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冲(生卒年不详),字幼阳, 沛郡 (郡治相县在今安徽省 淮北市 )人, 丁仪 、 丁廙 之父, 丁宫 同族。曾任任 黄门侍郎 , 建安 初迁 司隶校尉 。
人物生平
丁冲,沛人,素来与 曹操 亲善,后在京城跟随天子。
兴平二年(195年),权臣 李傕 、 郭汜 争斗于长安,李傕劫持汉帝 刘协 。六月,时任黄门侍郎的丁冲与侍中 杨琦 、黄门侍郎 钟繇 、 尚书左丞 鲁充、尚书郎韩斌及李傕手下大将 杨奉 、军吏杨帛、 宋果 共同谋诛李傕,恰逢李傕因其他事情杀死杨帛,杨奉便率兵投向郭汜,使得李傕的军势有所削弱,之后刘协得以离开长安。
建安元年(196年),乘舆到达 洛阳市 。丁冲给曹操来信说:“您平时常常表露出匡济天下、辅佐皇帝的志向,现在到了实现志向的时候了。”当时护驾将领 张杨 正好回到 河内 , 韩暹 干乱政事,董承深以为患,密召 曹操 入京。曹操得到丁冲的信和 董承 的消息后,立即引军前往洛阳迎接 刘协 。朝廷为赏有功之臣,封丁冲等十三人为列侯,之后按照曹操的建议迁都 许县 。
迁都许县后,丁冲被任命为 司隶校尉 。几年后,丁冲与诸将一同饮酒,因为沉溺于美酒不能停止,最终烂肠而死。曹操以丁冲之前开导过自己,经常感激他。
亲属成员
儿子
丁仪 ,字正礼,与曹操之子 曹植 关系友善,为其羽翼。 曹丕 即位后,丁仪与家中男口皆被处死。
丁廙 ,字敬礼,丁仪之弟,与丁仪同为曹植羽翼,在曹丕即位后被处死。
个人作品
《 全后汉文 》录丁冲《与曹公书》。
丁幼阳令
附:《丁幼阳令(一作追称丁幼阳令)》。
曹操 。
昔吾同县有丁幼阳者,其人衣冠良士,又学问材器,吾爱之。后以忧恚得狂疾,即差愈,往来故当共宿止。吾常遣[归],谓之曰:“昔狂病,傥发作持兵刃,我畏汝。”俱共大笑,辄遣不与共宿。
《三国志》为什么不写丁冲
《 三国志 》中为什么不写在 曹操 “奉天子以令不臣”的事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丁冲其人?这是一个需要附带探索的问题。
《晋书·陈寿传》说:“或云 丁仪 、 丁廙 有盛名于魏,(陈)寿谓其子曰:‘可觅千 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丁仪、丁廙即丁冲之子。这是一个老问题,涉及 陈寿 修史的态度,“周柳蚪、唐 刘允济 、 刘知几 皆信之”。自 宋代 以来,有的学者曾为 陈寿 辨诬,其实值得商 。
《三国志·魏志·曹植传》注引 鱼豢 《 魏略 》说:"( 曹操 )闻(丁)仪为令士,虽未见,欲以爱女妻之,以问五官将( 曹丕 )。……寻辟仪为掾,到与论议,嘉其才朗,曰:‘丁掾,好士也,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是 吾儿 误我。’时仪亦恨不得尚公主,而与临菑侯( 曹植 )亲善,数称其奇才。太祖(曹操)既有意欲立植,而仪又共赞之。及太子(曹丕)立,欲治仪罪,转仪为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后遂因职事收付狱,杀之。”曹操感激丁冲,准备将爱女许配 丁仪 ,待与“论议”之后,更欣赏其“才朗”。可以看出, 曹操 没有将丁仪仅看作是文词之士。丁仪“论议”所涉及的,应该主要在政治方面,即是说,他与曹操的思想,以及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是一致的。否则,不可能使曹操如此赞誉。其弟 丁廙 也“少有才姿,博学洽闻”(《三国志·魏志·曹植传》注引《文士传》),与丁仪相同。有的辨诬将丁仪、丁廙仅看作是一名“文士”(将丁仪、丁廙看作是“文士”、“巧 之尤”,这是 王鸣盛 为 陈寿 辨诬的意见,见《 十七史商榷 》卷三九“陈寿史皆实录”条),与 徐干 、 陈琳 等人相同,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不幸的是, 丁仪 、丁廙卷入 曹丕 、 曹植 兄弟王位继承权的争斗。丁氏兄弟支持的是曹植,曹丕胜利之后,厄运降临到他们头上,最后被曹丕所杀。站在曹丕的立场,丁仪、 丁廙 当然是“巧佞之尤”,据 曹操 的赞扬,丁仪属于“令士”“好士”,看来,还是应该相信曹操的话,因为这符合实际。
陈寿撰著《三国志·魏志》的主要根据,是 王沈 《 魏书 》。对于《 魏书 》,《史通·古今正史》说:“魏史, 黄初 、太和中始命尚书卫(缺字)、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 韦诞 、 应璩 , 秘书监 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 阮籍 ,司徒右 长史 孙该 , 司隶校尉 傅玄 等,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载文》、《直书》、《麴笔》等篇也有对《魏书》的批评。王沈撰集 曹魏 的官史,“多为时讳,殊非实录”,本来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对 丁仪 、 丁廙 兄弟, 王沈 站在 曹丕 方面,也当然不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陈寿 所说的“为尊公作佳传”,应该即是针对 王沈 《 魏书 》而发的。
由于索米不遂,陈寿《 三国志 》的《 魏志 》不但不为丁氏兄弟作“佳传”,而且对其父丁冲的功绩也一笔抹杀,裴松之注所引 鱼豢 《 魏略 》关于丁冲的记载,《三国志》中竟不著一字。 袁宏 《 后汉纪 》有两处提到丁冲:
(一)上引卷二八:“侍中 杨琦 , 黄门侍郎 丁冲、 钟繇 ,尚书左承鲁充,尚书郎 韩斌 与(李) 将 杨奉 、军吏杨帛谋共杀傕。会傕以他事诛帛,奉将所领归汜。”
(二)卷二九:“封卫将军 董承 ,辅国将军 伏完 ,侍中丁冲、 种辑 , 尚书仆射 钟路,尚书郭浦, 御史中丞 董芬 ,彭城相 刘艾 ,左冯 韩斌, 东郡 知府 杨众 ,议郎罗邵、 伏德 、赵 为列侯,赏有功也。”
尽管袁宏是 东晋 人,但所据史料, 陈寿 是应该见到的。关于第一条,前引《三国志·魏志·董卓传》作:“ 李傕 将杨奉与傕军吏 宋果 等谋共杀催,事泄,遂将兵叛傕。(李)傕众叛,稍衰弱。”为了回避丁冲,将“侍中丁冲”等人与 杨奉 谋杀李傕的行动完全删除。至于第二条,一则全不见于《 三国志 》,由于丁冲被封为列侯,是“赏有功”,即为 曹操 “奉天子以令不臣”所建立的功绩,也同样被抹杀。因此,《 晋书 》所载关于陈寿史德有亏的这件事,应该是真实的。
《 太平御览 》卷七三九引《魏武帝令》说:“昔吾同县有丁幼阳者,其人衣冠良士,又学问材器,吾爱之。后以忧恚得狂病,即差愈,往来故当共宿止,吾常遣归,谓之曰:‘昔狂病倘发作,持兵刃,我畏汝。’俱共大笑,辄遣不与共宿。”这个丁幼阳既与曹操同县,两入之间又具有密切友谊,与《 魏略 》的“宿与太祖亲善”符合,很可能即是丁冲。《 尚书 ·大浩》“洪惟我幼冲人”,《汉书·翟方进传》引《尚书》此句, 颜师古 注说:“广冲,稚也。”“幼”、“冲”二字意义相同,古人名与字相应,丁冲字幼阳是完全可能的。如果这个推论不误,丁冲还是 谯郡 人。这是除《魏略》《后汉纪》外,可能属于丁冲的另一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