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长统

东汉末年哲学家

仲长统(180—220年),字公理, 山阳郡 高平(今 山东省 邹城市 西南部)人。 东汉末年 哲学家、政论家。仲长统从小聪颖好学,博览群书,长于文辞。少年时敏思好学,博览群书。20余岁时,便游学青、徐、并、 冀州 之间。仲长统才华过人,但性卓异、豪爽,洒脱不拘,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 无常 ,时人称为狂生。凡州郡召他为官,都称疾不就。到 刘协 时, 尚书令 荀彧 闻其名声,举荐他为尚书郎,之后,曾参与 丞相 曹操 的军事,但没有得到曹操的重用,不久便又回到尚书郎的位置。仲长统的思想和才华集中表现在《 昌言 》之中。

简介

任尚书郎,参与曹操 军务 。他一边主张张“教化以礼仪为宗。礼仪以典籍为本”。另一方面又提倡 道家 学说。把超脱、豪迈、自足作为理想境界。主张“思老氏之玄虚”。“求至人之仿佛”。“逍遥一世之上, 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进而主张“出宇宙之外”(《后汉括·仲长统传》),、他还表现了任自然而毁 名教 的强烈倾向他写道:“百虑何为。至要在我。寄愁天上。埋忧地下。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 顺店杂炣 。请用从火。抗志 山西省 。游心海左。元气为舟。微风为柁。 敖翔 太清 。纵意容冶.”(同上)。追求玄虚、纵情逍遥,叛散五经。这是仲长统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个特点足与 魏晋 玄风息息相通的。《 后汉书 》有传、著作有《昌吉》(见《 群书治要 》。

仲长统生活在 东汉末年 ,社会动乱,皇亲国戚, 宦官 豪门大族和以商业、高利贷起家的大地主,形成了庞大的豪强地主集团,他们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搜刮民财,造成地主阶级同广大劳动人民的严重对立。于是在 刘宏 中平 元年(184年)爆发了 张角 领导的 黄巾军起义 。在农民 起义军 的沉重打击下,腐朽的 东汉 已名存实亡,灭在旦夕。仲长统著《 昌言 》,凡34四篇,10余 万言 ,以泄义愤。仲长统认为“天”即自然,它没意志和目的。“天”的运行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客观规律 ,人们只要顺“天时”,如适时播种,辛勤管理,及时收获,就有好收成。收多少不在于“天命”,而是在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政权得失上,仲长统批判了“神的旨意”。他认为创业者夺天下,建立霸业是由“人事”所致。同样,王朝由盛而衰,毁业亡国,也是由“人事”所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宗教“天命”决定社会兴衰的说教,从而否定了宗教 神学 的统治地位。这在 两汉 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卓见”。

生平事迹

刘宏 光和 三年即公元180年,仲长统出生于其时的 山阳郡 高平县,也就是今天的 山东省 邹城市 。统当生长在中下层地主家庭,因为他少时“好学,博涉书记,赡于文辞”(《后汉书·本传》),试想遭逢乱世且又是穷苦家庭出身的子弟,应该是没有条件去读书识字的。从现今保存下来的著作《 昌言 》来看,少时的统读书诵经、研习经典,尤好《礼》、《易》。至于弱冠之年,统开始了他的游历生涯。时间大约是 刘协 建安 四年,即公元199年。

历史上的公元180年至199年,正值汉末乱世。其间帝位由 刘宏 刘宏 (168—189年在位),过渡到 汉朝 末代皇帝 献帝 刘协 (190—220年在位);年号几经更改,由 灵帝 光和 (178—184,共7年)、 中平 (184— 189年,共6年),到献帝初平(190—193年,共4年)、兴平(194—195年,共2年)、建安(196—220年,共25年)。今天看来,这些年号多有反讽之意,因为在当时,所谓的“和”、“平”、“安”已成为幻影。

在大动乱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仲长统,于二十岁时开始游学于青、徐、并、冀四地。其地域主要分布在今 山东省 、 安徽 、 江苏省 、 河南省 、 河北省 、 辽宁省 一带,这是当时战乱最频繁地区。试想年轻的统在其间行走,目睹民生凋敝、战火纷飞、“白骨蔽于野,千里无鸡鸣”的场景时会是怎样的心情!统始游 上党郡 (在今山西 黎城县 南),与 常林 为友。 常林 ,字伯槐,少时即有嘉名。 知府 王匡 起兵讨 董卓 (约在190年之后),林因其 叔父 获罪,而“避地上党,耕种山阿”。 高干 召其为官,坚辞不受。后被 太原市 刺史 梁习 举荐成为“南和县长”,治化有成,迁至太守、刺史,多为 曹丕 谋划。魏建国,拜尚书,封侯,官 至大 司农,徙 光禄大夫 。年八十三寿终。时论以节操清峻。据前述,统于199年游上党交接常林,而林规避于此近十年了。 林比 统年龄要大很多,对统也多有影响。

缪袭 《上统〈昌言〉表》记载:“大司农 常林 与统共在 上党郡 为臣,道统性倜傥,敢直言、不矜小节。每列郡命召,辄称疾不就。默与 无常 ,时人或谓之狂。”此间,统在州郡召唤下屡屡拒绝出仕。“常以为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扬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灭,优游偃仰,可以自娱,欲卜居清旷,以乐其志”(《后汉书·仲长统传》),遂作《乐志文》和《乐志诗》。在复为尚书郎到离世的几年里,统可能像《乐志文》中所期待的那样过着“蹰躇 苑,游戏平林”、“逍遥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的日子。然而他终归是英年早逝,非但没有“ 永保 性命之期”,相反比一般人离去的要早。他的主要著论是《 昌言 》,此外还有诗和其它文章传世,不过,在历史的沉浮中,远非来之面目了。

个人影响

在《昌言》中,仲长统十分重视研究社会历史经验和现实的社会生活,注重“人事”的作用,否定“天命”“ 雅威 ”对社会历史的主宰作用。他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论点,反对将自然现象与人间吉凶附会起来,强调“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认为“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也”(《 群书治要 》)。

对于社会危机的根源,仲长统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社会统治地位和被统治地位的形成和划分并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变化、发展的,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统治者的享乐腐化,以及他们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他说:“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荒废庶政,弃亡人物,……怨毒无聊,祸乱并起, 中国 扰攘, 四夷 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仲长统把社会历史的发展概括为“乱世”——“治世”——“乱世”,他用 春秋 至汉末近五百年的历史发展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同时,他还用社会的原因来分析“治”与“乱”的原因,而不是用超社会、超自然的“天命”来解释。

在社会历史观方面,仲长统认为,政治上采取什么措施,用不着求“天”问“神”,只要考察现实社会的实际经验,从中找到“损益”的答案就行。他主张一切治理社会的措施、法律,凡是对时代有利,对现实生活有效的,就说明它有采用和存在的价值,就必须坚持,相反的就应当放弃和反对;对过去行之有效的,现在已经失去作用的,就必须改变,如果已经改变而还不如从前的,就应当仍然恢复原来的东西。这种以现实的实际效果决定政策的取舍的观点,对于打破 神学 迷信 的支配产生了积极影响。

个人评价

清代 的 严可均 在评价仲长统时说:“然其 陈善道,指抲时弊,剀切之忱,踔厉震荡之气,有不容摩灭者。缪熙伯方之董( 仲舒 )、贾(谊)、刘(向)、杨(雄),非过誉也”。(《 全后汉文 》卷八十八》)。清人 马国翰 也说:“其言时事,切中利弊,缪熙伯以董、贾、刘、杨拟之, 非溢美”(《玉函山房佚书》第十一函,第五十四册)。

然而,仲长统的 社会主义 主张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由于在现实中找不到出路,使他理想破灭,信仰动摇,并对传统的 儒家 正统 思想产生了怀疑。在极度苦闷之中,他便想超尘拔俗,避世高蹈,《 后汉书 》说他“常以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扬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减,优游偃仰,可以自娱,欲卜居清旷,以乐其志。论之曰:‘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匝,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蹰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讽于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消遥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贵,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凌霄汉,出宇宙之外矣。岂羡夫入帝王之门哉’!”(《 后汉书 》仲长统本传)。

清代 刘熙载 在他的《 艺概 》中说:“ 王充 、 王符 、仲长统三家文,皆 东京 之矫矫者。”

人物贡献

仲长统以“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 唯物主义 武器,批判了 两汉时期 宗教神学的喧闹,他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特殊的历史地位。他是一位伟大 哲学家 和进步的思想家。

仲长统在 社会主义 方面

与当时流行的神权政治理论相对立,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国家兴亡和社会治乱取决于“人事”,而不在于“天道”,主张废除三公( 太尉 、 司徒 、 司空 )联合执政体制,恢复西汉时实行的 丞相 执政制度,认为“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他对于外戚擅权尤加谴责,提出人君不可与掌权的大臣结为婚姻关系,已经结为婚姻关系者,就不要任用他掌权执政。

仲长统在法制问题上有以下主要观点:

一、因时势决定法律,繁简宽猛相济。他虽然持 儒家 “德主刑辅”观点,强调德教是“人君之常任”,而“ 刑罚 为之佐助”;但并不反对使用重刑。他主张“繁简唯时,宽猛相济”,当“□ 成群”,非严刑峻法不足以“破其党”时,则必须使用重刑。法律之繁简、轻重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而变化。

二、“治”、“乱”在于用法者。他认为,国家“治”、“乱”,不在于“法制”的不同,而在于统治者执行“法制”的好坏。“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小人用法制而至于乱。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乱,行之不同也”。

三、恢复肉刑有利于惩罚“中罪”。西汉文帝十三年(前 167)下诏废肉刑,以 、笞代替 、 、 。此后,时有人提出恢复肉刑,东汉末期甚至开展争论。仲长统也主张恢复肉刑。他认为在死刑和髡、笞刑之间增设肉刑,有利于惩罚“中罪”。因为对“中罪”杀之则太重,髡之则太轻,如果没有与“中罪”相适应的肉刑,必然造成执法上的混乱,使 刑罚 “轻重无品”,罪与罚“名实不相应”。

思想观点

仲长统还认识到,上古人民大体平等的 社会结构 解体以后,贫富相差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汉兴 以来,相与同为 编户齐民 ,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焉。而清洁之士,徒自苦于茨棘之间,无所益损于风俗也。”在当时,财富之集中,已达到令人惊叹的地步:“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 首都 。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妪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 交错 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 ,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此皆公侯之广乐,君长之厚实也。苟能运智诈者,则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为罪焉。源发而横流,路开而四通矣。求士之舍荣乐而居穷苦,弃放逸而赴束缚,夫谁肯为之者邪!”这确乎是社会发展之必然,直至今日之社会,财富集中的情状更令人惊骇。连 社会主义 革命都未能解决的社会贫富问题,让几千年前的古人解决实在荒唐。仲长统也未开出什么好药方。但他能对这种现象有所认识便很可贵,这对于思考宏观养生与个体养生,恰恰是已存在的事实,不能不加以正视。

从个体养生来说,奉养过厚,并非好事。仲长统认为,今人不像古人那样长寿,正因“所习不纯正”,由个人淫乐,到影响后代,使得今人先天不足,疾病难医,少高寿之人:“王侯之宫,美女兼千;卿上之家,侍妾数百。昼则以醇酒淋其 骨髓 ,夜则以户室输其血气。耳听淫声,目乐邪色;宴内不出,游外不返。王公得之于上,豪杰驰之于下。及至生产不时,字育太早,或童孺而擅气,或疾病而构精。精气薄恶,血脉不充。既出胞藏,养护无法。又蒸之以绵 。烁之以 辽五味 ,胎伤孩病而臆,未及坚刚,复纵情欲,重重相生,病病相孕。国无良医,医无审术。奸佐其问,过谬常有。会有一疾,英能自免。当今少百岁之人者,岂非所习不纯正也?”这种见解十分正确。今日许多“富贵病”,正与营养过剩、护卫过当所致。

参考资料

  1. 王符 简历 - 名人简历 名人简历 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