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又称大昏,是 中原地区 古代天子或诸侯的婚娶仪式。通常情况下,皇帝大婚指的是皇帝在其登基前未曾有过正妻,即在登基后举行的婚礼。
历代皇帝大婚典各有不同。 大婚的礼仪是从古代婚礼发展衍化而来的。 中国古代婚礼的六礼产生于西周时期,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为其子娶妇者皆行此六礼。 至汉代,虽然没有形成完备的皇帝大婚礼仪,但汉代末年所出现的皇后册立仪式,则成为皇帝大婚礼中册后仪式的源头所在。 唐代 ,皇帝大婚礼趋于完备,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规定。 唐宋时期,大婚礼仪大致有告天地 聂氏宗祠 、纳采、问名、纳吉、纳成、告期等项。迎亲时,皇帝要临轩命使,代往奉迎。每项程序又有制文、答文。 与唐宋相比,明代的大婚礼仪基本相同,趋向规范化,其变异之处在于更加注重“六礼”的隆重和盛大,不过,明代皇帝大婚礼中的“六礼”已有合并的趋势, 清朝大婚典亦大体如此,有纳采、大征、发册、奉迎、合卺、朝见、筵宴等仪节。
作为皇室家事,皇帝的大婚是一种民俗事象;作为国之大事,皇帝的大婚又是一项国事盛典。 因此,皇帝婚礼被列在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中的嘉礼之首。 大婚标志着皇帝已经成人,可以亲政了。
词源探析
大婚 一作“大昏”, 在《 礼记正义 》卷五十《哀公问》:“大昏为大,大昏至矣。” 郑玄 注:“大昏,国君取(娶)礼也。”孔颖达疏:“大昏谓天子、诸侯之昏也。” 《孔子家语·大婚解》:“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婚,万世之嗣也。” 后渐指皇帝婚娶。凡皇帝未婚而登极,待其举行婚礼时,即称大婚。
历史演变
初创阶段
西周 开国之初, 周公 为了整饬民风,亲自制作礼乐,教导百姓。 相传周公提出了规范男女婚姻的“婚义七礼, 专门制定了从男女说亲到嫁娶、成婚,共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7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规定。 古代 汉族 从议婚到完婚,共分为六个程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六礼”。这种程序确立于西周时期。《 礼记·昏义 》记载:“昏(婚)礼有六:一曰纳采,二曰问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徵,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西周时期,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故“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为其子娶妇者皆行此六礼”。 现今存世的《仪礼》一书中,并无天子、诸侯、大夫的婚礼记载。但通过考证相关文献材料发现,其实天子、诸侯、大夫等各阶层的婚礼都可以由士婚礼的规模而推知。 朱熹 《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目录》云:“其所谓士礼者,特略举首篇以名之。其曰'推而至于天子’者,盖专指冠婚丧祭而言。”因此可知,先秦时期不管是哪个阶层的婚礼,其仪式礼程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服饰和器物的使用上的区别。
由于礼仪过于繁缚,行之不便,故自 西周 以后,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六礼”有所改造或变革。
发展阶段
汉代, 刘衎 曾诏令 刘向 “杂定婚仪”,即根据《仪礼》和《 礼记 》中所提出的六礼,结合当时民间婚姻习俗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婚礼。 据《汉书·外戚传》,平帝娶王后时,先有纳采、以礼杂卜筮、太牢祠 聂氏宗祠 等仪式,后遣人奉乘舆法驾迎皇后,并“授皇后玺绂,登车称警跸,便时上林延寿门,入 未央宫 前殿。群臣就位行礼”。
终汉代之前,皇帝大婚仪式还没有形成完备的制度。 秦及 西汉 并没有皇后册立仪式,到汉末 刘宏 立 敬隐皇后 为皇后时,册立皇后仪式才成为朝廷礼制。 这成为以后王朝皇帝大婚礼中册立皇后仪式的源头所在。
东晋 咸康 二年(336年), 晋成帝 司马衍奉迎杜皇后时,仍然没有一个明确而翔实可以遵循的皇帝大婚礼仪。 为此,司马衍诏令太常卿 华恒 与众博士商定大婚之仪。但是,从东晋 司马岳 纳皇后褚氏时的君臣争论看,大婚礼仍然没有达到完善的地步。
到康帝之后的 晋穆帝 议婚纳后时,又不得不令“ 太常 王彪之 大引经传及诸故事以定其礼。王彪之所制定的穆帝纳皇后何氏的大婚礼仪,基本上是在华恒所制大婚礼仪的基础上,按照“六礼”程序而设定的。 并且, 东晋 穆帝大婚时采纳了王彪之的意见,皇帝大婚礼不用鼓乐,也不举行群臣朝贺。但至 南梁 时,此种制度被停止,皇帝大婚礼中又恢复了奏乐和朝贺,并一直延续到 中国 封建王朝被推翻。
完备阶段
皇帝大婚礼发展至唐代趋于完备,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对此,唐 杜佑 《通典·礼·开元礼·嘉礼》及《新唐书·礼乐志》《 大唐开元礼 》中都有记载。仅从大婚礼被作为皇家法典而载于典章和史册这种行为看,说明大婚礼在唐代即已受到格外的重视而成为国家盛典了。 其主要程序为:临轩册命皇后,行间名、纳吉、纳征礼、奉迎礼,同牢与合卺、朝贺、饮同心交杯酒,谢恩与拜见皇太后。洞房各礼行过之后,择一吉日,帝、后同去太庙谒告祖宗(此礼称“庙见”),以求得祖先神灵的接纳。其他宗庙,则由 太尉 代表帝、后前去祭告。
唐代的大婚礼是把皇帝的完婚与册立皇后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皇帝大婚礼的两项主要内容,只是唐代大婚礼中册立皇后的仪式较为简单,还没有形成一套繁琐的礼仪。
宋代,皇帝大婚礼仪式与唐代基本相同。而且大婚礼中的皇后册立仪式更加隆重繁琐。 宋代开始皇帝大婚把“请期”改为“告期”,改变了主动与被动关系,即由男方的被动转为主动,女方由受“请”变为被告知。
明朝皇帝大婚礼仪事先由 礼部 等机构拟定。主要程序有纳采问名、前期择日、遣官告天地 聂氏宗祠 ;次纳吉、纳征、告期,传制遣制;次发册奉迎;次日早,皇帝、皇后皆 礼服 拜见皇太后。 至 朱祁镇 大婚时,各种大婚礼仪趋向规范化。与唐宋相比,明代的大婚礼仪基本相同,其变异之处在于更加注重“六礼”的隆重和盛大,不过,明代皇帝大婚礼中的“六礼”已有合并的趋势, 从有关文献看,明代皇帝大婚礼中的纳彩,问名礼是同时举行的。皇后选定之后,皇帝即择吉日临轩遣使行纳彩、问名礼。
清代 皇帝的大婚礼,除前述议婚选后程序外,还要举行纳彩、大征,册立,奉迎、合卺、朝贺和赐宴等礼仪,其中,最主要的是册立和奉迎礼。这样,清代的大婚礼较之前代似乎有了简化的趋势,将问名,纳吉和请期等礼分别与纳彩、大征等礼结合了起来,使之在大婚礼中或被减省,或被弱化到无足轻重的地步。
仪式活动
六礼仪式
中国 古代婚礼最为典型者是“六礼”。六礼之制最早见于《仪礼·士昏礼》和《 礼记·昏义 》中。《仪礼·士昏礼》规定,古人婚姻按六礼进行,由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步骤组成。
历代皇帝大婚礼仪虽然各有不同, 但是其中的仪式活动都由古代婚礼发展衍化而来的。
由于皇帝的特殊地位,用于普通百姓的婚前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步骤和实施上发生了些许改变。 大婚礼仪自然会比“六礼”复杂许多,比如各代皇帝大婚均要经过册立礼,必须确立皇后这一特殊的身份,这是其他各种官民不能有的礼仪。 皇帝大婚作为国家庆典,必要颁诏等等,这些是皇帝婚礼与士庶婚礼截然不同之处。
清代大婚
清初 顺治 、 康熙帝 的大婚礼仪尚不成熟,资料也相当缺乏,至晚清时期大婚礼仪已较为完备,其中 光绪帝 的大婚资料最为齐全。 清代皇帝大婚礼仪按进行的时间归纳起来,可分为婚前礼、婚成礼、婚后礼三个阶段,主要有纳采、大征(纳征)、册立、奉迎、合卺、庙见、朝见、颁诏、庆贺、筵宴等仪式。 清代婚仪保留满族特色,如纳采礼中的马匹、甲胄,以及合卺宴上的满语《交祝歌》。清代皇帝大婚尚有 坐帐 ,跨火盆与马鞍的习俗。
婚前礼
婚成礼
婚后礼
大婚意义
作为一国之主的皇帝和一国之母的皇后,地位的至高无上使他们的婚姻既是皇室家事,又是国家盛典、天下大事。特别是皇帝奉迎皇后入宫并同时举行册立皇后之礼的婚媾活动,除具有一般百姓婚姻所具有的意义之外,更加具有了国家和社稷重典的色彩,从而被称之为“大婚”而具有着特殊的含义。 作为皇室家事,皇帝的大婚是一种民俗事象;民间举行婚礼要选择黄道吉日,皇帝大婚事关国家盛典,更加重视吉期的选择。 大婚被列在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中的嘉礼之首。 皇帝的大婚被视为皇帝的成人礼,标志着他已经可以亲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