迄今对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主体行动的限制。2002年3月2日,派出690名 陆上自卫队 员参加 东帝汶 维和行动。
“9·11”事件后, 日本国会 于2001年10月29日通过《 反恐特别措施法 》,并相应修改《 自卫队法 》和《海上保安厅法》。日自卫队舰船于2001年12月初抵达 印度洋 ,对美反恐战争实施后勤支援。2002年4月,日本政府正式推出“有事法制”相关法案,并加快其立法进程,旨在从法律上确立国家的应战体制。
军衔
■ 日本军衔 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其干部仍为将,佐,尉,三等九级,但 军衔 称谓与旧日军有所不同,将官分为将一,将二, 将补 ,分别相当于上,中, 少将 ;佐官称一佐( 上校 ),二佐( 中校 ),三佐( 少校 );尉官称一尉( 上尉 ),二尉( 中尉 ),三尉( 少尉 ); 曹士 称一曹(上士),二曹( 中士 ), 三曹 (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 一等兵 ),二士( 二等兵 ),三士(三等兵)。1970年增设准尉,1980年又增设曹长(即 军士长 )。日军官兵的 军衔 共有六等十八级。
■ 日本 新旧军衔名称对照表
旧日军战后自卫队
大将 将一
中将 将二
少将 将补
大佐 一佐
中佐 二佐
少佐 三佐
大尉 一尉
中尉 二尉
少尉 三尉
准尉
曹长(军士长)
曹长 一曹
军曹 二曹
伍长 三曹
战争罪行
中日甲午战争 到 第二次世界大战 ,日本军曾经在其 亚洲 占领地区(如 中国 、 朝鲜半岛 )犯下包括强奸、抢劫等战争罪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