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恕(1678~1756)字秘书,家在宝应湖西艾堂,故自号艾堂,清初宝应湖西(今属 金湖县 )人, 清朝 大臣。
刘国恕先祖是 南宋 承务郎 刘炎、通州同知,元灭宋,隐居宝应湖西蒲塘(今金湖县金北镇),乐善好施。其子刘廷佐被“征辟”为 鄱阳县 知县,清正爱民,后荐升扬州路同知、南康路总管、府判官等。
清初,刘炎十一世孙刘士壮(1628~1688)是贡生。
十二世刘国 (1653~1700),字禹美,号后斋, 康熙 二十一年(1682年) 进士 ,改 庶吉士 ,授户科给事中,历督捕理事官。在户科,建言民田亩有大小,地有上中下,请具载简明赋役全书,明示天下。在督捕,详考则例刊布之。往时以逃人为根,以一累百十,以逃案为市。取所历州县官职名待劾,弊不胜诘,皆剔除之,乃裁并兵部。改授鸿胪寺卿。
十三世刘师恕(1678~1756),士壮孙,国黻子,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选庶吉士,参与修《 康熙字典 》、《三朝国史》、《政治典训》等,后典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 ,1713年督学 河南省 ,迁 中允 、 国子监祭酒 。 雍正 初,任 贵州省 布政使、 通政使 ,升 礼部 左侍郎,补右副 都御史 ,主试顺天考试,转礼部、工部,协理 直隶总督 。
协理直隶总督时,永定河决,刘师恕不俟奏闻即饬藩司发帑赈济,并饬令各州县不拘何饷,皆可先行动用救灾,朝廷嘉许,后遂成法。不久,他以 内阁学士 出任 福建省 观风整俗使,平定洋番在 台湾 的叛乱,抚平 古田县 等地饥民的暴动,以病告归。
人物生平
雍正元年,授贵州布政使。四年,迁通政使,转左副都御史, 工部侍郎 。上以 宜兆熊 署直隶 总督 ,调师恕 礼部 ,协理总督事。五年,奏获 雅尔湖故城 妖民孙守礼,严 治罪。上奖其遇事直达,不稍隐讳。师恕与兆熊议裁学政陋规,学政 孙嘉淦 言:“学政旧规,日得五十五两,今减半即足用。”师恕言:“减至一两亦不可行,当另奏拨解公费。”师恕与兆熊奏已与嘉淦会商裁革,嘉淦以实奏。上谕曰:“孙嘉淦非骚扰贪 者比,尔等何不量至此?可仍循旧例而行。嘉淦,端士也,宜作成之。”初夏, 保定市 诸府少雨,上以为忧。师恕等言:“今岁遇闰,此后得雨不迟。”上责其怠忽。寻奏裁驿站夫马工料羡馀银,上谕曰:“陋规自应裁,第当量情酌理为之,毋过刻,令后来地方诸事难於措办也。”调吏部,仍留协理。大名诸生窦相可诉 知府 曾逢圣贪劣,布政使 张适 杖杀之,以狱毙报,兆熊、师恕匿不以闻。上命尚书 富察·福敏 等按治得实,兆熊坐降调,上宽师恕,谕责其徇隐,命 何世璂 署 直隶总督 ,仍令师恕协理。七年,命师恕以 大学士 充 福建省 观风整俗使。八年,疏言:“ 黄梧 旧以辖兵给印,后兵裁而印未缴。今海澄公黄应 滥行印文,非所宜,当令缴销。”并言外省世袭武职,年及二十,当令咨部引见,分京外学习。部议从之。十一年,师恕以病告,省观风整俗使不复设。
乾隆 七年, 宝应县 灾,治赈,非贫民例不给。师恕族人诸生洞 不得赈者,閧堂罢市。上责师恕不能约束,夺官。南巡迎 ,赐 侍读学士 衔。二十一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