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商 》,史考类史书,是 中国 传统 历史学 走向总结时期的一部重要的历史考证学著作。作者 王鸣盛 (1722—1797年),字凤 ,号礼堂、西庄,晚年改号西 居士, 清代 江苏嘉定(今属 上海市 )人;历任翰林院 编修 、 大学士 兼 礼部侍郎 、光禄寺卿,后辞官不仕,定居 苏州市 ;擅长经学、史学、小学、目录学等多种专门学问,撰有《十七史商榷》《 尚书后案 》《 蛾术编 》等书,成就卓著,是乾嘉时期著名的考史学家。与 钱大昕 《 二十二史考异 》、 赵翼 《 二十二史札记 》并称为乾嘉时期三大考史名著。
概况
《十七史商榷》,清王鸣盛撰,是一部以校勘、考订为主,又兼有历史评论的 历史学 著作。 王鸣盛 (1722-1797年),字凤喈,号礼堂、西庄,晚号西沚居士,江苏嘉定(今属 上海市 )人,历任翰林院 编修 、 内阁学士 兼 礼部侍郎 、光禄寺卿。四十二岁定居 苏州市 后,“惟以考史为务”,开始撰写《十七史商榷》,历时二十多年始成。
《十七史商榷》共一百卷,包括《 史记 》六卷,《汉书》二十二卷,《 后汉书 》十卷,《 三国志 》四卷,《 晋书 》十卷,《 南史 》合《 宋书 》《 南齐书 》《 梁书 》《 陈书 》十二卷,《 北史 》合《 魏书 》《 北齐书 》《 周书 》《 隋书 》四卷,新旧《 旧唐书 》二十四卷,新旧《 旧五代史 》六卷,《缀言》二卷。该书沿用了宋时汇刻十七史之名,其实涵盖了十九史,于宋人所谓“十七史”之外又加入了《旧唐书》和《旧五代史》)。
王鸣盛 强调“求实”,以考证“典制之实”和“事迹之实”为治史宗旨。《十七史商榷》系统考察了这十几部正史,内容除校勘本文、改正讹误、考订史实外,尤详述舆地、职官、典章制度。王鸣盛还注重对历史人物、事件以及史书的评论,但他强调议论褒贬不能脱离史实,必须在考证详确的基础上谨慎进行。
《十七史商榷》在史书的订伪、纠谬工作上取得了很多成就,其求实的宗旨和考辨的研究方法影响深远,与 赵翼 《 二十二史札记 》、 钱大昕 《 二十二史考异 》并称为乾嘉时期三大考史名著。然而,此书也存在不少错误, 谭其骧 在分析《十七史商榷》中《许邺洛三都》条时指出:“王氏此条,无一语不误”。 王鸣盛 的弟子 周振鹤 在《点石成金、披沙沥金与脸上贴金》中贬其为脸上贴金之作,称其“说对之处,治史之人多半均自己能悟到,至说错之处,在在皆是,误人不浅”,并连举《名字郡县义例不定》《许邺洛三都》等多条中的错误,批评其“毫无根据的乱下结论”。
发展历史
中国 历史学 发展到 清代 ,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厚重积累,成就固然伟大,流弊也积重难返。每当一种史学思潮形成以后,都按其宗旨对前代的书籍加以整理和改造,这固然促进了史学的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造成种种人为的 误,出现 古代史 籍被歪曲和篡改的积弊。乾嘉时期的史家以前所未有的理性意识,对中国古代史籍做了一次全面清理。 王鸣盛 的《十七史商榷》,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问世的。他指出:“十七史者,上起《 史记 》,下讫《 五代史 》,宋时尝汇而刻之者也。商榷者,商度而扬榷之也。海虞毛晋汲古阁所刻行世已久,而从未有全校之一周者。予为改讹文、补脱文、去衍文;又举其中典制事迹,诠解蒙滞,审核舛驳,以成是书,故名曰《商榷》也。”(《十七史商榷·序》)王鸣盛考史特点是首先对一部正史作总体评价,然后考证各种具体问题,最后论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史书。例如考证《 汉书 》,开端以“《汉书》叙例”、“《史》《汉》烦简”诸条作整体概括,以下是关于《汉书》文字和历史事实的考订,末尾附带考证《 汉纪 》。再如考证两《 旧唐书 》,开端以“宋欧修书不同时”、“二书不分优劣”诸条作整体概括,以下考证新、旧《唐书》书法和历史事实,结尾附带考证《 唐史论断 》《 唐鉴 》等书。《十七史商榷》和《 二十二史札记 》《 二十二史考异 》相比,成就突出表现在史书文字的考订、历史事迹的考订和地理、职官等典章制度的考订方面,为清理和总结我国古代 历史学 作出了贡献。
详细介绍
王鸣盛 撰《十七史商榷》的动机,表现出史家深刻的理性意识。他本着自任其劳、后学受益的理性精神,以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历史考证。他阐明撰写此书目的在于“学者每苦正史繁塞难读,或遇典制茫昧,事迹樱葛,地理职官,眼眯心瞀。试以予书为孤竹之老马,置于其旁而参阅之,疏通而证明之,不觉如关开节解,筋转脉摇, 或不无小助也与!夫以予任其劳,而使后人受其逸;予居其难,而使后人乐其易,不亦善乎!”(《十七史商榷·序》)这种甘做后人阶梯的意识驱使 王鸣盛 不辞辛劳,知难而进,无怨无悔地投入历史考证事业,取得了丰硕的考史成果,在某些问题上甚至能够发千载之覆。例如他考证《新唐书》对《旧唐书·崔彦昭传》删削失实,同时指出宋代 吴缜 《 新唐书纠谬 》因不明 唐代 制度而致误。距离唐代时间较近的吴缜没能解决的问题,反而由千余年后的王鸣盛解决,恐怕不尽关乎个人能力问题,主要是有没有甘愿辛劳、嘉惠后学的意识。这种理性精神永远值得后人景仰。
《十七史商榷》一书的性质,反映出 王鸣盛 历史学 的理性意识。王鸣盛把考证清楚历史典章制度和历史事件悬为史家治史鹄的,反对史家主观褒贬予夺和驰骋议论。他认为:“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百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文法,擅加与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俾年经事纬,部居州次,记载之异同,见闻之离合,一一条析无疑,而若者可褒,若者可贬,听之天下之公论焉可矣。”(《十七史商榷·序》) 王鸣盛 把记载和考证历代典章制度、历史事件的真实作为治史宗旨和考史原则提出来,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历代治乱兴衰正是通过典章制度反映出来,史家略去典制不载,后人就无法考察前代社会的利弊得失, 历史学 也就失去了借鉴和经世的作用。《十七史商榷》一书的性质就是考察历代正史记载是否据事直书,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记事失实恢复真相。王鸣盛这种注重考证而慎言褒贬的态度,表现出治史尊重客观事实的理性精神。《十七史商榷》中的“项氏谬计四”“刘藉项噬项”“ 陈平 邪说”“ 范雎 倾 白起 杀之”等条,也议论历史人物和褒贬历代史迹,但褒贬是建立在真实的历史事实之上,议论是置于具体的历史环境之中,并非空洞抽象地议论褒贬,与不顾客观事实而驰骋议论性质完全不同。这种历史评论的实质表现为尊重史实和客观评价的辩证统一,对 中国 古代 史学 方法论的发展至关重要。
《十七史商榷》一书的体例,体现了 王鸣盛 治史的理性意识。王鸣盛把主要精力用于校注古籍、考证史事,正是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适应了中国传统文化总结时期的社会需要。他在治史实践中认识到:“古书传抄镂刻,脱误既多,又每为无学识者改坏,一开卷辄叹千古少能读书人。”(《十七史商榷》卷四二《黎斐》)倘若不先考证清楚史书舛误,而依据错误的史实著书,肯定没有学术价值。王鸣盛认为,当务之急是对 古代史 籍全面考误订疑,而不是忙于著述。他说:“好著书不如多读书,欲读书必先精校书。校之未精而 读,恐读亦多误矣;读之不勤而轻著,恐著且多妄矣。”(《十七史商榷·序》)他主张把考误订疑和立意著书合二为一,对撰写《十七史商榷》一书具有辩证认识:“予岂有意于著书者哉,不过出其读书、校书之所得标举之,以诒后人,初未尝别出新意,卓然自著为一书也。如所谓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与夫强立文法,擅加予夺褒贬,以笔削之权自命者,皆予之所不欲效尤者也。然则予盖以不著为著,且虽著而仍归于不著者也。”(《十七史商榷·序》)他认为只有史实正确、内容征实的考史之作才是著作,而那些离开历史事实主观驰骋议论、褒贬予夺之作不是史书。 王鸣盛 的这种著书意识在乾嘉史家中最具代表性,反映出 清代 史家的著述价值观,在今天看来仍有现实意义,值得借鉴。
作者简介
王鸣盛系清代著名的史学家、经学家,著述宏富。他用汉学考证方法研究历史,历时20多年,撰写《十七史商榷》共100卷。将上自《 史记 》,下迄 五代十国 各史中的纪、志、表、传相互考证,分清异同,互作补充,又参阅其他历史名著纠正谬误。对其中的地理、职官、典章制度均详为阐述,为清代 历史学 名著之一。所著《 尚书后案 》30卷及《后辨》1卷,专重 东汉 经学家 郑玄 之说,此书亦为继承汉代经学传统的重要著作。晚年仿 顾炎武 《 日知录 》著《蛾术篇》100卷,对我国古代制度,器物、文字、人物、地理、 碑刻 等均有考证,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另有《续宋文鉴》80卷,《周礼军赋说》6卷。
幼奇慧,四五岁日识数百字,县令 冯咏 以神童目之。年十七,补诸生。岁种试屡获前列,乡试中副榜,才名藉甚。苏抚 陈大受 取入紫阳书院肄业,东南才俊咸出其下。在吴门,与王昶德甫、 吴泰来 企晋、 赵文哲 损之诸人唱和;沈尚书归愚以为不下“嘉靖七子”。又与惠松岩讲经义,知训 必以汉儒为宗。服 《 尚书 》,探索久之,乃信 晋朝 之 文言文 固伪,而马、郑所注,实孔壁之古文也; 东晋 所献之《太誓》固伪,而唐儒所斥为伪太誓者实非伪也;古文之真伪辨,而《尚书》二十九篇 然具在,知所从得力矣。
以 乾隆 丁卯举江南乡试,甲戌,会试,中式;殿试,以一甲第二人及第,投翰林院 编修 。掌院事蒋文恪公溥重其学,延为上客。戊寅,人考翰詹,特 一等,超迁 侍讲学士 ,充日讲起居注官。明年,典试 福建省 ;未 事,即有 内阁学士 兼 礼部侍郎 之命。还朝,召对, 天语 甚温。会 御史 论其驰驿不谨,被议,镌级。寻授光禄寺卿。丁未,遭母忧,去职;以父年高,遂不赴补。家居者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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