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1771~1808),字皋言,号荣轩, 山东省 即墨县即墨城阁里人。 乾隆 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恩科 举人 ,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戊辰科进士,榜下以知县用,分发 江宁 候补。
爱新觉罗·颙琰 十三年(公元1808年), 黄淮 泛滥, 淮安市 一带洪水成灾, 清代 廷发放赈银救济灾民,李毓昌等10人受 两江总督 铁保 委派赴 淮安区 查赈。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对前来查案的官员一一贿赂,唯李毓昌拒收贿赂,并准备上报淮安 知府 ,后被王伸汉所害,此案被称为淮安奇案,又被列为 清末四大奇案 之一。 爱新觉罗·颙琰 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其妻子林氏对死因产生怀疑,李毓昌叔叔李泰清于是亲赴北京都察院告状。最终此案经 爱新觉罗·颙琰 亲自批示,冤案得以昭雪。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李毓昌少年勤奋好学,聪明过人,品行端正,孝敬长辈,曾以品学兼优闻名乡里。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恩科 举人 ,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戊辰科 进士 ,授 江苏省 知县职,遂赴江苏抚署侯缺。
查案经历
嘉庆 十三年(公元1808年), 黄淮 泛滥, 淮安市 一带洪水成灾, 清代 廷发放赈银救济灾民,李毓昌等10人受 两江总督 铁保 委派赴 淮安区 查赈。 山阳县 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对前来查案的官员一一贿赂,被派去查赈的其他九名官员均接受贿赂,沆瀣一气,知情不举,唯李毓昌拒收贿赂,谢绝王伸汉为其安排的馆舍,独住于善缘庵。
农历九月二十九日,李毓昌带领仆役亲赴农村,深入民宅逐户查核人口及领取赈银数目,登记造册,与原山阳县所报之放赈名册逐一核对,至十月底即查完两个乡。李毓昌掌握了王伸汉虚报户口、克扣赈银实据后,随即写好禀贴,准备上报 淮安市 知府 。
被害致死
王伸汉探知李毓昌即将揭发其贪污罪行的消息后,急忙修书将李毓昌请回县署,设宴款待。席间,王伸汉对他诱之以利,但被李毓昌严词拒绝,王伸汉见李毓昌不为金钱所动,便与亲信包祥计议,决心将李毓昌置于死地,以达灭口之目的。
王伸汉派包祥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买通,应允事成之后酬以白银500两;然后亲往善缘庵邀请李毓昌去县署赴宴。李毓昌对王伸汉虽十分厌恶,但碍于情面,只得同往。席间王伸汉假意殷勤劝酒,致李毓昌带醉而归。深夜,李毓昌酒醒口渴, 李祥 便将事先预备好的毒药投入茶水中,奉给主人。李毓昌喝下茶水后,不一会便高喊腹痛,神色骤变,口吐鲜血。李祥等三个遂即用丝带紧勒其咽喉,登时 气绝 。随后,三人又将李毓昌的尸体悬挂于屋梁上,伪造自缢身死现场,时为清嘉庆十三年十一月七日。事后,王伸汉从李毓昌衣物中搜出揭发其贪污行径的禀贴,并买通 淮安市 知府 王毂 ,以自缢身亡定案,着其亲属迎柩回故里发丧。
沉冤得雪
爱新觉罗·颙琰 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李毓昌妻林氏在检点丈夫遗物时,发现带有污血的衣服及禀贴残稿一页,稿中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等语,遂对毓昌之死因产生怀疑。由此开棺检验,发现死者有明显中毒迹象且并非自缢。毓昌叔李泰清遂亲赴北京都察院告状。此案经嘉庆皇帝亲自批示,于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七月十六日将谋杀李毓昌之主犯王伸汉、王毂、包祥、 李祥 、顾祥、马连升等处决; 两江总督 铁保 、江苏巡抚汪日章等被革职流放,与此案有牵连的官吏亦受到惩处。 爱新觉罗·颙琰 亲制《悯忠诗》30韵,刻石立于李毓昌墓前,冤案得以昭雪。
后世纪念
清代 李毓昌墓建于1809年(嘉庆十四年)秋,1966年秋遭毁,在社会仁人志士的慷慨囊助下,于1996年冬重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