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木儿帝国(波斯语:تیموریان,英文:Timurid Dynasty;1370年4月10日—1507年),是 中亚河中地区 的西察合台蒙古贵族 帖木儿 于1370年建立的帝国。首都最初为 巴里黑城址 ,后相继迁都 撒马尔罕 、 赫拉特 (Herat,又译哈烈、黑拉特)。
国号
帖木儿(Temur,1336-1405): 蒙古语 ,意为“铁”。“帖木儿”是Temur的音译,而Tamerlane则是西方国家对他的称呼。
历史
建立
帖木儿(1336—1405年)是帖木儿帝国的奠基人,出生在西 察合台汗国 ,信奉 伊斯兰教 。后人所知的帖木儿的传奇历史,绝大部分来自其自家自传《胜利书》《帖木儿自传》。从其家族看在 帖木儿 父辈的时候这一家已经势力不小,西察合台汗国王族与他们有通婚关系。建国者帖木儿本为渴石地区的突厥巴鲁剌思氏的埃米尔,后来迎娶东察合台汗国王室黑的儿火者的女儿为妃。
蒙兀儿斯坦的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在1360年平定河中,以其子 也里牙思火者 为河中 总督 ,帖木儿被任命为也里牙思火者的参赞,不久,帖木儿逃走,同其姻兄、迦慈罕之孙忽辛会合,共同举兵。1362年右腿因伤致残,故又称跛子帖木儿。1364年打败和驱逐河中的蒙兀儿统治者。
1370年,帖木儿杀死忽辛,扶持傀儡统治者,成为河中的最高统治者。他宣称自己是察合台汗国的继承人,定都 巴里黑城址 (后迁都撒马尔罕),建立了帖木儿帝国。
扩张
帖木儿 称霸河中后,便进一步向周边地区扩张。1375—1379年间,帖木儿东攻东察合台汗国。从1380年开始,先后夺取了波斯和阿富汗,进而攻占两河流域,1388年征服 花剌子模 ,1389—1395年,多次进攻 钦察汗国 ,摧毁其境内的商业中心撒莱、塔莱、阿斯特拉罕和亚速夫等城市,统治 亚美尼亚 和南高加索,1398年进攻印度 德里苏丹国 首都德里,屠杀战俘约10万人,占领印度北部。曾经打败蒙古西侵大军的埃及 马穆鲁克王朝 因为拒绝与帖木儿帝国结盟,1400年帖木儿率兵进攻 叙利亚 ,苏丹法莱吉亲自率兵抵抗也无济于事,整个叙利亚的领土被占领,名城 大马士革 被焚毁(叙利亚战争)。
1402年春, 帖木儿 动员14万左右的军队,进攻正处于上升阶段 奥斯曼帝国 。7月20日在安卡拉战役大败奥斯曼帝国,俘其苏丹即“闪电” 巴耶塞特一世 ,使其帝国疆域成为从印度德里到 小亚细亚半岛 、美索不达米亚的大帝国。
他击败当时不断扩张中的奥斯曼帝国,间接地缓解了伊斯兰文化对 基督 宗教文化与整个 欧洲 的渗透。而来自世界各地(包括土耳其人、阿拉伯人、波斯人、亚美尼亚人、希腊人、印度人等)最富有技巧的工匠,以及从小亚细亚带回的艺术家与学者,不仅让撒马尔罕都城中凡百行业皆无缺乏专门技工之感,还留给撒马尔罕无数无价的传世建筑,使该处在其孙兀鲁伯的经营下,成为了 中亚 伊斯兰文化的重心。
1404年11月帖木儿入侵明朝,在驻留讹答剌城期间身染疟疾,卧床不起,于1405年2月18日病逝于讹答剌。
内乱
帖木儿在世时曾将领土分给子孙,并指定其长孙 皮儿·马黑麻 (帖木儿长子贾汗吉尔之子)为 卫嗣君 。帖木儿去世后,其后裔立即开始争夺王位的斗争。皮儿·马黑麻因远在阿富汗,撒马尔罕遂为帖木儿的另一孙子哈里勒所夺据自立为汗。皮儿·马黑麻率军前去争位,被哈里勒打败,退回阿富汗,后被部下所杀。
复兴
帖木儿第四子 沙哈鲁 以为皮儿·马黑麻报仇为名,进军河中,夺取帖木儿王位,将伊刺黑封为哈里勒封地。因此,原帖木儿王朝的所有领土,除西波斯以外,都由沙哈鲁统一起来。西波斯的 帖木儿 后裔不久为被土库曼人的 黑羊王朝 所灭。沙哈鲁的控制区只限于 中亚河中地区 、阿富汗和波斯东部。
除武功显赫,沙哈鲁还特别注重文教建设。在首都 撒马尔罕 创立大学,渐取代巴格达的文化地位,成为河中的学术中心。沙哈鲁当政时,同中国明朝之间贡使往来不断,官私贸易十分活跃。
沙哈鲁 命其长子 乌鲁伯格 驻撒马尔罕镇守河中,自己则仍以 赫拉特 为首都。
灭亡
沙哈鲁死后,帖木儿帝国大乱。在争位战争中,兀鲁伯被自己的儿子阿卜拉·拉迪卜所杀,而后者又被兀鲁伯的亲信杀死。河中地区的政权最后落到米兰沙之孙 阿布·赛义德 的手中。而呼罗珊地区则被 帖木儿 次子乌马儿·沙黑·米尔扎的后代苏丹·侯赛因·拜卡拉所占据。沙哈鲁的帖木儿朝遂一分为二。
阿布·赛义德·米尔扎(卜赛因)是继沙哈鲁之后帖木儿家族中唯一一位能在一段时期将帖木儿帝国疆土中的大部分领域置于统一领导之下的统治者,也是该家族中唯一一位在拓疆方面取得光辉成就者。1451年,他将大部分的帖木儿帝国旧地统一,击败了东部强敌 察合台汗国 ,并且重新将帖木儿帝国的触角伸向了波斯地区。随后其与盟友 黑羊王朝 统治者贾汗·沙赫达成协议瓜分 波斯 。1466年黑羊君主贾汗·沙赫入侵 白羊王朝 ,被白羊雄主 乌宗·哈桑 击败,应贾汗·沙赫的要求,阿布·赛义德·米尔扎也参与战斗,仍相继被乌宗·哈桑击败,1469年阿布·赛义德·米尔扎被俘杀。阿布·赛义德·米尔扎死后帖木儿帝国分崩离析,呼罗珊帖木儿王朝为海塞因米尔扎所统治,其余的帝国分为艾哈迈德统治下的布哈拉, 撒马尔罕 ,Hissar(三地在艾哈迈德死后分裂),乌马尔米尔扎统治下的 费尔干纳 ,马赫穆德统治下的巴尔赫和米尔扎乌鲁哈统治下的 喀布尔 。
1500年,蒙古术赤系后裔昔班尼汗率领 乌孜别克族 游牧部落攻占布哈拉和撒马尔罕,建立 布哈拉汗国 ,帖木儿帝国灭亡。1501年,乌兹别克汗国击灭河中地区的帖木儿王朝;1507年5月,灭呼罗珊帖木儿王朝。 中亚河中地区 地区形成由 乌兹别克斯坦 人建立的封建王朝。
但 帖木儿 的家族并没有因此全部消失,帖木儿的六世孙巴布尔败逃至喀布尔后,以该地为根据地力图复辟。失败后进入 印度 ,于1526年建立了 莫卧儿帝国 。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延续了帖木儿帝国。
疆域
统治范围
在帖木儿统治末期,帖木儿帝国的疆域达到最大,东起锡尔河和印度德里、西达 幼发拉底河 、南濒 阿拉伯海 和 波斯湾 、北抵高加索。到 沙哈鲁 即位后,控制限于河中、阿富汗和 波斯 东部,但仍能大体维持。沙哈鲁及其子 乌鲁伯格 死后,帝国走向分裂。
藩属国
除了直属中央管理的地区外,帖木儿帝国还采取突厥-蒙古游牧政权的分封方式进行统治和管理。一部分被征服地被分封给帖木儿家族的成员、帝国的军队将领,以及原地区的统治者埃米尔。哈烈城是沙哈鲁的封地;撒麻耳干是 帖木儿 之孙马黑麻·速檀的封地;巴里黑、昆都士、 喀布尔 、 坎大哈 等地是帖木儿之孙 皮儿·马黑麻 的封地。 沙哈鲁 在位时期,在其父分封的基础上再次对帝国领土进行了分封,长子兀鲁伯统治河中之地;次子伊不拉欣统治 巴里黑城址 ;沙哈鲁本人统治着 霍拉桑省 及帝国西部地区。受封者世袭占有自己的封地,但地区行政由中央派出的官员管理,受封者只享受封地上农民缴纳的赋税。
在帝国境内的一些地区(主要是呼罗珊及其西部),帖木儿保留了一些由当地人统治的王朝,它们成为帝国的被保护国。这些王朝的统治者必须交纳相当数量的赋税。如撒卜兹瓦尔家族受到 帖木儿 的庇护,继续保持自治。不过,草原帝国西部的这些自治王朝中,只有沙尔别达尔国维持时间较长,其余自治政权都因反叛帝国而被消灭。
政治
汗王统绪
帖木儿家族并非 成吉思汗 系的蒙古贵族,故而帖木儿在建国之初极力维护成吉思汗系的正统性。他以察合台汗国继承者的面目出现,保留了察合台系的汗王。他还希望以通婚方式获得合法性。此外,帖木儿帝国长期对察合台系蒙古贵族采取优抚政策。在帖木儿之孙 乌鲁伯格 统治时期, 撒马尔罕 政权不仅仿效帖木儿扶持了一位察合台系汗,还对 蒙古族 的法律《大札撒》表现出尊重。在兀鲁伯之后,强调察合台系合法性的倾向淡化。
中央行政
帖木儿帝国的行政机构是双重的,既保持了突厥-蒙古游牧政权的一些统治制度,又大量吸收了 阿拉伯帝国 波斯的行政管理方式,帖木儿帝国的统治者们对两者进行整合和改造,以适合帝国的统治需要。帖木儿帝国的统治权和行政权合一。最高统治者"素丹"也是中央政府的最高统治者,他们都出自帖木儿家族。实际上,帖木儿帝国政府是一个受君主意志操纵的机构,帝国统治者随意干涉政府事务,他们要求部下完全忠实于他们,而不是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在素丹之下保留了一个由7人组成的大臣会议,大臣会议的基本分工是:一人管理军事;一人管理行政,包括商业贸易、财政、治安在内;一人管理客旅和无主的产业;一人管理素丹王室的宫廷事务;另外三人管理边境事务。7人的职责基本上反映了帖木儿帝国中央政府的分工:即行政、司法、宫廷管理和军事机构。
早在 帖木儿 征服时期,已经形成了一个随大汗征战而移动的中央政府,即中央迪万。中央迪万体现了阿拉伯-波斯的行政方式。中央行政机构设置了三类官员,官职最高的是掌印官穆哈尔达尔,此外设置了法官和 财务官 。中央迪万的主要职能是征税,登记被征服城市的财产和赎金,检查监督省级迪万。参与其中的人员有波斯人和察合台人。
在帖木儿帝国的行政机构中,起用大批波斯人出身的文书,这些人有行政的技巧,特别是写和记录方面的技能;然而,波斯官吏在行政机构中的地位较低,那些熟悉波斯传统和了解定居文化的 察合台汗国 系埃米尔占据了较高职务,一般来说,最高职务由察合台系埃米尔担任。在呼罗珊,察合台系埃米尔还担负着监视地区行政机构的任务。不过,波斯官吏并非没有潜力,他们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优势,他们与被统治人民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调查滥用职权之类问题上,波斯书记员似乎比察合台人的作用更大,如 克尔曼 总督 贪污地区基金一案,中央财政部门派去处理此事的代理人就是波斯人,他们独立行动,没有察合台系埃米尔的陪同。
地方管理
帖木儿帝国的地区管理呈现多种形式。在战争时代,随 帖木儿 征战的军队首领常常被指派充当地方行政官员,管理被征服地。当时,地方文职官达鲁哈大多数是军人。如巴士拉城破之后,帖木儿任命部将穆鲁克·萨布扎瓦里负责该城的组织工作;又如,帖木儿夺取 伊斯法罕 城之后,委托贾温库班管理,城市重建工作常常是他的职责之一。不过,以军人代理城市行政只是短时期内的安排,如回历795年(1393)担任耶兹德城(Yazd)达鲁哈的将领帖木儿·斡赤斤于第二年(回历796—797年)就离开此城,参加了帖木儿在钦察草原上的战争。回历795年(1393)担任法尔思阿巴库赫城达鲁哈的拉希姆·巴哈都尔在当年秋天就参与了围攻 伊拉克 塔克里特城的战争。
帖木儿 任命军队部将为地方行政官员的情况并不说明在帖木儿帝国内没有地方行政机构。战争结束以后,帖木儿帝国的地方行政以大州、小州为单位建立起来。与中央政府的模式一样,各大州、小州建起了地区迪万,不论大、小州,地方迪万都设置长官三人。一人掌民事,一人掌军事,一人掌无主产业,设置了军事及民事辅佐人员协助管理。
在州之下,帖木儿似乎保留了怯伯汗之后的行政管理系统,即将地方再划分为"土绵"(即万户),以土绵为收税单位。地方各部受中央政府机构的监督,现在还不清楚中央机构是否对地方迪万进行定期巡视,但我们知道克尔曼至少接受过定期巡视,这些人是从中央迪万派出的。
军事
军事机构
军事机构在帖木儿帝国中自然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在帖木儿帝国的军事机构中,最高官职是埃米尔·乌玛拉,通常译为首席将军( 大元帅 )。此官职在其他地方(指除军队以外的其他地方)可能作为有权势者出现,尤其是指在君主衰弱之时的握重权者。在14世纪的 钦察汗国 ,此官名(突厥语形式:beglerbeg)指四大兀鲁思埃米尔中官职最高的那一个人,一般指仅次于大汗、掌握最高权力者。
军队首领以军阶、战利品赏赐士兵以维系对军队的统帅权。哈里勒夺取政权之初,为了维系军队的效忠,动用国库资财赏赐将士,以后,凡在重大战役之前,他都要厚赏全军将士。 沙哈鲁 在位期间数次动用 呼罗珊 的财富厚赐将士。1405年初,沙哈鲁在策划入侵河中地区时,就动用国库的钱财征募军队,同时还遣沙蔑里克去布哈拉,挪用该城府库的钱财以应付开支。此外,沙哈鲁还以授地的方式奖励将领,1405—1406年,他把撒剌哈夕的土地赐给苏来曼;1406年,他将反叛者的土地赐给镇压反叛有功的米德拉伯·切卡。
在帖木儿帝国,中央军事机构中的一些官职在行省里也有设置,如首席将军。一些埃米尔被任命为行省的首席将军。其中,担任呼罗珊行省的首席将军有阿克不花那颜、1387年8月起义期间,呼罗珊 总督 不在起义现场,阿克不花那颜主动出面恢复秩序,他在呼罗珊的广大地区征兵,并率领军队作战。他也亲自协助警官贾汉沙镇压了几乎同时在 喀布尔 爆发的起义。据哈菲兹·阿卜鲁的《全史》记,此职在行省中除总督外应该是最有权威的官员了,但事实上阿克不花的权力低于另外一个叫穆罕默德·苏丹沙的 埃米尔 ,后者不仅是行省的军事官员,而且还监管行省的财务。
兵种 组织
帖木儿帝国是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的政权,军队在国家中具有重要作用。 帖木儿 的军队由40个突厥化蒙古部落构成,军队首领大多数是 察合台 蒙古人 ,但帖木儿招募兵士不限国籍、不限地位,连败军的士卒也可录用。招募来的年轻人被训练为各种 兵种 的职业军人,兵种有轻装部队、骑兵、管理军事机械的技术兵等等。
帖木儿的军队以百为单位组织起来,军队置百人长,千人长及万人长,全军置有统帅。遇有战事发生,按敌势之强弱,征调各级将士。军队所用马匹及牲畜平时均分拨与族人饲养,负责饲养者必须加倍照看。据《武功记》评论, 帖木儿 军队的编排不用口令,队形是在敲鼓或吹号以前就排好了的。
征兵制度
帖木儿帝国的征兵工作是根据素丹的需要随意进行的。原则上征兵工作有专人负责,实际上,帖木儿常常派亲信去征兵。回历806年(1403),在伊斯坎达尔·谢赫(IskandarbShaykhī)反叛之时,帖木儿派他的两个孙子与速勒都思部皮儿·阿里(PīrcAlīSuldus)到剌夷征兵;派 苏莱曼 (Sulaymānshāh)到 库姆 和 喀山 去征兵;派巴鲁剌思部米德拉布·本·彻库(Midrābb。Chekü)去 霍拉桑省 调兵。
经济
帝国重视国内外的商业贸易发展,曾为 印度 、 波斯 东部开辟了陆上的新商道。“丝绸之路”中段站驿相望,道路无阻,远地商旅,咸得其济。在首都 撒马尔罕 和大不里士,东西方各国商旅汇聚,商肆栉比,百货杂陈,民物富庶。农业上修建了大型灌溉工程,沟渠完整,农村“田土地膏腴,人民繁庶”、“ 五谷 蕃殖,食物丰饶”(明· 陈诚 等《 西域番国志 》)。
帝国重视城市建设,曾一度毁于战火的城市得到重建和扩建,以移民充实,并在边关要道新建了新的集镇,将撒马尔罕和 赫拉特 扩建成最繁华的政治、经济、宗教和学术文化中心。帖木儿帝国的后王 曾与 明帝国 长期互派使节通好,商人、学者、旅行家频繁往采,进行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
文化
帖木儿帝国吸收不同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交融汇合,展现了具有突厥特色的文化新貌,进一步发展了突厥- 伊朗 文化。
文艺
在文学上,出现了著名的诗人 哈菲兹 、 贾米 、纳瓦伊等,他们的作品在伊斯兰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驰名世界。在绘画上,将 波斯细密画 达到高超的水平,形成了各具独特风格的赫拉特派和撒马尔罕派。
建筑
在建筑上,将波斯、阿拉伯同突厥建筑风格融为一体,呈现出突厥民族特色。所建造的贾米清真寺、古尔·埃米尔陵墓及宫殿、宗教大学、天文台,巍峨华美,装饰绝丽,雕镂精妙,色调明快。
史学
阿卜杜·拉扎克撰定的《 沙哈鲁史 》记述了帝国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在波斯语文学的影响下,形成了“突厥文化”,察合台语发展起来,并用突厥语创作诗歌和文学作品。帖木儿汗国的大多数统治者均喜爱文学艺术,苏丹沙哈鲁、兀鲁伯、侯赛因·拜卡拉均为著名的学者和科学家,被后世学者赞誉为“ 伊斯兰教 科学和艺术的伟大保护者”。
宗教
帖木儿帝国奉行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和教法,统治者以伊斯兰教的保护者自居。各地设有教法官,主持司法和宗教事务。在首都 赫拉特 设有教法监督官,称“穆赫塔希布”,监督穆斯林执行教规。伊斯兰教职人员在社会上享有很高地位,在宫廷中延聘著名宗教学者担任国师、大臣、参议,辅佐苏丹施政。 帖木儿 将社会分为12等级,把赛义德(即 圣裔 )、穆斯林谢赫(即长老)、伊玛目(即伊斯兰学者)等宗教领袖人物列为第一等级,并赐予土地和其他宗教权益,在各地兴建了大量清真寺和宗教大学,尤以赫拉特贾米大清真寺、侯赛因·拜卡拉经学院、郭瓦夏古学府、 撒马尔罕 和布哈拉的 伊斯兰教 大学最为著名。在帝国的保护和支持下,以布哈拉为中心的苏菲派纳格什班迪耶教团在 中亚 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其学说对帝国的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活有相当大的影响。对 什叶派 采取宽容政策,保护和修 了什叶派的清真寺和圣地。
外交
1368年明朝建立,对 西域 各国要求按元例进贡,当时 帖木儿 还没有杀死了 忽辛 ,独掌大权统一周边,未见 朝贡 记录。布哇《帖木儿帝国》讲到明初 明朝军事 征伐对于中亚帖木儿政权的影响:“明兵追逐敌人于塞外,在1370至1390年间,并入了若干蒙古属地。帖木儿也不得不称臣纳贡,所以帖木儿终身的梦想,就是在解除这个藩属关系。”1387年起, 帖木儿 曾多次遣使进贡,在官方信件中帖木儿自称是“臣”。
1396年,帖木儿扣押各国使节,包括 明朝 和 奥斯曼帝国 的使节,表示对外宣战。1398年,再次禁 、扣留明朝特使。 帖木儿 是一心想要重现 成吉思汗 大业的人,因此准备东征明朝,但最终因其病逝于东征途中作罢。但帖木儿死后明朝还是没有放弃对帖木儿帝国的警惕,派遣 锦衣卫 抓捕购买当地人口的帖木儿商人。又遣 郑和 率大军到达忽鲁谟斯停留长达五十二天之久,直到双方都冷静下来。
帖木儿 过世后,其生前钦定的继承人哈里释放早年遭帖木儿扣押的 明朝 使臣 傅安 、杨德文等人,并托其带去帖木儿帝国修好的愿望。 陈诚 得知帖木儿帝国正陷入夺位内战,立刻向 朱棣 建言“速派使节,熄其兵火,宣示天朝威德”。1408年, 朱棣 派曾出使 帖木儿 帝国的郭骥为使节率团出使,带去朱棣的亲笔书信,调解哈里和沙哈鲁的纠纷。
沙哈鲁 与改变其父敌视 中国 的政策,同 明朝 在政治、经济上交往频繁。1409年,沙哈鲁派使团至 南京 ,送上豹子、狮子等礼品。双方重新恢复“宗藩”关系,友好往来。1413年遣使 朝贡 ;同年 明成祖 派遣中官李达、吏部验封司 员外郎 陈诚 等9人出使帖木儿帝国,访问首都 赫拉特 。1419年沙哈鲁派遣几百人的庞大使团访问 中原地区 。使团成员包括包括 沙哈鲁 的诸子。历史学家哈菲兹·阿卡鲁根据使团成员吉亚斯·丁的日记撰写而成的《 沙哈鲁遣使中国记 》,记述了使团去中国沿途所见及 明朝 的政治、经济、人物、民俗、物产等情况。
明朝 成化 、弘治年间 撒马尔罕 使臣由陆路贡狮、海道回国,又从海路入贡过程以及明廷的反应。表面上这是皇帝、 宦官 、政府官员对贡狮和贡路的争执,实际上反映了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弘治年间明朝对 朝贡 政策如何调整的问题。由于明朝大臣竭力反对, 帖木儿 王朝来华贡路复归于陆路。 明朝 也由此丧失了加强海路贸易的机会,为以后葡萄牙人东占满剌加留下了空隙。
科技
在 天文学 上,兀鲁伯在撒马尔罕建造的天文台和编制的《兀鲁伯天文表》,是16世纪以前著名的天文台和精确度最高的天文表。在 历史学 上,哈菲兹·拉卜鲁编定的《历史精华》记述了 沙哈鲁 与中国明王朝通使的详细经过。
世系
帖木儿1370―1405
皮尔·马黑麻1405,帖木儿长孙,旋废。
哈里勒1405―1409
二、哈烈国时期,都 赫拉特
沙哈鲁1409―1447,帖木儿四子。
兀鲁伯 1447―1449
阿布都·拉迪甫1449―1450
阿布都剌1450―1451
卜撒因1451―1469
三、 撒马尔罕 王朝时期,都撒马尔罕
速檀·阿合马1469―1494
速檀·马合谋1494―1495
拜孙哈尔1495―1497
速檀·阿里1497―15001500年亡于 乌兹别克汗国 昔班尼
四、 呼罗珊 王朝时期,都 赫拉特 ,与 撒马尔罕 王朝南北并立。
速檀·忽辛·拜哈拉1469―1506
木契菲尔1506―1507(共同执政)
巴的儿翰思咱蛮1506―1507(共同执政)1507年亡于乌兹别克汗国昔班尼
附:巴维兰纳国(1405―1446),都 撒马尔罕 , 沙哈鲁 封其子 乌鲁伯格 于撒马尔罕,实际独立。
兀鲁伯1405―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