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缙

唐朝宰相

王缙(700年~781年),字夏卿, 祖籍太原祁县(今 祁县 东南), 天宝 河中(今 永济市 )人, 唐朝诗人、散文家、书法家, 与其兄 王维 齐名,官至宰相。

王缙出身河东王氏, 自幼好学,擅长写文章,先后考中草泽科、文辞清丽科两科科举,后出任 侍御史 等官职。 安史之乱 后,王缙因守城有功,升任宪部侍郎。其兄王维因陷贼受伪职被议罪,王缙请求以自己的官爵为兄赎罪,使王维得到从宽处理。不久,王缙入朝被任命为国子 祭酒 ,历任 工部侍郎 、 兵部侍郎 等职。 广德 二年(764年),王缙被任命为 黄门侍郎 、 平章事 等。 大历 三年(768年),王缙又兼任 幽州 、卢龙节度使。两年后,王缙回京担任门下侍郎、 中书门下 平章事。当朝元载专权,王缙身为宰辅之一,却不敢违忤。大历十二年(777年), 元载 获罪被杀,王缙也受到牵连,王缙被贬为括州刺史,后被召回 洛阳市 ,任 太子宾客 。 建中 二年(781年),王缙去世。

王缙一生笃信佛教,把宅院捐作佛寺。 其文才学识渊博,擅长 草书 、隶书,书法造诣超过 薛稷 。 王缙作品与其兄 王维 诗风相似,平淡清新。 他曾奉 李豫 之命搜集整理王维遗留诗文,编排成册。《 全唐诗 》收录存有他所作的《古离别》《青雀歌》等诗八首,《 全唐文 》存有他所作的《玄宗哀册文》《 进王维集表 》等文七篇,其传记记载于《 旧唐书 》《 新唐书 》。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王缙的祖籍是 天宝 太原祁县(今 祁县 东南), 王维是他的兄长。他的父亲王处廉,曾经做过 汾州 ((今 汾阳市 )) 司马 ;后来一家人迁居到蒲州河中(今 永济市 )安家,从这以后,他们家族便算作 山西省 人士。

王缙从小就好学,擅长写文章,先后考中草泽科、文辞清丽科两科科举。之后他先后出任 侍御史 、武部 员外郎 等官职。 安史之乱 爆发以后,王缙被任命为 太原市 少尹,协助 李光弼 驻守太原城,靠着坚守城池立下功劳,升任宪部侍郎。

安史叛军攻陷 长安 时,王缙之兄 王维 因来不及逃走,被叛军俘获, 安禄山 强迫他做给事中,王维装病未任。安史之乱平息后, 李亨 返回长安,以附逆罪惩治伪官,将王维交付吏部议处。王缙请求以自己的官爵为兄赎罪,使王维得到从宽处理。不久,王缙入朝被任命为国子 祭酒 ,又改任凤翔尹、秦陇州防御使,以后,历任 工部侍郎 、左 散骑常侍 、 兵部侍郎 。 唐军 消灭 史朝义 后,王缙以兵部侍郎身份出任 河北省 宣慰使,持诏赴河朔地区处理善后事宜。

入朝拜相

广德 二年(764年),王缙被任命为 黄门侍郎 、 平章事 、太微宫使、弘文崇贤馆 大学士 。同年, 河南省 副元帅 李光弼 病逝 徐州市 , 李豫 任命王缙为侍中、持节 都统 河南、 淮南西路 、 山南东道 诸节度行营事。王缙上表辞去侍中,又被加授上柱国,兼东都留守。一年后,调任河南副元帅。王缙奏请节减军费四十万贯,用于修复东都殿宇。 大历 三年(768年), 幽州 节度使 李怀仙 死于任所,王缙兼任幽州、卢龙节度使。 山西省 节度使 辛云京 死后,王缙又兼任 太原市 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营田观察等使。王缙遂辞去河南副元帅、东都留守。太原旧将王无纵、张奉璋等恃功自傲,轻视王缙文臣将兵,屡屡不听约束。王缙将王无纵等抗命将领都召至大帐,一律处斩,全军将士无不惊惧。

两年后,王缙卸去河东节度使一职,回京担任门下侍郎、 中书门下 平章事 。当朝元载专权,王缙身为宰辅之一,却曲意附和,不敢违忤。 王缙又自恃有才,常常轻慢欺辱同僚,就连 元载 也厌烦他的傲慢刻薄。 京兆尹 黎干 多次直言进谏、反驳元载,元载十分憎恶黎干,王缙也当众驳斥黎干:“你只是南方寒门出身,哪里懂得朝廷大事?”

笃信佛教

王缙一生笃信佛教,不吃荤腥,晚年更是虔诚至极。 李姓 原本是左丞 韦济 的妻子,韦济死后,王缙将李氏纳为小妾,李氏却对外谎称是正妻;李氏的亲戚、尼姑借着她的关系大肆收受贿赂,财物堆积无数。李氏去世后,王缙把自己在道政里的宅院捐作佛寺。各地节度使、观察使入朝拜见他,王缙一定会邀请对方去这座寺院,委婉劝说他们出钱资助寺院修缮。

起初, 李豫 只是喜爱祭祀,并未推崇佛教。时常抽空询问王缙信佛的缘由,王缙和 元载 极力宣扬因果福报之说,皇帝渐渐动心。 五台山 寺院用铜铸造屋瓦,再镀上黄金,耗费钱财数以亿万计。王缙私自签发中书省公文,派遣几十名僧人前往各州县募捐敛财。王缙还向皇帝进言:“大唐国运绵长,全靠福报护佑,即便时有战乱,也不必忧虑。 安禄山 、 史思明 作乱,最终都自食恶果; 仆固怀恩 起兵反叛,中途病死。 吐蕃 进犯京城,没等朝廷出兵就自行撤退,这些都不是人力所能促成,全是佛法护佑的明证。”皇帝听后对佛教愈发深信不疑。

王缙本性贪婪放纵,纵容亲戚、尼姑四处收受贿赂,讨价还价如同集市商贩。等到 元载 一事败露, 刘晏 等人审问王缙的罪责,依法和元载一同判处死刑。刘晏上奏说:“重刑案件必须反复核查,这是国家固定法度,更何况处置朝廷重臣?法律区分首犯、从犯,不能一并处死。”朝廷把这番话上报给皇帝,皇帝怜悯王缙年事已高,免去他死刑,将他贬为括州刺史。过了许久,又改授 太子宾客 ,前往 洛阳市 任职。 建中 二年,王缙去世,终年八十二岁。

主要作品

王缙作品留存不多,散文有表、碑、哀册等七篇。诗有八首,与其兄 王维 诗风相似,平淡清新。

王缙曾奉 李豫 之命搜集整理王维遗留诗文,编排成册。《 全唐诗 》收录存有他所作的《古离别》《青雀歌》等诗八首,《 全唐文 》存有他所作的《玄宗哀册文》《 进王维集表 》等文七篇。

家族成员

参考资料:

人物评价

朝廷左相笔,天下右丞诗。( 朱景玄 《 唐朝名画录 》 评)

王缙文笔泉薮,善草、隶书,功超 薛稷 。(窦泉《 述书赋 》 评)

参考资料