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 汉平陵 (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 扶风县 (今陕西兴平东南)。 大历 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 杜佑 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 协律郎 迁 监察御史 里行 。 元和 中,佐 薛苹 、李众 湖南省 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 侍御史 、 水部 员外郎 。八年出为朗州 刺史 ,转 、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 祭酒 致仕。诗入《 窦氏联珠集 》,《 全唐诗 》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 和巩并称“五窦”。
人物简介
窦常,字中行,窦群兄,扶风平陵人。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居广陵之柳杨。结庐种树,不求苟进,以讲学著书为事,凡二十年不出。贞元十四年,镇州 节度使 王武俊 闻其贤,遣人致聘,辟为掌书记,不就。其年,杜佑镇 淮南市 ,奏授 校书郎 ,为节度参谋。
元和 六年,自 湖南省 判官入为 侍御史 ,转水部 员外郎 。出为 常德市 刺史 ,历固陵、 浔阳 、 临川区 三郡守。入为国子 祭酒 ,求致仕。 宝历 元年卒,时年七十。子弘余, 会昌县 中为 黄州府 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