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可受(1559年—1620年),一名汪静峰,字以虚,号以峰。 黄梅县 独山汪革人。1580年(明万历八年) 进士 ,初任浙江金华令,旋升 礼部 主事 ,后历任 员外郎 、郎中, 江西省 吉安 知府 , 山西省 提学副使,江西右参政, 山东省 霸州兵备道,山东按察使,顺天府尹, 大同巡抚 , 兵部侍郎 等职。总督 、 辽宁省 、 保定市 等处。
汪可受在任四十年以守操自律称闻。1592年( 万历 二十年)知 吉安县 时,修白鹭州书院;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任 陕西省 布政使时,于宝庆寺高“联 会讲”,诣会听讲者众,改寺东“小悉园”为关中书院;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祭拜恩师 李贽 ,树立《卓吾老子碑》。并作 墓碑 记。后人为纪念汪可受于挪步园内建有可受祠。
正文
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因病辞职告老还乡。1620年(明 泰昌 元年)冬在紫云山 挪步园 病逝,享年61岁。赠 兵部尚书 ,旌表为“天下清廉第一”。葬于张林镇茅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