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简敬

清朝礼部侍郎

胡简敬(1631年-1695年),字又弓, 江苏省 淮安府 沭阳县 人。 顺治 八年 举人 ,顺治十二年 乙未 科 进士 。历任 庶吉士 、国子监司业、 吏部侍郎 、翰林院 侍读学士 、 大学士 兼 礼部侍郎 。 康熙 十二年,与 阳 知县 张奇 抱合力重修《 沭阳县志 》,历时10个月县志 杀青 。 康熙 二十九年因故被革职治罪,发配河南汝阳。胡简敬勤于笔耕,诗文俱佳,著作有《二十一史通论》《 太极图说 》《朱陆异同赋》《题覆赎 疏》《南征纪盛诗》《长白山赋》等6种,另有大量诗词散文。

人物概况

父国祥,清 顺治年间 举人 。简敬承家学,幼年聪颖好学,才思敏捷,勤学不辍,涉猎经史百家,有才名,为人谨厚。 顺治 八年 举人 ,顺治十二年二甲七十七名 进士 。胡简敬初选 庶吉士 ,不久升任国子监司业,主管教育。胡简敬深知贵胄子弟浮华不学的习气,极力主张改进对八旗子弟的教育方式,以品学为进身阶梯,深得 顺治帝 的赏识,不久以政绩卓著升为 吏部侍郎 旋即又升为 翰林院 侍读学士 ,后又升任 内阁学士 兼 礼部侍郎 。 康熙 十二年(1673年),与 沭阳 知县 张奇 抱合力重修《 沭阳县志 》,历时10个月县志 杀青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 沭阳县 民周廷鉴叩 讼降调侍郎胡简敬居乡不法,并及之杰瞻徇状,命 傅腊塔 按治,得实,简敬及其子弟并治罪,之杰夺官(详见《清史稿。 列传 六十二》)。胡简敬因故被革职治罪,发配河南 汝阳县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 ,殡葬汝阳。著有《二十一史通论》《 太极图说 》《朱陆异同赋》《题覆赎 疏》《南征纪盛诗》《长白山赋》等6种,另有大量诗词散文。

子皆入籍汝阳,长子安世, 举人 ,官至知县;次子宜世, 贡生 , 舞阳县 训导。其后有 胡嵩林 ,生于汝阳,十岁而孤,回沭依舅张裕生入学,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